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2017版疫苗接种程序表出炉,十大变化需要你留意!
宝爸宝妈们看过来!
市卫生计生委最新发布2017版《上海市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2016版相比做了10处你需要知道的修改,包括:①第一类疫苗接种程序中删除了16岁接种的白破疫苗;②新生儿接种乙肝疫苗的规定做了较大调整;③ 儿童水痘疫苗接种剂次改为2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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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修改点
《上海市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7年版)》在2016年版本的基础上结合国家最新要求和本市工作实际做了进一步修订,主要修订的内容如下:
第一类疫苗接种程序中删除了16岁(或初三)接种的白破疫苗。
卡介苗接种程序由原来的“0月龄”改为“出生时”接种。
对新生儿接种乙肝疫苗的规定做了较大调整。
对免疫球蛋白与不同种类疫苗的接种间隔做了进一步说明。
患有原发性免疫缺陷或类似疾病的人群建议全程使用IPV接种,不接种OPV。
既往已有tOPV免疫史的儿童,用bOPV补种即可,不再补种IPV。
≥6岁接种DTaP和白破疫苗累计<3剂的儿童,用白破疫苗补齐3剂。
≥24月龄儿童不再补种A群流脑多糖疫苗,直接用AC群流脑多糖疫苗接种。
脊灰疫苗补种各剂次间最短间隔改为1个月。
儿童水痘疫苗接种剂次改为2剂。
上海市第一类疫苗接种程序
(2017版)
上海市主要第二类疫苗接种年龄建议
(2017年版)
乙肝疫苗接种要求
新生儿应于出生后24小时内尽早接种第1剂乙肝疫苗。
危重症新生儿,如极低出生体重儿、严重出生缺陷、重度窒息、呼吸窘迫综合征等,应在生命体征平稳后尽早接种第1剂乙肝疫苗。
乙肝病毒表面抗原(HBsAg)阳性母亲所生新生儿,可按医嘱在出生后接种第1剂乙肝疫苗的同时,在不同(肢体)部位肌肉注射100国际单位乙肝免疫球蛋白(HBIG)。
对HBsAg阳性母亲所生儿童,产科接种室应告知其监护人,建议儿童接种第3剂乙肝疫苗1~2个月后进行HBsAg和抗-HBs检测。若发现HBsAg阴性、抗-HBs<10mIU/ml,监护人应将检测结果告知社区接种门诊,社区接种门诊可按照0、1、6月免疫程序再接种3剂乙肝疫苗。
HBsAg阳性或不详的母亲所生的早产儿、低体重儿也应在出生后24小时内尽早接种第1剂乙肝疫苗,但在该早产儿或低体重儿满1月龄后,建议再按0、1、6月程序接种3剂乙肝疫苗。产科接种室接种第1剂乙肝疫苗时,应告知其监护人主动向社区接种门诊提供儿童早产儿、低体重的信息,以便社区接种门诊安排后续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