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第二十七条规定,我辖区内京沪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并公告如下:
一、京沪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见下表:
京沪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情况表 | |||||
京沪线K1419+645~K1453+400(22755米) | |||||
序号 | 行别 | 京沪线铁路起止里程 | 自铁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桥梁外侧起向外的距离(米) | 备注 | |
线路左侧 | 线路右侧 | ||||
1 | 双线 | 1419+645-K1441+000 | 8.0 | 8.0 | 上海市嘉定区 |
2 | 双线 | 1452+000-K1453+400 | 8.0 | 8.0 | 上海市嘉定区 |
合计 |
二、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后,铁路建设单位或铁路运输企业应当进行勘界,绘制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平面图,并根据平面图设立标桩。铁路沿线的有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和群众应当给予支持和配合。
三、在铁路沿线从事生产、生活或者其他活动的,应当遵守《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印章)
2018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