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居民:
根据《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沪府发〔2011〕24号)的有关规定,菊园新区计生办定于2016年10月10日—11月4日期间,对子女未满16周岁且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无用人单位的菊园户籍居民进行2016年度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登记。
请凭本人劳动手册、身份证、户口簿、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到户籍所在村、居委进行登记(菊园户籍已动迁的居民可至菊园辖区的现居住地村、居委进行登记,若居住地为非菊园新区,可至菊园新区计划生育综合服务站登记)。
经审核后,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将由新区统一支付。其他户籍人员请至户籍所属镇街道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通知。
菊园新区计划生育办公室
2016年10月
菊园新区计划生育综合服务站:平城路785号 菊园社区卫生中心213室 69992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