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晚会”开始啦!嘉定年度最奇葩五大维权案例

来源:上海嘉定 日期:2016-03-16 浏览:
又到每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近日,嘉报姐姐从区消保委了解到,去年全区共受理投诉3193件,其中服务行业的投诉最多,占比25%,紧随其后的是服装百货类和房屋及装修建材类投诉。

在这些投诉中,不乏一些奇葩的案例,今天,嘉报姐姐就带领大家来看看这些消费故事。这些案例虽然让人感到奇葩,但背后折射出的各种维权问题同样值得我们关注!区消保委也提醒消费者:要警惕消费陷阱,更要学会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商家换错车牌,害得车主被扣12分!
不久前,嘉定市民金先生在驾驶车辆途中被交警拦下检查。结果民警意外发现,金先生发的行驶证号牌与车牌号码竟然不同,金先生自己也是一头雾水,现场就被交警罚款5000元,记12分!

后经调查才得知,金先生的牌照在委托上海二手车交易市场过户时,与另一块牌照调错了,金先生不仅因此要承受经济损失,还要重新考试申领驾驶证。一怒之下,金先生将上海二手车交易市场投诉。

区消保委的工作人员告诉嘉报记者,《消法》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最终,在法律的支持下,金先生收到了赔偿款5000元。


商家一口气赔我10个冰淇淋!怎么吃呀?

嘉定消费者阮小姐在网上购买了2个进口冰淇淋,收到时发现其中一个在8月份就已过期,联系商家后,商家承认食品过期并同意赔偿,但条件竟然是以物赔物赔偿给消费者十个冰淇淋,你叫我咋消化啊?阮小姐一气之下向消保委投诉。在区消保委的工作下,商家最终将相应的赔偿金给了阮小姐。

区消保委的工作人员介绍,其实按照《食品法》规定,赔偿价款十倍的赔偿金!按照法律理解,商家赔偿应该是现金,而不是以物换物,商家的做法完全是投机取巧。

清洁大妈误闯桑拿房,竟发现……

区消保委的工作人员还向记者介绍了一个案例:嘉定小夫妻小张和小李来到嘉定某家汗蒸馆洗浴,情到深处……(此处省略)被清洁阿姨撞见,当场闹翻。小张和小李认为自己的隐私受到侵犯,投诉到消保委。最后,商家向这对夫妻道歉,并退还了此次消费金额。

端午节都过一半了,粽子兄你怎么才来呀……

消费者诸先生在网上订购了5盒五芳斋粽子礼盒,想在端午节送送亲戚朋友,和客服人员早早约定了发货时间,没想到左等右等,粽子兄就是不来,端午节上午快过了,快递小哥才笃笃定定地把礼盒送上门……一查才得知,商家根本没有按照约定的时间发货。来不及送礼的诸先生十分不高兴,拒签了快递,并来到消保委投诉,要求商家退款。

工作人员告诉商家,既然公司的客服是承诺消费者发货日期,那么等同于签订了一份合同,现在是自己违约理应退款给消费者。商家听了解释后,同意退款给消费者。区消保委也建议,购买时令性的商品最好是提前购买,毕竟快递送货途中意外也是很多的,或者可以直接到实体店购买这样就不会耽误送礼或者自己品尝了!

快递包装拆了就不能退货?我读书少你不要骗我……

嘉定消费者赵小姐通过一家银行网上商城购买了一款空气炸锅,价值999元,收到商品后消费者对产品不满意要求退货,不料商家不肯退,赵小姐就拨打了12315热线投诉。区消保委工作人员在协调中,发现商家的逻辑有些不可理喻——他们竟称快递盒里面有个塑封包装的,消费者已经把这个包装拆掉了,所以不同意退。公司负责人还对区消保委的工作人员理直气壮地反问:“大家换位思考,这款塑封拆掉的空气炸锅卖给你,你要吗?”

工作人员当场指出,根据2014年3月15日实行的新消法,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起七日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最终,此事通过协商调解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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