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乡(镇、街道)适龄公民兵役登记通告
发布日期:2016-06-03

一、登记对象

凡具有本市常住户籍,2016年年满18至22周岁(1994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男性公民(不含本市高校在校大学生和应届毕业生),以及2016年12月31日前年龄不超过24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往届普通高职专科及以上学历的男性公民,不分民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均应依法履行兵役登记义务。

具有本市常住户籍,本人自愿应征、2016年12月31日前年满17岁的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应届或翌年毕业的男性公民以及年满17至22周岁(1994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普通高中(不含中专、职高、技校)应届毕业的女性公民也可参加应征报名。

 

二、程序方法

1、网上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

6月1日至15日,所有乡(镇、街道)适龄公民,均须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填写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信息(包括个人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参军意向等基本信息),根据网上提示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符合参军基本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2、现场确认和初检初审

6月16日起,乡(镇、街道)适龄公民须持《登记/报名表》、《预征对象登记表》、《申请表》以及本人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或兵役证,到本人户籍所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兵役登记站现场确认,并接受身体初检和政治初审,领取或审验本人的《上海市公民兵役证》。

有参军意向、年满17岁的高中应届或翌年毕业的男性公民和年满17至22周岁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的女性公民,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到本人户籍所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兵役登记站报名应征,并接受身体初检和政治初审;所有应征女性公民须在6月上旬至8月上旬,登录“全国征兵网”填写报名信息,并通过教育部学生信息数据库审核。

 

菊园新区兵役登记站

【地址】菊园新区胜竹路2000号

【设站时间】6月18日(周六)

【联系人】王华

【联系电话】39986630

 

三、特别提示

1、实行兵役登记既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定义务,也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法定职责;

2、逾期没有参加兵役登记的适龄公民,须向户籍所在乡(镇、街道)武装部申请补登并说明原因;

3、凡不参加当年网上兵役登记和现场确认的适龄公民,均不能被推荐、确定为预征对象,不能征集入伍,有关部门和单位也不能受理其就业、就学、出境和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申请;

4、适龄公民如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阻碍适龄公民参加兵役登记,经教育不改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咨询受理

6月1日至30日,市和区政府征兵办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兵役法规和征兵政策宣传,接受咨询。有关法规政策可查询“上海征兵”政府门户网站(zbb.sh.gov.cn)。市政府征兵办咨询电话:62757143、62757242;嘉定区政府征兵办咨询电话:5998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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