医保小知识 |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问答
@市民朋友们
本期医保小知识带你了解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详见↓
一问:什么是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答: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指以社会互助共济方式筹集资金,对经评估达到一定护理需求等级的长期失能人员,为其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或资金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
二问: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待遇的前提条件有哪些?
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1)年满60周岁及以上。
(2)参加本市职工医保、本市居民医保或本市医疗互助帮困计划的人员。
(3)参加本市职工医保的人员,还需已按规定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
(4)经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失能程度达到评估等级二至六级且在评估有效期内的参保人员。
三问: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服务形式有哪些?
答:(一)居家上门照护。是指养老服务机构,以及护理站、门诊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护理院,为居家的参保人员,通过上门照护形式,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服务。
(二)社区日间照护。是指养老服务机构为社区日间照护场所内的参保人员,在规定时间段,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服务。
(三)养老机构照护。是指养老机构为入住其机构内的参保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服务。
四问:长护险居家上门照护的待遇是什么?
答:居家上门照护待遇。评估等级为二至六级的参保人员,可以享受居家上门照护。每周上门服务的时间和频次为:评估等级为二级或三级的,每周上门服务3次;评估等级为四级的,每周上门服务5次;评估等级为五级或六级的,每周上门服务7次;每次上门服务时间为1小时。市医保中心按照规定,与定点护理服务机构通过服务协议,约定居家上门照护服务的协议价格和长期护理保险支付标准。对参保人员在评估有效期内发生的居家上门照护的服务费用,长期护理保险基金的支付水平为90%。
五问:长护险养老机构照护的待遇是什么?
答:养老机构照护待遇。评估等级为二至六级的参保人员,可以享受养老机构照护。市医保中心按照规定,与定点护理服务机构通过服务协议,约定养老机构照护服务的长期护理保险支付标准。对参保人员在评估有效期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养老机构照护的服务费用,长期护理保险基金的支付水平为85%。
六问:如何申请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
答:评估对象可由其本人(或其监护人、代理人,以下统称“申请人”)向就近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分中心(具体地址见附件)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需要期末评估的老人,申请人可在“随申办·嘉定旗舰店”在线申请。
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地址
如需了解更多医保政策
请拨打12393详细咨询!
作者:嘉定区医保局
编辑:唐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