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消防局招聘63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嘉定招78人!
想成为一名消防员吗?
市消防局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3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其中,战斗员岗位492名、执勤车驾驶员岗位138名。满足条件者可于6月22日9时起至7月12日16时登录上海市消防局网站(http://xfjyzd.sh.gov.cn)进行报名。
2019年上海市消防局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经上海市消防局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3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其中,战斗员岗位492名、执勤车驾驶员岗位13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限男性;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心理健康;
(五)具有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
(六)报考战斗员岗位的,本市户籍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8年8月1日至2001年7月31日期间出生),有部队服役经历或大学本科学历的可放宽至32周岁(1986年8月1日以后出生);非本市户籍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3年8月1日至2001年7月31日期间出生),有部队服役经历或大学本科学历的可放宽至27周岁(1991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七)报考执勤车驾驶员岗位的,年龄为20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8年8月1日至1999年7月31日期间出生),必须持有A1、A2、B2驾驶证;
(八)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本人没有严重违纪、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
(九)符合下列条者优先: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2、中国共产党党员;
3、原武警消防部队退役士兵;
4、全国其他部队退役士兵;
5、具有1年以上专职消防队工作经历(需提供单位开具的包含在职经历和工作表现的证明材料);
6、报考水上支队战斗员岗位,持有游泳运动员等级证书、救生员证、冲锋舟艇驾驶资格证书。
二、报名办法
(一)招聘岗位查询
本次向社会公开招聘63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具体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19年上海市消防局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简章》。从6月22日起可通过上海市消防局网站(http://xfjyzd.sh.gov.cn)进行查询。
(二)报名方式
1、本次报考一律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9年6月22日09:00至7月12日16:00。报名网站为上海市消防局网站,应聘人员需使用本人身份证注册后报名。
2、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及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在报名时填写一个报考岗位。愿意接受工作区域调剂的,可在报名表格上注明。
3、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2019年上海市消防局政府专职消防员考试报名信息表》。报考人员应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三、应聘考核
应聘考核分资格审查、面试和体能测试,7月15日开展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形式及有关要求以报考支队通知为准。
应聘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驾驶证、退出现役证、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寸免冠照片2张,以及具有特殊技能的证明等材料。
体能测试具体标准详见《上海市消防局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考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应聘考核结束后,考核通过人员按照报考支队通知要求参加体检和政审。
四、体检和政审
招录单位将按照《上海市专职消防员体格检查标准》,组织人员体检,并以上机考形式开展心理测试。同时,按相关要求进行政审。
五、人员聘用
拟录用人员由招录单位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择优确定,按通知要求报到,签订劳动合同,参加岗前培训和考核,试用期为6个月。未能通过考核或未能完成岗前培训任务的,不予转正。
六、招聘咨询
具体岗位和薪酬情况详见《2019年上海市消防局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简章》;
招聘政策详见《2019年上海市消防局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政策问答》;
招聘咨询电话详见《2019年上海市消防局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政策问答》,电话咨询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
七、特别提示
此次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由上海市消防局及各支队组织,不委托任何代理机构或个人开展招聘工作;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及在应聘考核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告安排及时查阅报名系统中有关信息,注意接听接收电话和消息通知,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录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2019年上海市消防局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政策问答
1、政府专职消防员入职后的工作地点是哪里?实行怎样的工休模式?
答: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正式上岗前需接受为期6个月的岗前培训,期间,由培训单位统一安排集中休假;完成培训任务并通过试用期考核后,根据工作需要,分配至各支队下属的消防救援站工作,实行工作4天休息2天的工休制度(在本市无居住条件的队员,经个人申请、单位同意,可实行每季度20天集中轮休制度),工作时24小时驻勤。
2、政府专职消防员享受怎样的工作待遇?
答:市消防局统一为政府专职消防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补充)住房公积金,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和服装;政府专职消防员每年享受年休假和单位安排的1次免费体检。
3、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薪金如何?
答:试用期内,战斗员每月工资薪金不少于6700元,执勤车驾驶员每月工资薪金不少于5800元;转正后,战斗员、水域救援员每年工资薪金不少于10万元,执勤车驾驶员每年工资薪金不少于9万元,以上“工资薪金”都包含个人缴金部分。工资薪金将按增资计划递增,并根据队员任职年限、技术等级、行政职务等逐步提升。另外,市消防局为战斗员、执勤车驾驶员岗位增设一线执勤奖(合同期满奖),第一期劳动合同期满奖励1.8万元,第二期劳动合同期满奖励3万元,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每年奖励6000元。
4、政府专职消防员入职后如何签订劳动合同?
答:应聘人员通过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和政审、公示等环节被录取后,由上海市消防局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第一期3年(含试用期6个月),第二期5年,第三期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5、各区消防支队的地址和咨询电话是什么?
答:各区消防支队,具体地址和咨询电话如下:
6、应聘人员如何参加应聘考核、体检和政审?
答:应聘人员要及时关注上海市消防局网站报名系统内的信息,注意接听接收电话短信通知,按照通知要求的具体时间、地点参加应聘考核。应聘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驾驶证、退出现役证及相关专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寸免冠照片2张,以及具有特殊技能的证明等材料。考核结束后,按照报考支队电话或短信通知要求参加体检和政审。
7.对编造假文凭、假证照、考试作弊等弄虚作假行为的报考者应如何进行处理?
答:一经发现并查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