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嘉定人”才有的保障!据说很多人不知道

日期:2015-09-01 浏览:
你知道吗?
嘉定区人民政府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签署了民生综合保险工程合作协议,共同实施民生综合保障计划和失独家庭成员保障计划,进一步增强嘉定区灾害防范能力,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一、民生综合保障计划
保险期间:2015年1月1日零时 至 2015年12月31日二十四时止。
受益范围: 嘉定区户籍人口,以及嘉定区持上海市居住证并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人员。
保障方案:
1、因自然灾害、火灾、爆炸和空中运行物坠落导致的身故、残疾,最高赔付限额 20万元/人
2、因溺水、触电导致的身故、残疾,最高赔付5万元/人
3、重大疾病(恶性肿瘤、终末期肾病、肾移植术),在保险期间内初次确诊,一次性给付保险金2000元/人
二、失独家庭成员保障计划
保险期间:2015年1月1日零时 至 2015年12月31日二十四时止。
受益范围: 嘉定区户籍且49周岁以上失去独生子女的家庭成员。
保障方案:
1、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残疾,最高赔付限额2万元/人
2、因意外伤害或一般疾病所造成住院,赔付60元/天,年累计给付日数以180日为限
3、因恶性肿瘤疾病所造成的住院,赔付120天/元,年累计给付日数以180日为限
详请请咨询95519,或至本人所在地居委会咨询。
 
注意!注意!注意!
无需个人投保,政府已为嘉定户籍人口投保。
如果发生火灾溺水等意外及大病,居民只需携带相关材料去社保中心或保险公司办理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