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本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本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沪财会〔2019〕20号)的相关要求,现就开展本区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从事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等会计工作的人员以及持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非在岗人员(以下统称“会计人员”)。请于本年会计继续教育之前登录http://www.czj.sh.gov.cn(上海财政网)进行会计人员信息登记。
信息采集方式
(一)线上采集
会计人员登录上海财政网站,自行注册、登记/修改个人资料,承诺并上传相关照片附件。
网站路径:热点业务==会计人员信息登记==在线申请==点击申请
操作环节:用户注册==登录采集平台==输入/更新个人信息==上传照片附件==保存==提交
(二)现场采集
会计人员填写《上海市会计人员信息登记表》,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和一寸白底照片,到嘉定区财政局企会科现场办理。
地址:嘉定区仓场路3333号107室
电话: 69985104, 69985327
备注:未及时完成信息采集的会计人员,该年度继续教育事项将无法确认。
咨询电话:39986662
菊园新区经济管理服务中心
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