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力度,根据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要求,结合嘉定实际,特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为核心,以抓好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问题整改为契机,以压实环保责任为抓手,以解决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为导向,紧紧围绕嘉定打造创新活力之城、全力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的根本要求,不断深化环境保护领域改革,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长效机制,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我区生态文明建设更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一)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根本好转。坚持底线思维,把生态环境作为城市发展不可逾越的底线和红线,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基础,坚定走以生态和创新为核心的可持续发展之路。到2020年,全面消除丧失使用功能(劣于V类)的水体;PM2.5年均浓度达到37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0%,重污染天数明显减少;全区生态功能只增不减,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20平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15%;全区环保投入占国民生产总值比例继续保持在3%左右。
(二)推动突出环境问题有效解决。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着力解决水污染防治、固废监管和大气污染防治等突出环境短板问题。对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5大项20个问题,实施清单管理,逐项细化确定整改责任、目标、期限和具体措施,逐个销号,强化闭环管理;对督察期间受理的有效投诉227件以及现场发现的问题点位200个,逐一整改销项,确保条条有着落、事事见成效。到2019年底,力争基本完成督察反馈整改事项。
(三)推动长效机制健全完善。坚持标本兼治原则,对督察发现的各类环境问题,深入分析原因,聚焦重点难点问题,健全生态环境监管机制。进一步突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党政统领、部门协同、企业施治、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环境治理责任新机制;稳定增加环保投入,推进社会化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推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加大对环境损害责任的追究力度和市场惩戒;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推进环境执法规范化建设,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三、主要措施
(一)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健全生态文明体制
1.切实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到更加突出位置。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贯穿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紧紧围绕嘉定建设科创中心重要承载区和现代化新型城市两大核心任务,精确把握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坚持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切实解决我区突出环境短板和生态环境问题。
2.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履职尽责、失职追责,全面落实《嘉定区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嘉定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构建各级党委、政府统领全局,有关部门、单位各司其职,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大环保格局,完善区、镇、村居三级环境监管体系。党政主要领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对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要做到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街镇、村居落实属地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引导督促企业既注重经济效益、也注重社会效益。同时根据区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体系,强化监督考核。
3.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监督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和《上海市环境保护督察实施方案(试行)》精神,加大本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查工作力度。区委、区政府督查部门牵头,对各部门、各街镇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开展督查,通过实施限期整改、回访复核等方式,进一步强化压力传导,压实任务;区人大、区政协聚焦生态环境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监督及民主监督。督查和整改情况向区委、区政府报告。
(二)聚焦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推进绿色发展方式
1.突出规划引领。按照我区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确保生态功能只增不减。根据不同区域功能定位和产业导向,落实落细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约束,优化生态空间格局,实施最严格的管控措施,严格执行生态环保“一票否决”制。建立具有嘉定特点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体系,对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接近或超出承载能力、环境基础设施不健全的地区,采取区域、项目限批等措施,倒逼其高质量发展。
2.打造优美环境。深入实施“百、千、万”生态战略,进一步发挥绿地、林地的生态修复和隔离作用。在建成嘉北郊野公园的基础上,适时启动外冈和嘉浏郊野公园建设,围绕“五廊一片”加快推进沪宁铁路沿线生态廊道、绕城森林、吴淞江生态间隔带等建设,打造嘉北生态涵养保障区。对重要生态系统和物种资源实施强制性保护,加强浏岛等湿地和野生动植物栖息地保护。加快建设生态公益林、农田林网和农村“四旁”林,形成覆盖城乡的绿色生态体系。加强城市公共绿地建设,提升街心公园、街头绿地等建设品质,加快推进市、区两级慢行绿道和区、镇公园规划建设,有效提升城市整洁和市容景观水平。
3.加快结构调整。产业结构方面,坚决淘汰“三高”企业和落后产能,有力推进重点园区转型升级,用更高环境标准倒逼产业绿色升级。能源结构方面,大力推广清洁生产,促进能源结构优化、能源使用清洁化。运输结构方面,积极推动新能源汽车示范应用,大力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加快形成绿色交通体系。农业投入结构方面,以绿色增产技术减少化肥农药使用,加快形成都市型生态农业体系。
4.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大力推行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引导公众践行绿色生活。加大垃圾分类社会动员力度,推进住宅小区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工作。推进生态环境教育设施和场所建设,2020年底前全区所有符合条件的环保公共设施向公众开放,教育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三)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强化污染防治攻坚战
1.深入开展碧水保卫战。坚持水陆共治、标本兼治原则,继续深入推进《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有效推进全流域、系统性治理,加快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持续强化河湖综合治理,提升水环境监管能力,实现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加快推进安亭污水厂三期,安亭、大众污水厂通沟污泥工程建设,加大住宅小区雨污混接混排改造和截污纳管力度,分类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2.深入开展蓝天保卫战。大力实施《嘉定区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8-2022)》,以PM2.5和臭氧污染协同控制为核心,加快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以产业和交通领域为重点,统筹能源、建设、生活和农业领域,全面深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能源和煤炭总量双控,加快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结构调整,优化交通运输体系,建立挥发性有机物(VOCs)总量控制制度;兼顾臭氧(O3)污染控制,以细颗粒物(PM2.5)、氮氧化物(NOx)和VOCs为治理重点,推进各项大气污染物的协同控制和减排。
3.深入开展净土保卫战。全面实施《嘉定区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的原则,突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污染物,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到2020年,全区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基本建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
4.加强固体废物处置。全面贯彻落实《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和综合治理。根据区生活垃圾转运站布局与选址专项规划,按照最严环保标准逐步推进新的垃圾转运设施建设,同时健全建筑垃圾全程管控和资源化利用体系,加快建设湿垃圾、建筑垃圾等末端处置设施建设。规范一般工业固废的收运、处置和监管,强化工业危险废物的贮存、转移和处置等全过程监管。
(四)强化区域联动,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水平
1.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落实《环境保护法》、《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围绕环境质量提升、环境安全保障,涉重金属企业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和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等重点工作,持续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全面执行按日计罚、查封扣押、停产限产和移送行政拘留等执法手段。深化区、镇、村三级环境监管网络,加强部门联动,建立多部门会商、信息共享和案件双向移送等机制,全面发挥联合执法效力。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建立生态损害赔偿责任追究机制,推进环境执法规范化建设。
2.着重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结合中央、上海市生态环保督察信访投诉问题,全力以赴不折不扣的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环境问题,确保责任落实到位、监管落实到位和整改落实到位。同时在日常工作中,继续优化环境信访调处机制,积极回应市民环境诉求,加强舆情应对处置,集中力量调处区域突出矛盾,有效化解重信重访,提升信访解决率与群众满意率。
3.推进区域联防联控。积极实施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大治理、大保护,依托我区与太仓、昆山等地区建立的“两市一区”区域协商、互动、合作机制,继续紧密配合、相互支持,推进区域联防联控工作。强化长三角污染防治协调联动,深化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共同推进边界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污染治理和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共同调查和调处边界环境污染纠纷和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持续提升临界污染源监管联动和环境风险防控水平。
(五)坚持改革创新,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体制机制
1.推进生态环境体制改革。按照全市生态环境监管体制改革的统一部署,加快推进环境执法体制改革,充实生态环境保护监测和执法一线力量,提高监测、执法的装备和信息化水平,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能力。严格落实《嘉定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进一步厘清各部门职责,加强部门联动和行政资源整合,高效管控区域各类污染源,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合力。在街镇、村级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力量,将环境监管重心下移,夯实属地监管责任,提升基层环境管理和问题调处水平。
2.强化网格化监管机制。将环保事项纳入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体系,加强网格化日常巡查机制,依托网格化管理主动发现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违法排污和乱倾倒垃圾等环境违法行为,尤其是加大城乡结合部、偏远地区等管理盲区的巡查发现力度,实现环境问题网格化监管全覆盖,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环境监管格局。制定网格化环境监管考核办法,重点对违法行为的发现、响应速度和处置质量等内容进行考核,提升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水平。
3.加强机制创新。持续完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强化在线监测预警能力,实现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全覆盖。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技术配备和科技水平,运用在线监测、无人机巡查等科技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深化环保管家模式,依托专业第三方,提升街镇、工业园区和企业自主的环境管理能力和污染治理水平。依托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专家库,提升在水、大气、土环境等领域的专业水平。加强企业环保信用体系建设,扩大企业环境责任报告发布范围。加快完善生态补偿机制,进一步提高各类主体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统筹领导。高度重视督察整改工作,在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结合机构改革,调整成立嘉定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书记任组长,区长任第一副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各街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具体统筹推进、督促指导上海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各相关部门、各街镇成立相应的整改工作领导机构,制定整改方案,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负总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整改工作全面彻底落实到位。
(二)严格督查督导。区委、区政府通过挂牌督办、跟踪问效等方式,监督整改进展情况,整治一项、核查一项、销项一项,实现闭环管理。区整改办牵头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和现场核查,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的,予以催办、通报、约谈等,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三)严肃问责追责。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对贯彻生态文明责任规定不力、未完成环保重点目标任务、环境质量明显恶化、督察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涉及督察组移交问题的具体处理意见,征得督察组同意后,予以落实,并向社会公开。
(四)主动信息公开。结合嘉定区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推进落实,做好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报道,在官方网站、报刊、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公开重点环境问题整改和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进一步强化舆情跟踪,做好舆论引导,对整改不力、问题突出的部门和企业,加大曝光力度。全区整改情况将在督察情况反馈后6个月内上报市委、市政府,并通过市级和区级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开。同时,以督察公开为契机进一步提升群众环保意识,营造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附件:嘉定区贯彻落实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具体问题整改措施清单
嘉定区贯彻落实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具体问题整改措施清单
一、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存在问题
1.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不到位且存在回潮现象
1.1 “两违”企业整改不到位。整顿规范类项目仍不规范。南翔镇上海波什尔涂料有限公司、真新街道上海峰竹园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嘉定工业区上海嘉岳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存在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情况。
牵头部门:区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区生态环境局、南翔镇、真新街道、嘉定工业区
整改时限:已完成并持续巩固
整改目标:全面排查存在不规范的整顿规范项目,并对存在问题的“两违”企业落实整改。
整改措施:
(1)切实落实企业污染防治措施。对上海波什尔涂料有限公司、上海峰竹园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上海嘉岳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环境污染行为进行立案处罚,督促企业落实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监督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目前这三家企业均已完成相应的整改工作。
(2)组织开展辖区内企业排查工作,对于排查中发现的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予以分类处理,采取关停搬离、立案处罚、完善环保手续、落实治理设施等措施,全力落实整改工作。
1.2 存在回潮现象。长效管理成效不明显,厂中厂、园中园内“两违”回潮。南翔镇原长征肥料科技有限公司厂房招租、徐行镇勤学路180号威华工业园工业楼宇、马陆镇思义路1650号工业园、菊园新区嘉唐公路185号等新增多家“两违”企业。
牵头部门:区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区生态环境局、南翔镇、徐行镇、嘉定新城(马陆镇)、菊园新区
整改时限:已完成并持续巩固
整改目标:存在问题的“两违”企业整改到位,长效管理进一步强化,及时消除新增的“两违”问题。
整改措施:
(1)消除违法违规“回潮”。搬离原长征肥料科技有限公司厂房内“两违”企业; 搬离勤学路180号威华工业园区内“两违”企业;嘉唐公路185号场地内“两违”无证修理厂进行清退;思义路1650号工业园内的“两违”企业(上海新灏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上海双盈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已停产,待环保手续完善、措施落实,整改完毕后再恢复生产。
(2)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以网格为单位加强巡查监管,及时掌握“两违”企业动态,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3)加强企业环保培训宣传。定期开展环保法规和政策培训宣传,增强企业环保底线思维意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
2.中央环保督察整改项目和信访问题长效监管机制有待加强
2.1 污水处理厂重金属超标整改长效管理需要强化,近两年来部分污水厂进水重金属仍有波动,一类污染物企业在线监测时有超标,在线监测运维单位维护不规范、不及时,“散乱污”违法排放重金属废水时有发生,在线监测预警作用有待进一步规范。如,嘉定工业区上海帕卡濑精有限公司重金属超标。
牵头部门:区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镇
整改时限:2020年6月底
整改目标:污水厂重金属稳定达标,重金属在线监测监管机制有效运转,涉重金属企业排放治理进一步完善,“散乱污”违法排放得到全面整治。
整改措施:
(1)对上海帕卡濑精有限公司重金属超标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督促企业整改,增加废水蓄水池,加强自行监测,确保出水达标。整改已完成。
(2)持续开展重金属整治工作,在集中强化整治的基础上,推行涉重金属排放企业精细化管理。加强涉重金属“散乱污”企业整治,严厉打击违法排放重金属企业。
(3)建立重金属在线监测后续监管机制,加强在线监测运维单位监管。充分发挥在线监测在涉重金属管理中的作用,强化“三监”联动机制。
2.2 整改项目嘉定区垃圾残渣填埋场原来治理工程升级改造慢,正在实施的进一步生态修复工程应尽快发挥实效。
牵头部门:区绿化市容局
责任部门:区绿化市容局
整改时限:2019年年底
整改目标:完成残渣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工程。
整改措施:
(1)加快雨污分流设施建设。在已实施堆体修坡整治、垂直防渗墙、渗滤液盲沟后,加快雨水明沟施工,对地表水有序收集和导排。
(2)完善渗滤液导排系统。一是设置渗滤液收集盲管、收集井,渗滤液收集至渗滤液处置系统。二是对现有渗滤液处理系统进行改造和扩容,扩容改造后渗滤液处理量达到110吨/天,主要处理工艺路线为“两级A/O+外置式超滤膜+NF+RO”,出水达到环保排放标准。
(3)修复填埋气导排系统。修复残渣填埋场已封场区域的导气石笼,在新封场区域堆体上,设置竖向和水平导气措施,最终对整个区域进行填埋气导排和收集后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4)实施绿化种植。完成封场覆盖后,种植绿化,美化现场环境,最终实现场地生态恢复。
2.3 个别中央环保督察信访投诉问题未彻底解决。嘉定区梅山猪育种中心防臭措施落实不到位,信访矛盾仍然存在。华亭镇上海华亭羊毛脂厂有限公司仍存在雨污混排问题。马陆镇威士伯涂料有限公司仍存在VOCs无组织排放。
牵头部门:区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嘉定工业区、华亭镇、嘉定新城(马陆镇)
整改时限:2019年年底
整改目标: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解决个别中央环保督察信访重复投诉问题。
整改措施:
(1)进一步落实梅山猪育种中心的污染防治措施,规范处置沼液和沼渣,规范出入场管理,改造大门消毒设施,改造升级除臭降噪设施,开展场区环境整治,落实长效管理。
(2)完成上海华亭羊毛脂厂有限公司雨污混排问题整改,解决雨水排入污水井问题。目前已完成整改。
(3)对威士伯涂料有限公司VOCs无组织排放行为立案查处,企业将产生无组织废气设备移至密闭场所,并配备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完成整改。
(4)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对中央环保督察信访问题现场核查和日常巡查,防止复发反弹。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网格化监管和环保执法力度,对类似问题早发现、早处理、早解决。优化环境信访调处机制,多运用现场会、沟通会等形式,正面疏导、引导群众,有效化解重信重访,提升解决率与满意率。
二、水污染防治形势严峻
3.水环境质量不佳且波动较大
3.1 国考断面达标整治工作进度滞后。苏州河-黄渡国考断面水环境达标方案,及支流联动整治方案中截污纳管及农村生活污水等治理措施进展滞后。2018年嘉定区13条苏州河一级支流水质全部劣于苏州河-黄渡断面,其中劣V类7条。
牵头部门:区水务局
责任部门:区水务局、区绿化市容局、安亭镇、江桥镇
整改时限:2020年年底
整改目标:2019年完成国考苏州河-黄渡断面水质达标,根据国考断面达标方案,到2020年完成各项整治工作。
整改措施:
国考苏州河-黄渡断面达标方案中共23项任务,目前已完成16项。下阶段将进一步推进雨污混接混排排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苏州河支流水质提升等工作。
(1)2019年开工建设安亭污水厂三期扩建工程,2020年基本完成。
(2)滚动开展雨污混接混排排查和污染源截污纳管工作。在已完成方案中明确的直排污染源截污纳管工作任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排摸区域内雨污混接混排和直排污染源情况,发现一处整改一处。
(3)2020年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4)城中村改造。目前封浜村农户和企业已基本完成动迁;五四村已完成沿河截污工程;幸福村拔点改造规划已公示。
(5)推进嘉定辖区内黄渡断面上下游2公里苏州河两岸50米蓝线范围防护林建设。目前,实施方案已报市绿容局审核。
(6)加快推进圩区工程建设。上海国际汽车城联圩泵闸主体工程已基本完成;蕰藻浜以南圩区工程已开工建设,2020年基本完成泵闸主体工程。
(7)提升支流水质。结合全区消除劣V类水体整治、苏州河四期支流综合整治,提升顾浦等支流水质,2020年底消除劣V类。
3.2 市考断面水质反复。2018年嘉定区市级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87.5%,2019年1-3月水质达标率64.7%,有的已达标断面水质出现反复,西虬江等河道距离水质达标要求差距较大。
牵头部门:区水务局
责任部门:区水务局、区房管局、安亭镇、江桥镇、嘉定镇街道
整改时限:2020年年底
整改目标:2019年底完成1个国考断面和17个市考断面水质达标,2020年完成西虬江市考断面水质达标。
整改措施:
(1)完善达标方案。进一步分析水质不稳定的原因,优化完善考核断面水质达标一断面一方案。
(2)加强控源截污。持续观测入河排放口,对排放异常的排放口采取截流措施,并追根溯源整治污染源。同时,加快推进西虬江等考核断面周边小区雨污混接混排改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3)开展区域联动。对西虬江及相关的建丰河等支流开展整治,提高水质。
3.3 黑臭整治成效不稳定。嘉定区嘉定镇街道市心河3月水质黑臭。下沉督察期间,发现真新街道、江桥镇、南翔镇多条河道黑臭情况。
牵头部门:区水务局
责任部门:区水务局、江桥镇、南翔镇、嘉定镇街道、真新街道
整改时限:2020年10月底
整改目标:2019年底消除水体阶段性黑臭现象;2020年消除劣V类水体。
整改措施:
(1)加强市心河整治工作。一是增强水体自净能力。抬高市心河水位,增加水体库容;增设2套曝气装置、27处生态浮岛。目前已完成。二是开展河道疏浚。实施市心河(环城河~练祁河)疏浚工程,疏浚河道978米。目前已完成。三是实施雨污混接混排改造。共实施35个居民小区雨污混排改造,王家桥、温宿路16弄等17个小区列入2019年小区改造计划,其余的城南新村,汇龙公寓及疁南小区等18个小区列入2020年改造计划。目前列入2019年改造计划的小区已完成方案编制,将于近期开工建设。
(2)加强真新街道、江桥镇、南翔镇等多条河道的黑臭整治。一是编制一河一策。按照消除劣V类水体的标准要求,对相关河道编制水质稳定达标一河一策,明确各项整治措施。2019年8月底前完成方案编制,2020年6月底前完成各项整治措施。二是开展入河污染源末端治理。对存在混排现象的3处入河排放口增设溢流井实施旱季截流,消除水体黑臭现象。2019年8月底前完成。三是增强水体自净能力。2019年7月底已经完成增设曝气装置28套,种植水生植物1000平方米。
4.污水处理系统能力不足
污水处理系统以及污泥处置设施建设滞后。污水处理能力存在缺口,安亭污水厂三期扩建项目建设滞后。污水处理能力分配不平衡,大众污水处理厂、西干线已超负荷运行,南翔污水处理厂进水量严重不足,各污水厂服务范围相对独立,区域污水处理存在系统风险。污泥处置设施建设滞后,自行处置能力不足,污泥全部送老港基地应急处置。通沟污泥处理设施建设滞后。
牵头部门:区水务局
责任部门:区水务局
整改时限:2020年年底
整改目标:提高全区污水处理能力和抗系统性风险能力,加强污泥处置,推进通沟污泥处理设施建设。
整改措施:
(1)加强污水处理系统建设。一是安亭污水厂三期工程2019年开工建设2020年基本完成。二是大众-新城污水厂连通管工程,2020年开工建设,完成后可平衡厂际污水处理量,提升污水处理系统抗风险能力。三是2020年完成南翔污水厂二期总管建设,增加南翔污水厂进水量。
(2)加强污泥处置。2019年与上海漕泾电厂签订污水厂污泥掺烧框架协议,2025年前污水厂污泥采用电厂掺烧的方式处置。
(3)推进通沟污泥站建设。2019年底完成大众通沟污泥站建设,2020年完成安亭通沟污泥站建设。
5.截污纳管、雨污混接改造推进缓慢
5.1 污水管网未全覆盖。一二级管网还未完善。南翔部分区域配套管网建设滞后。江桥镇富友嘉园一期、泰宸复兴苑等9个小区和安亭镇上海俪靓电材料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周边无管网。村镇三级管网还未全面覆盖。安亭镇泰向阳村等19个行政村,以及江桥镇五四村、红光村仍未完成管网铺设。外来人口聚集区截污纳管滞后。
牵头部门:区水务局
责任部门:区水务局、南翔镇、江桥镇、安亭镇
整改时限:2020年年底
整改目标:加快推进小区雨污混接混排改造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整改措施:
(1)完善江桥镇富友嘉园一期、泰宸复兴苑等9个小区周边市政污水管网,2019年开工建设小区雨污混接混排改造。
(2)安亭镇上海俪靓电材料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已全部拆除。
(3)2020年完成安亭镇向阳村等19个行政村污水管网建设。
(4)五四村已完成沿河截污工程,2020年完成江桥镇红光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5.2 雨污混排混接突出。由于西干线污水外排系统规模小、建成时间早、下游市区段污水增加等原因,真新街道、江桥镇时常出现污水冒溢现象,区域雨污混排混接、泵站放江问题突出;安亭镇老吴淞江-东港桥新黄路11号等居住区雨水口晴天排放污水;西浜区域内雨污混接,生活污水通过曹丰雨水泵站进入西浜;浏翔公路污水总管老化,输送能力不足,北部区域污水入河时有发生;江桥镇香馥湾小区、嘉定镇街道梅园菜场、真新街道汇丰佳苑、丰庄一村、丰二社区六街坊等小区仍存在雨污混接。
牵头部门:区水务局
责任部门:区水务局、区房管局、真新街道、江桥镇、安亭镇、华亭镇、徐行镇、嘉定镇街道
整改时限:2021年年底
整改目标:2019年底增加西干线污水外排量,解决雨污混接晴天污水排放入河问题;2020年底完成相关区域雨污混接混排改造;2021年解决北部地区污水输送能力不足问题。
整改措施:
(1)落实市河长办《关于西浜水质改善研讨会会议纪要》(2019-3)中关于增加西干线外排量的工作要求,嘉定区加快推进丰庄污水提升泵站设施更新和曹丰雨水泵站内旱季截流泵的增设,确保年内完成。市排水公司配合嘉定区优化曹丰地区及下游污水管网调度,尽最大可能接纳地区污水,市排水处加强督促和运行监管。市排水处督促排水公司尽快会同嘉定区、普陀区进行曹丰和云岭西污水片区沟通的方案比选,缓解污水外排能力不足问题。推进泰和污水处理厂建设,力争于9月份通水,市排水处提前介入泰和污水处理厂建成后的污水调配和管网沟通工作。
(2)开展雨污混接混排改造。江桥镇香馥湾小区、真新街道汇丰佳苑、丰庄一村、丰二社区六街坊、西浜周边小区、嘉定镇街道梅园菜场及周边小区均已纳入2019年改造计划,正在抓紧推进。进一步排摸区域混接混排情况,发现一处整改一处。
(3)加快浏翔公路污水总管改建工程,2019年开展项目前期工作,2021年完成工程建设,建成后污水输送能力达2.7万吨/日。
5.3部分区域污水管网老化破损,存在污水渗漏问题。
牵头部门:区水务局
责任部门:区水务局
整改时限:2020年年底
整改目标:完成破损污水管网排查,制定老旧破损管网改造计划,分年度实施管网改造,确保污水收集管网安全运行。
整改措施:
(1)2019年完成破损污水管网排查,根据排查结果,制定改造方案,分年度实施管网改造,2020年前完成30%管网改造工程量。
(2)对存在严重渗漏问题的管网,先行实施应急抢修。
(3)2020年完成《嘉定区污水处理及管网系统专项规划》报批,为开展污水处理规划建设提供科学依据。
6.涉重金属监管有待加强
部分一类污染物重点监管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存在治理不规范的现象。如,嘉定工业区上海嘉捷通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要求分质分流处理;安亭镇上海安亭净水剂厂污水重金属超标;安亭镇上海运城制版有限公司、江桥镇上海富锋电器有限公司、马陆镇尼普洛(上海)有限公司等初期雨水未有效收集;江桥镇上海富锋电器有限公司在线监测安装不规范;马陆镇联钢紧固系统(上海)有限公司、嘉定工业区日乃本五金塑料制品(上海)有限公司运维记录缺失;安亭镇运安制版有限公司在线监测检测试剂超过使用有效期。
牵头部门:区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区生态环境局、嘉定工业区、安亭镇、江桥镇、嘉定新城(马陆镇)
整改时限:2020年6月底
整改目标:对一类污染物重点监管企业加强监管力度,确保企业水污染物处理监测设施稳定规范运行,一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整改措施:
(1)嘉定工业区上海嘉捷通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含锡废水已完成分质分流改造,区生态环境局对其立案处罚。
(2)安亭镇上海安亭净水剂厂已于5月中旬关闭。
(3)安亭镇上海运城制版有限公司已针对初期雨水收集系统进行了整改,加大雨水管道管径,大幅提高雨水收集率,区生态环境局对其立案罚款;江桥镇上海富锋电器有限公司雨水管道口已安装完成截止阀,防止雨水超标排放,区生态环境局对其立案罚款;马陆镇尼普洛(上海)有限公司已对厂区内存在漏水的管道进行维修。
(4)马陆镇联钢紧固系统(上海)有限公司已按要求完善在线监测运维记录,做好各类环保档案的日常保管工作,落实整改要求;嘉定工业区日乃本五金塑料制品(上海)有限公司已落实运行台帐记录整改工作,并做好各类环保档案的日常保管。2家企业已完成整改。
(5)安亭镇运安制版有限公司已于4月底前更换在线监测检测试剂,今后将定期检查试剂有效期限。
(6)将对全区涉重金属重点监管单位深入开展精细化整治,加强对企业分质分流、初期雨水收集、在线监测设施安装运维及台帐记录等情况的检查,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涉重企业一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固废监管不到位
7.建筑垃圾监管不到位
7.1 建筑垃圾消纳监管力度不够。2016年以后,嘉定区“五违四必”综合整治拆违近2500万平方米,产生大量建筑垃圾。其中仅一小部分进入嘉定区指定的两家临时处置厂,其余大量建筑垃圾存在违规消纳点处置且处置不当问题。下沉督察期间,发现嘉定工业区福海路招贤路和嘉唐公路611号菊园新区上海燊福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江桥镇环解放岛东路市政拆房公司等无证无照建筑垃圾消纳点;马陆镇生活垃圾分拣中心附近农田、林地和市级千亩苗木基地林地内堆存未经分拣建筑垃圾,部分覆土仅20-30公分后种植绿化。
牵头部门:区绿化市容局
责任部门:区绿化市容局、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江桥镇、嘉定新城(马陆镇)
整改时限:2019年年底
整改目标:规范各街镇拆房垃圾申报处置流程,做到流量准确,流向明确。逐步整治区域内尚存的建筑垃圾消纳堆放点。落实日常检查,进一步加强区级建筑垃圾消纳监管力度。
整改措施:
(1)嘉定工业区福海路招贤路和嘉唐公路611号、菊园新区上海燊福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建筑垃圾堆放点已清理完毕。马陆镇生活垃圾分拣中心(申霞路)已完成整改;市级千亩苗木基地林地(惠平路)已于2019年6月初启动陆家生态林地恢复工程建设,预计于10月31日前完成还林种植工程。江桥镇环解放岛东路点位责令市政拆房公司停止碎石加工作业,8月底前完成场地所有建筑垃圾清运工作和产地平整复原工作。
(2)2017年全区产生约574万吨拆房垃圾,处置途径主要为通过修筑便道、铺设路基等自行消纳处置、可填埋部分通过覆土种绿等方式进行填埋、进入本区两家建筑垃圾临时资源化利用厂加工处置等。2018年全区产生约172万吨拆房垃圾,处置途径主要为进入建筑垃圾资源化临时利用厂进行加工处置、通过轨道交通、村级道路修筑便道等方式自行消纳处置、通过有效分拣后填埋处理等。2016年以来,全区建筑垃圾处置总体较为平稳、有序。
(3)加强备案管理。一是落实各街镇拆房垃圾实行临时集中堆放点的区级备案制度,符合用地、环保等相关标准要求方可设置并投入使用。二是落实各街镇对区域内产生的拆房垃圾进行申报,对未进行申报的街镇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拆房(拆违)垃圾管理的函》,确保区域内产生的拆房垃圾处置合规。
(4)加强日常监管力度。一是加强对各街镇建筑垃圾处置工作的日常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书面函告各街镇,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函告后不申报拆房垃圾处置去向的街镇,移送城管执法部门对擅自处置行为进行执法检查。二是加强区内两家建筑垃圾临时资源化利用中心的日常管理,落实第三方监管单位加强监管,准确掌握进厂处置建筑垃圾的流量和流向。
7.2 建筑垃圾乱堆放现象时有发生。如,华亭镇浏翔公路6508弄、徐行镇嘉行公路1900号大石皮村“198”整治地块、马陆镇希望路德立路和嘉戬公路489号等地建筑垃圾乱堆放;菊园新区庞家村河河道东西两端被渣土堵塞。
牵头部门:区绿化市容局
责任部门:区绿化市容局、华亭镇、徐行镇、嘉定新城(马陆镇)、菊园新区
整改时限:2019年年底
整改目标:逐步清理区域内尚存的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对短时间内不能完成清理的堆放点,制定“一点一策”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落实临时堆放点的环保措施。
整改措施:
(1)华亭镇浏翔公路6508弄已完成垃圾清理。徐行镇嘉行公路1900号大石皮村“198”整治地块于4月进行垃圾清运处置。马陆镇希望路德立路和嘉戬公路489号建筑垃圾堆放点已完成清运招投标手续,下一步将及时清理。菊园新区庞家村河河道东西两端被渣土堵塞问题整治,计划于7月底开工,预计10月中旬完成整治。
(2)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区垃圾堆点整治的通知》要求,街镇根据非正规垃圾堆点名单进行排查并开展评估检测。
(3)对于评估检测后存在环境污染的堆点,督促街镇制定整改方案,并根据方案按照整治要求、时间节点落实整改。
(4)加强堆放点管理。原则上各街镇设置1个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并对堆放点实行区级备案;落实各街镇加强对临时堆放点的管理,防止偷乱倒行为的发生,场区内实行分类分拣,避免垃圾无序堆放,按要求设置环保防护措施。
(5)落实日常检查。一是联合区内多部门开展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类垃圾偷乱倒行为。二是对各街镇上报整改问题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防止反弹,严控新增量。
7.3 临时处置场所不规范。安亭镇良延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中心和南翔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中心两家临时处置场所环保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扬尘污染和水污染,此外,规划建筑垃圾处置设施建设滞后,项目仍未进入主体施工阶段。
牵头部门:区绿化市容局
责任部门:区绿化市容局、安亭镇、南翔镇
整改时限:2020年年底
整改目标:2家建筑垃圾资源化临时利用中心制定环保治理措施和整改方案,并落实相应的环保措施,确保今后在日常运营过程中符合环保要求。年底前完成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主体厂房封顶。
整改措施:
(1)对2家建筑垃圾资源化临时利用中心存在的扬尘污染和水污染问题落实整改措施。
(2)6月中旬委托第三方环保公司对2家建筑垃圾资源化临时利用中心制定了环保治理措施及整改意见,并要求2家经营单位按照环保治理措施及整改建议报告中的标准要求规范运营。目前两家企业已按照治理措施落实日常管理。
(3)落实第三方运营监管单位对2家建筑垃圾资源化临时利用中心进行日常运营监管,每月召开运营监管工作例会,及时反馈和整改发现的问题。
(4)加快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建立工程建设跟踪监督制度;加强施工动态管控与协调,抓好主导工序,合理安排施工顺序,有序开展设备采购工作,加快施工进度,年底前完成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主体厂房封顶;制定调试运营方案,提前编制调试运营方案,确保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2020年第三季度投产运营。
8.疏浚底泥消纳不规范
嘉定区河道疏浚底泥处置空间有限、方式单一,尚未设置固定消纳污染底泥场所。部分疏浚底泥存在未按要求编制处置方案、进行检测的情况。如,徐行镇和桥村樊家宅河道疏浚底泥未经检测直接还田;华亭镇上海安易捷化工物流有限公司将未经检测清淤底泥覆盖在污染场地上;南翔镇东吾尚塘东岸、静唐路淤泥贮存点未有效落实防渗、防漏措施;江桥镇柴西池(近增建村)疏浚底泥以泥浆水形式排入洼浜。
牵头部门:区水务局
责任部门:区水务局、徐行镇、华亭镇、南翔镇、江桥镇
整改时限:2019年年底
整改目标:对疏浚底泥开展全面检测并规范堆置,根据检测结果分类处置。
整改措施:
(1)核查问题整改情况。徐行镇和桥村樊家宅河道疏浚底泥已完成检测,检测结果均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15618-2018)限值。上海安易捷化工物流有限公司场地覆土为建筑工地挖出土壤,非清淤底泥,北新村已开展土壤检测;南翔镇东吾尚塘东岸、静唐路淤泥贮存点已落实防渗、防漏措施;江桥镇柴西池疏浚底泥检测合格,临时囤积在洼浜的河泥已经用槽罐车外运至外冈淤泥卸点。同时将根据检测结果分类进行整治。
(2)全面开展底泥检测。2019年以来,按照市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中小河道整治疏浚底泥消纳处置的指导意见》(沪水务〔2018〕1109号)要求,对疏浚河道全面开展底泥检测。
(3)规范设置疏浚储泥库。制定《嘉定区河道疏浚储泥库建设使用指导意见》(嘉水务〔2019〕105号),进一步规范河道疏浚储泥库建设使用中的生产安全及环境污染风险管控。
9.生活垃圾收集体系不健全
9.1 中转设施建设滞后。至2020年全区应建成8座生活垃圾转运设施,目前建设滞后。现有中转站运营管理不规范,真新街道西栅桥路外环林带内中转站滲滤液违规外运。嘉定区生活垃圾主要采用直运模式送至处置点,存在运输环境隐患。
牵头部门:区绿化市容局
责任部门:区绿化市容局、真新街道
整改时限:2019年年底
整改目标:推进生活垃圾转运设施建设,提升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效能;加强生活垃圾中转站管理,做好日常运营维护;加强生活垃圾清运全过程监管,提升垃圾清运作业服务水平。
整改措施:
(1)加强真新街道垃圾分类处置站管理。一是已于4月18日起停止生活垃圾转运并封填污水池,完成站内环境专项整治。二是加强场站污水管理,大粪运送至金园二路排污点,不进入该站。场地内部洗车污水经沉淀后,抽取至金沙江路排污点。三是加强长效常态管理,确保场地整洁,减少对周边居民影响。
(2)推进生活垃圾转运站新改建。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推进进程和分类中转运输的需求,以街镇为建设主体,推进《嘉定区生活垃圾转运站布局与选址专项规划》落地,年内率先推进南翔镇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计划年底前开工建设。其余转运站根据用地办理、项目稳评等情况,有条件的予以推进实施,区政府对街镇建设转运站给予财政补贴。
(3)加强生活垃圾清运全过程监管。一是制定优化区域垃圾清运作业物流安排计划,严格按照分类运输标准和要求,实行“定车、定时、定人”垃圾分类收运模式,并对8年以上的环卫运输车辆全部实施淘汰更新,形成科学、高效的垃圾分类收运体系。二是加强垃圾清运管理和作业人员日常业务培训,增强管理和作业人员的责任意识、规范意识及安全意识,确保清运作业服务规范。三是完善区、街镇两级垃圾清运作业规范日常监督考核制度,对超载运输、渗滤液滴漏、车容车貌不洁的、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不服从现场管理要求等各类垃圾清运车辆进行关停整改。
9.2 局部地区存在生活垃圾乱堆放、乱处置现象。如,真新街道老江(金沙江路3155弄西侧)河道周边、嘉定工业区宝钱公路新报路口堆放有大量毛垃圾;马陆镇嘉定新城F01D-1地块新建办公楼项目露天焚烧生活垃圾。
牵头部门:区绿化市容局
责任部门:区城管执法局、真新街道、嘉定工业区、嘉定新城(马陆镇)
整改时限:已完成并持续巩固
整改目标:及时清理辖区内乱堆放的生活垃圾,加强行业管理,规范处置生活垃圾。
整改措施:
(1)真新街道老江(金沙江路3155弄西侧)河道周边垃圾已清理,并补种陆域及水生植物。嘉定工业区宝钱公路新报路口堆放有大量毛垃圾已完成清理。马陆镇嘉定新城F01D-1地块新建办公楼项目已清理工地内生活垃圾,并要求项目施工方加强管理,杜绝焚烧垃圾情况的再次发生。
(2)加强问题发现和整改。落实各街镇对区域内生活垃圾乱堆放现象进行全面排摸,重点加强对城乡结合部、环境敏感区、主要交通干道和河流湖泊沿线的排查;聘请第三方,每月对全区5条高速公路、15条主干道、100条重要道路两侧暴露垃圾乱堆情况开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责任单位清理和整改,有效减少暴露垃圾滞留时间对环境产生的影响。
(3)优化勤务模式,加强执法力度。城管执法局将优化勤务模式,提升工作效能,以推行网格化责任区管理模式为重点,落实“片长+网格长+路长”工作机制,构建“中队-班组-个人”的工作责任链,促进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同时,加强部门沟通和协作力度,提高偷乱倒、乱焚烧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率。
9.3 生活垃圾源头分类不到位,对中后端的收集、运输处置环节影响较大。
牵头部门:区绿化市容局
责任部门:区绿化市容局
整改时限:2019年年底
整改目标: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
整改措施:
(1)在居住区重点提升分类实效,严格按照生活垃圾四分类标准,稳步拓展分类覆盖面。在居住区垃圾分类全覆盖的基础上,通过“引导+约束”并举,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定时定点集中投放工作。通过在规定的时间和规定的地点集中力量引导并监督居民养成正确的垃圾分类投放习惯,提高居民垃圾分类参与度和准确度,提升居住区垃圾分类实效。
(2)在农村地区逐步完善基础条件。第一是明确分类模式。因地制宜在农村地区实行“二次四分法”垃圾分类管理模式(二次即农村居民分类投放一次初分、保洁员上门收集转运再次细分;四分法即“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湿垃圾、干垃圾”),明确区、镇、村三级投入机制及分级考评制度要求。第二是健全管理网络。在社会管理水平较高的村先行先试,组建农村分类队伍,建立宣传、教育、引导、巡查全程管理网络,修订村规民约,实行农户分类检查评比激励机制,提升农村源头垃圾分类实效。第三是配好分类设施。对农村垃圾箱房实施功能改造,落实分类标识和管理制度上墙,提高分类感受度与群众参与度。
(3)在单位及公共场所推行强制分类。党政机关先行推:在机管局的推动下,全区党政机关和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全部完成分类容器配置,严格执行强制分类要求。同时通过每季度的区级抽查与属地街镇自查相结合的模式,加强日常检查指导,积极有效推动所辖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重点单位联合推:对全区餐厨垃圾产生单位,由管理部门联合作业公司上门告知分类要求,签订承诺书,对源头发现的违规收运处置餐厨垃圾行为及时移送城管执法局、市场监管局执法查处。沿街单位精细推:持续推进商业街沿街商铺定时定点上门分类收集,逐步取缔沿街垃圾桶,提升城市整洁度。公共场所全面推:本区道路两侧4486只道路废物箱已在全市率先完成分类标识统一更新。
10.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能力不足
10.1 嘉定区工业企业较多,工业固废产生量较大,但本区配套收集和综合利用、处置能力不足,一些企业厂通过跨区、跨省转移,转运环节存在安全隐患。
牵头部门:区绿化市容局
责任部门:区绿化市容局、区生态环境局
整改时限:2019年年底
整改目标:
(1)加强一般工业固废的处置能力。按照《关于恢复嘉定区一般工业固废进厂的通知》(嘉容环〔2019〕5号)要求,区再生能源利用中心将处置经环保部门备案的可焚烧的一般工业固废,日均处置量不超过再生能源中心处置能力的3%。
(2)加强一般工业固废的监管。一是加强收运监管。全区各街镇环卫公司对经环保部门备案和再生能源公司确认准入的一般工业固废(可焚烧的)实施收运。二是开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申报登记工作,加强监督管理。同时,我区作为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监管处置体系建设的试点区县之一,将配合市生态环境局进一步做好一般工业固废监管处置体系建设工作。
(3)加强宣传引导工作。发挥环保管家作用,强化工业固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专业知识的宣传,引导企业主动、规范做好现场收集、贮存的管理要求。
10.2 嘉定区工业企业较多,危险废物产生量较大,但本区配套收集和综合利用、处置能力不足,一些企业厂通过跨区、跨省转移,转运环节存在安全隐患。
牵头部门:区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区生态环境局
整改时限:2019年年底
整改目标:稳步提升危险废物的属地化处置能力,实行规范化管理。
整改措施:
(1)加强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加强现有持证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的监管,积极推进嘉定区再生资源利用中心项目建设。
(2)推进危险废物收集平台建设和管理。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平台管理办法》,推进建设危险废物收集平台,加强日常规范运行的监管。现已建成一个危废收集平台,并投入运营。
(3)加强危险废物的执法监管。区镇联动,管理重心下移,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专项检查工作要求,加强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日常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10.3 企业存在危险废物处置不规范、贮存不规范、台账记录不完整等问题。徐行镇上海钜擘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徐行镇上海永辉羊业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处置不规范;嘉定工业区上海嘉定宏敏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贮存不规范;菊园新区上海佳砼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未备案、标识不规范。
牵头部门:区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区生态环境局、徐行镇、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
整改时限:已完成并持续巩固
整改目标:加强对危险废物产生企业的规范化管理,健全危险废物管理制度与监督体系,明确划分各部门工作职责,实现对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处置等各实施环节的全过程控制,做到无死角。
整改措施:
(1)我区已对上海钜擘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危废贮存场所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该公司已落实整改措施,将原露天堆放的危废桶、废喷漆罐放置于危废存放点并做好标识。
(2)上海永辉羊业有限公司按要求已设立医疗废弃物专用存放仓库,做到了有序堆放;同时完善医疗废弃物处置台账,包括医疗废弃物处置合同和收集清单,并将产生的医疗废弃物送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集中处置。
(3)上海嘉定宏敏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已将渗漏至地面的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清理,同时将废油桶、废铅蓄电池和废电路板等危废均委托有资质单位予以清运处置。该公司将场地所有垃圾及危废清运完毕、设备拆除后,现已搬离。
(4)上海佳砼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已办理危废转移备案表,现场已设置规范的危废标识,完成整改。
(5)加强日常监管。全面落实危险废物管理要求,通过规范管理制度、规范贮存程序、规范申报与转移、规范台账记录等措施,对危险废物形成闭环式管理。同时结合基层管理力量,定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持续加大涉危险废物单位的监管力度,强化危险废物管理的宣传工作,跟踪问题落实,建立危险废物长效安全管理机制,及时消除危险废物安全隐患,确保环境安全。
11.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有待加强
11.1 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刚刚起步,污染的底数尚未完全摸清。分类管理制度尚未全面形成,企业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尚未得到充分落实。土壤地下水“谁污染、谁治理”制度有待理顺和落实。
牵头部门:区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区规划资源局、区土地储备中心、各街镇
整改时限:2019年年底
整改目标:摸清污染底数,完善土壤污染防治相关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整改措施:
(1)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及农用地调查,理清土壤地下水污染底数。
(2)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落实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的土壤环境保护方案。
(3)开展“198”减量化地块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并建立辖区内地块档案。
(4)加强土壤重点企业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并督促重点企业开展自行监测和隐患排查工作。
(5)落实土壤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根据“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督促土地使用权人开展土壤地下水调查,经调查有污染的场地开展治理修复工作。
11.2 存在垃圾、疏浚底泥违规处置现象,对土壤、地下水造成污染隐患。个别街镇装修垃圾残渣未分拣擅自填埋;安亭镇谢泾二路98号干砂泥浆加工点将强碱性泥浆排至北侧空地。应持续关注南翔镇原东风农药厂地块污染风险防控。
牵头部门:区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区绿化市容局、区水务局、安亭镇、南翔镇
整改时限:2019年年底
整改目标:规范垃圾、疏浚底泥处置,加强土壤地下水管理,防止二次污染。
整改措施:
(1)针对个别街镇装修垃圾残渣未分拣擅自填埋的问题,落实街镇根据非正规垃圾堆点名单进行排查并开展评估检测。同时对于评估检测后存在环境污染的堆点,督促街镇制定整改方案并按照整治要求、时间节点落实整改。
(2)安亭镇谢泾二路98号干砂泥浆加工点将强碱性泥浆排至北侧空地已经完成整改,后续加强监督,防止返潮。
(3)加强原东风农药厂地块后续监控管理及环境污染防治,并对地块及周边地区的水、气等进行持续监测,确保场地内隔离封闭系统运行良好,周边环境安全稳控。
(4)加强常态长效管理。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区垃圾堆点整治的通知》要求,加强垃圾堆点长效管理;根据《嘉定区河道疏浚储泥库建设使用指导意见》(嘉水务〔2019〕105号)要求,规范河道疏浚储泥库建设使用中的生产安全及环境污染风险管控。通过综合施策,强化常态长效管理,切实减少土壤地下水污染。
12.散乱污整治不彻底
督察发现多处“散乱污”企业,业态低端、内部环保管理水平低下、环境面貌较差,存在严重的环境安全隐患。如,安亭镇春雨路388号及马路对面多家废旧物资回收拆解点,环境脏乱差,危险废物违规无序堆放;华亭镇浏翔公路6508弄多家石材加工及建材粘合剂等“两违”企业和无证作业码头,扬尘污染严重,侵占、污染周边河道,危险废物无序露天堆放;江桥镇上海万晟废旧物资有限公司厂房出租给22户无证无照个体户,从事废品回收、处理、拆卸等,部分涉及危险废物拆卸及转运;外冈镇东海县磊拓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马陆镇亚钢路88号报废汽车拆解点、江桥镇曹丰路280号年丰种子场等3家废车拆解点现场环境脏乱差,危险废物违规堆放处置。
牵头部门:区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安亭镇、华亭镇、江桥镇、外冈镇、嘉定新城(马陆镇)
整改时限:已完成并持续巩固
整改目标:建立“散乱污”整治长效机制,依托属地网格化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彻底整改。
整改措施:
(1)对春雨路388号原上海涌泉水族器材有限公司经营场所内发现的危废进行查封并交有资质回收处置单位清运处置完毕;对上海梦兴圆贸易有限公司进行了清退,废旧物资已清运完毕,废旧物资回收人员已全部搬离,公安机关对2名当事人进行了治安拘留5天的处罚。
(2)浏翔公路6508弄内非法捕鱼网及取水点已清除,相关企业已经停产、关闭、搬离。场地内存放的多处废油漆桶为原木材加工单位搬迁后遗留,现已清运完毕。
(3)上海万晟废旧物资有限公司场地内已实施相关清退工作,并落实现场管制措施,所有“厂中厂”租户现已清退,场地内设施、物资已清理完毕。
(4)沪宜公路5488号东海县磊托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现已完成搬迁,拆解产生的废铅蓄电池和废催化剂已交由有资质的第三方妥善处理。
(5)上海托芮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亚钢路88号汽车拆解点内加工设备、废钢、发动机、轮胎和废旧公交车已经全部清空,场地也已全部清理完毕,未发现有废机油渗漏情况。并对该公司未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投入生产的行为和未采取防渗、防流失等防护措施,造成废机油流失到场地上,污染环境的行为,分别进行立案处理。
(6)年丰种子场(曹丰路280号)汽车拆解场地已由年丰村收回场地承租权,并对场地内3家承租企业进行了清退,现场物资均已搬离。
(7)深化“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充分发挥基层村居、联勤现场管理作用,形成日常巡查长效机制,严格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体系,坚决防止“散乱污”回潮、反弹现象。
13.餐厨等湿垃圾、装修垃圾末端处置设施相对滞后,绿化垃圾末端处理设施尚不健全
牵头部门:区绿化市容局
责任部门:区绿化市容局
整改时限:2020年年底
整改目标:加快推进湿垃圾、装修垃圾末端处置设施建设,2019年12月底主厂房结构封顶,2020年三季度具备垃圾进场调试条件。以减量化、资源化为目标,以机制和技术创新为手段,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绿化枯枝落叶利用。
整改措施:
(1)建立工程建设跟踪监督制度。制定项目工程进度安排计划,明确各主导工序节点,落实工程月报制度和周工程例会制度,确保总进度。
(2)加强施工动态管控与协调。预先制定设备使用、劳动力使用、材料进场等计划,强化设计管理和互查反馈制度,加强施工动态管理协调。抓好主导工序,合理安排施工顺序,有序开展设备采购工作,加快施工进度,年底前完成湿垃圾、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主体厂房封顶。
(3)制定调试运营方案。提前编制调试运营方案,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合理组织调度人员、物料、耗材等调试物质,保证工程顺利投产。
(4)促进枯枝落叶产业发展的规范化、集约化。先以公共绿化产生的枯枝落叶的资源化利用为重点,逐步推进单位绿化、居住区绿化产生的枯枝落叶的资源化。
(5)拓宽资源化处置渠道。通过将枯枝落叶经过二次粉碎之后,采用控制工艺条件进行堆肥,堆肥腐熟之后,用于加工生产,栽培基质或有机肥系列产品。将绿化树枝、树叶、锯末、树皮等粉碎后,作为堆肥生产土壤改良添加物,经堆肥工艺处理一周左右,即可应用到园林绿地改良土壤。
四、大气污染问题比较突出
14.大气环境质量落后全市水平
2016年以来,嘉定区大气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但PM2.5和臭氧为代表的复合型污染仍十分突出。2018年嘉定区PM2.5年均浓度40微克/立方米,高于全市均值36微克/立方米。臭氧污染进一步加剧,2018年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值达标率为87.7%,较2016年相比下降4.1个百分点。
牵头部门:区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区生态环境局、区气象局、区发改委、区经委、区商务委、公安嘉定分局、区建管委、区交通委、区农业农村委、区市场监管局、区绿化市容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房管局、各街镇
整改时限:2019年年底
整改目标:全面深化大气污染防治,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稳步提升。
整改措施:
(1)全面落实国家《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工作要求及本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加快实施《嘉定区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8-2022年)》,以PM2.5和臭氧污染协同控制为核心,以产业和交通领域为重点,统筹能源、建设、生活和农业领域,更加突出结构优化调整、污染源头防控和全过程监管,严格环保执法,全面深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着力提升大气环境管理的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
(2)深化产业结构调整。聚焦重点难点企业,重点淘汰高能耗、高污染、高风险企业,压减低技术劳动密集型、低端加工型、低端用地型等一般制造业企业以及不符合规划的企业。落实长江经济带化工污染专项整治要求,继续加强对钢铁、化工、建材、印染等传统“三高一低”行业企业的调整力度,对照产业结构调整负面清单,鼓励企业实施技术提升改造,推动落后产能整体退出转型。
(3)全面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全面整治“散乱污”企业,分类实施关停取缔、整合搬迁和整改提升等措施,2019年底前完成整治工作;推进石化化工、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家具制造、木制品加工、包装印刷、涂料和油墨生产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有效减少区域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
(4)推进能源消费减量化和绿色化。严格禁止煤炭、重油、渣油、石油焦等高污染燃料的使用,禁止社会码头销售和转运煤炭、石油焦等高污染燃料;加快推进“减硝行动”,实施中小燃油、燃气锅炉提标改造,鼓励燃油锅炉实施“油改气”“油改电”。
(5)坚决打好流动源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治柴行动”,加快淘汰国三营运柴油货车,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和使用非标车用燃料和不合格车用尿素行为,加强非法经营加油点排摸,严厉打击非法加油行为;贯彻落实新车国六排放标准,加强国六标准车(船)用汽柴油油品监管,加强在用车尾气治理及排污监管;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申报登记与污染管控;实施“绿通行动”,加快建设充电设施,加快新能源车推广,加强内河码头及内河船舶污染防治。
(6)着力强化扬尘污染防控。全面排摸建筑工地(含在建工地和拆房工地)、混凝土搅拌站、码头堆场、建筑垃圾堆点、渣土堆点、拆违整治点、河道整治点以及裸土等易扬尘源,切实落实各项防尘措施;加强道路保洁与绿化养护;加大渣土出土工地和卸点管理力度,加强运输车辆跑冒滴漏联合查处;加强在建工地、码头、搅拌站、道路扬尘在线监测建设和运维监管;强化工业企业堆场无组织排放管理。
(7)深化生活源和农业源污染治理。结合街面环境整治、夜排档整治等工作,进一步严格依法查处违规排放油烟、不按规定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秸秆禁烧措施,强化秸秆综合利用;推进种养结构调整优化,加快农业氨减排工艺和技术推广。
(8)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实施“消重行动”,有力落实秋冬季治污攻坚,对重点行业企业实施错峰生产;完善空气重污染应急减排措施清单,确保黄、橙、红三级空气重污染预警对应的主要大气污染物减排量分别达到全区总量的10%、20%和30%。
(9)大力推进环境执法监管。强化VOCs排放企业、高污染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车(船)用与锅(窑)炉用油品质量、扬尘、餐饮、汽修等专项执法检查;加强大气环境保护考核评价,严格环境保护责任追究。
15.扬尘污染监管不力
15.1 2018年,嘉定区在建工程、混凝土搅拌站全市排名靠后,扬尘污染控制不力。嘉定区因无法统计未能提供2016-2018年建筑工地扬尘在线监测安装、拆除时间,反映出嘉定区未能有效落实扬尘监管职能,相关工作基础薄弱。部分混凝土搅拌站未全面落实场地硬化、围挡和遮盖易扬尘物料、场地洒水降尘等措施。
牵头部门:区建管委
责任部门:区建管委
整改时限:2019年年底
整改目标:建立健全在线监测台账制度,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整改措施:
(1)建立健全在线监测台账制度。针对市委督察期间未能提供2016-2018年建筑工地扬尘在线监测安装、拆除时间记录的问题,我区即知即改,在督察期间即建立起2019年以来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安装、拆除情况的台账资料,并将扬尘在线监测作为日常检查重点内容。
(2)强化扬尘污染执法检查。对督察期间发现的未有效落实扬尘措施的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舜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建工加建预拌混凝土有限公司以及上海青蚨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等4家责任单位进行处罚,目前已完成相关整改工作。将扬尘监管纳入三级巡查范围,全面提升扬尘治理成效监督。
15.2 下沉督察发现,易扬尘单位污染控制意识薄弱,存在防尘措施未落实、扬尘在线监测安装点位不规范、喷淋干扰等问题。
牵头部门:区建管委、区交通委
责任部门:区建管委、区交通委、区生态环境局
整改时限:2019年年底
整改目标:落实易扬尘单位控尘措施。
整改措施:
(1)完成相关问题整改。已拆除黄渡大居18A-1地块、黄渡大居18A-2地块、黄渡大居19A-1地块等距在线监测设备6米范围内所有喷淋设施,并规范上海嘉南混凝土有限公司在线监测设备安装点位。
(2)完善联动执法机制。对于在线安装不规范、在线数据异常或超标等情况,建管、交通、生态环境等部门建立联动执法机制,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处罚力度。
(3)加大法规标准宣贯。加大扬尘治理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宣贯力度,组织开展专题研讨和样板(观摩)引领,积极推行现场降尘设备和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实时联动,全面提升易扬尘单位的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
15.3 部分码头堆场未全面落实场地硬化、围挡和遮盖易扬尘物料、场地洒水降尘等措施。
牵头部门:区交通委
责任部门:区交通委
整改时限:2019年年底
整改目标:强化码头堆场监管,全面落实防尘措施。
(1)实施排查整改。组织开展码头环保专项检查,对辖区内码头进行全覆盖排查、登记造册,对照规范落实整改措施。
(2)加强宣传培训。开展法律法规和业务技能培训,提升企业负责人法律意识,指导企业做好扬尘防控工作。
(3)强化执法检查。督促码头堆场全面落实场地硬化、围挡、喷淋、密闭输送、车辆清洗和道路界限划分等防尘措施,督促不合格码头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加大执法查处力度。
15.4 2018年,嘉定区道路扬尘控制全市排名靠后,扬尘污染控制不力。
牵头部门:区绿化市容局
责任部门:区绿化市容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交通委、公安嘉定分局、区城管执法局、各街镇
整改时限:2019年年底
整改目标:加强道路保洁养护与渣土运输管控,提升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水平。
整改措施:
(1)加强环卫保洁道路机械化冲洗。拓展道路冲洗覆盖范围,实现可冲洗道路机械化冲洗率不低于75%;实施城市清洁行动(大冲洗活动),每月定期开展对重点区域、道路的冲洗作业,集中装备、人员加强对易扬尘、易污染道路定点定向作业。
(2)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的管理。明确专营公司规范运输责任,切实落实密闭启运和清洗工作,减少运输过程中散落、滴漏造成的道路污染;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查处渣土运输中跑冒洒落、未密闭运输、车容车貌不洁等违法行为。
(3)落实城市绿化养护。加强道路红线内、外绿化种植和养护管理,城市建成区内主要道路全部进行硬化和绿化;及时修复破损路面,防止出现破损及裸露泥路造成扬尘污染。
15.5 建筑垃圾消纳、处置点普遍扬尘污染严重。
牵头部门:区绿化市容局
责任部门:区绿化市容局
整改时限:2019年年底
整改目标:加大日常监管力度,提升建筑垃圾消纳、处置点扬尘管控水平。
(1)建筑垃圾资源化临时利用中心扬尘污染问题整改。已委托第三方环保公司对辖区内2家建筑垃圾资源化临时利用中心制定环保治理措施及整改意见,并按照要求加快落实问题整改、规范日常运营;同时,落实第三方运营监管,每月召开工作例会,及时反馈发现问题,并予以整改。
(2)加强对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的管理和考核,确保运输单位规范运输和处置建筑垃圾。
(3)加大对建筑垃圾处置工地和消纳卸点的监管力度,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确保源头和末端扬尘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16.VOCs排放企业监管不到位
近年来嘉定区大力推进VOCs企业治理,但企业责任主体意识不强,对VOCs废气治理不重视的现象较为普遍,存在VOCs废气未有效收集、设施运行不正常、无组织排放等问题。如,外冈镇上海达昌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嘉定工业区上海晨一精密刀具有限公司存在VOCs废气直排;江桥镇上海鸿元展印有限公司VOCs废气收集管道脱落;安亭镇中涂化工(上海)有限公司、马陆镇上海元振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嘉定工业区上海应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等存在VOCs废气未有效收集无组织排放。
牵头部门:区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区生态环境局、外冈镇、嘉定工业区、江桥镇、安亭镇、嘉定新城(马陆镇)
整改时限:已完成并持续巩固
整改目标:加大治理培训宣传力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加强VOCs排放企业监管,确保废气有效收集治理。
整改措施:
(1)完成相关问题整改。一是外冈镇上海达昌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的恒乐路85号厂区已清空相关生产设备,目前厂房仅作仓储用;该公司恒翔路50厂区已对VOCs和氮氧化物在线设备进行修复并正常运行联网;现场将打样间用作员工休息室,打样工序转移至配套RTO收集净化设施的主车间内进行,解决打样过程废气收集治理问题。二是嘉定工业区上海晨一精密刀具有限公司已安装废气处理设施;三是江桥镇上海鸿元展印有限公司已将废气收集管道重新安装完毕,对剩余管道也进行了彻底排查,确保管道有效收集废气;四是安亭镇中涂化工(上海)有限公司已将危废仓库转移到生产车间附属用房内,增加废气收集管道连接至RTO设施处理,规范台帐记录,记录热力曲线;中涂化工(上海)有限公司第二工厂新增VOCs收集设施,通过管道将VOCs废气连接至RTO设施处理。五是马陆镇上海元振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已将溶剂与杂物区别存放,并对溶剂擦洗工序配备了VOCs收集设施;六是嘉定工业区上海应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不涉及VOCs废气未有效收集无组织排放问题,同一地址的上嘉鼓风机(上海)有限公司存在VOCs废气无组织排放行为,目前已对喷漆工艺完成密闭性整改,并加装风幕移门措施。
(2)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技术规范解读,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提升企业自身的环境管理水平。
(3)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坚持双随机抽查与专项执法行动结合,以严格执法倒逼企业不断提升VOCs治污控污水平。同时,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将VOCs排放企业日常监管责任纳入网格和街镇综合执法平台,落实基层环保执法监管职责,形成快速发现并处置违法行为高效机制。
17.餐饮、汽修行业量大面广,群众举报多,整治有待进一步加强
17.1 餐饮行业量大面广,群众举报多,整治有待进一步加强。如:菊园新区上海唐力餐饮有限公司和翔翱饭店臭气浓度超标;真新街道梅川路小吃街油烟整改不到位,未经处理直排,扰民问题仍然存在。
牵头部门:区市场监管局
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城管执法局、菊园新区、真新街道
整改时限:已完成并持续巩固
整改目标: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有效缓解油烟扰民矛盾。
整改措施:
(1)完成问题企业整改。对菊园新区上海唐力餐饮有限公司和翔翱饭店臭气浓度超标行为立案查处,目前,上述2家餐饮企业已完成油烟净化设备整改;开展真新街道梅川路小吃街餐饮油烟污染检查,要求2家问题企业落实整改措施。目前,梅川路大排档商户已拆除没有油烟净化器的灶台,阿里王蛇烧烤店己安装油烟净化器,完成相关整改工作。
(2)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形成工作合力。一是市场监管与生态环境、城管等部门加强信息互通,加强重点餐饮企业跟踪复查,及时查处违法行为,有效缓解油烟扰民问题。对发现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形成合力,加大治理力度。二是强化属地责任,有效依托街镇网格化巡查作用,主动发现并及时消除油烟、异味、废气等扰民行为。
17.2 汽修行业量大面广,群众举报多,整治有待进一步加强。如,江桥镇上海云靓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未办理环评相关手续。
牵头部门:区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区生态环境局、区交通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执法局、江桥镇
整改时限:2019年年底
整改目标:加大汽修行业污染治理和监管力度,有效缓解汽修废气扰民问题。
整改措施:
(1)完成相关企业问题整改。江桥镇勤丰路498号云靓汽修厂未办理相关环评手续,目前该企业已关停。
(2)持续开展汽修行业的排查工作,督促企业完善环保手续,将有喷漆工序的汽修企业纳入重点监管范围,确保废气有效收集治理。
(3)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一是提升企业主体责任,加强法律法规、废气收集治理和危废管理培训。二是强化网格化巡查力度,加强联勤联动监管,主动发现并及时消除相关违法行为。三是夯实监管责任,生态环境、交通、城管、市场等部门加强信息互通,对发现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形成合力,加大治理力度。
五、环境监管能力有待加强
18.相关职能部门落实环境监管要求不到位
18.1 嘉定区有需监管污染源单位约1.5万家,在建工地139个,但一线监管人员数量及其监测、执法能力均难以满足环境监管需要。
牵头部门:区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区生态环境局、区委编办、区建管委、区交通委、区水务局、区城管执法局、各街镇
整改时限:2019年年底
整改目标:推进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改革,切实提升一线环境监管、执法能力。
整改措施:
(1)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我市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推进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在区环境监察支队基础上,整合区级相关部门执法机构相关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力量,组建区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作为区生态环境局所属行政执法机构,进一步充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一线监管、执法力量。
(2)充实完善一线环境监管力量,配齐配足街镇生态环境管理队伍,加强一线执法力量,提升基层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和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和先期处置的能力。
(3)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一线环境监管人员的业务能力,有效提升执法水平。
18.2 环境监管执法需要进一步加强,联动执法、综合执法、从严执法还有不足。此外,其他职能部门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上的协同也存在不足,其环境监管职能与当前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无法匹配。
牵头部门:区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区生态环境局、区建管委、区农业农村委、区交通委、区规划资源局、区水务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各街镇
整改时限:2019年年底
整改目标:进一步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及各部门在环境监管中的职能分工,丰富监管执法方式,开展协作联动,综合执法,强化环境监管执法效能。
整改措施:
(1)明确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分工。严格落实《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进一步细化措施,按照属地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形成本区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良好局面。
(2)建立联合执法机制。统筹兼顾,创新方式,以水、气土壤污染防治为重点,分别建立区级联合执法机制,根据不同时间、不同区域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联合执法,依法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提升环境监管效果。
19.街镇环境保护职能不到位
19.1 各街镇网格化管理与环保执法、城管执法之间尚未建立良好的衔接机制,部分街镇未将环境保护职能有效纳入网格化监管,未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职能。
牵头部门:区联勤网格化中心
责任部门:区联勤网格化中心、区生态环境局、区城管执法局、各街镇
整改时限:2019年年底
整改目标:建立街镇网格化管理与环保执法、城管执法之间良好的衔接机制,各街镇将环境保护职能有效纳入网格化监管。
整改措施:
(1)健全参勤机制。依托全勤网格业务管理体系,健全区生态环境局、区城管执法局的参勤机制,促使环保执法、城管执法在全勤网格内实现有效衔接,加强环保和城管在全勤网格内的执法力量配置,强化区镇两级指挥中心的指挥调度功能和全勤网格长的协调处理能力,形成执法合力,提升环保执法能效。
(2)梳理重点内容清单。围绕环保督察重点工作,对标全勤网格工作内容,在原有环保内容已纳入的基础上,梳理重点发现清单,实现环保问题的快速发现、及时流转、有效处置。
(3)加强业务指导。区联勤网格化中心和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各网格的指导,督促各网格加强环境保护隐患排查、重污染天气减排措施落实巡查,协调处理网格内一般环境信访矛盾,协助处理突发环境事件,加强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督促指导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以及政策措施。
19.2 街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人员力量普遍不足,专业素质和水平与排查较隐性的环保隐患或环境违法问题的要求不相匹配。下沉督察和信访举报发现的多起各类垃圾偷乱倒现象、散乱污、“两违”项目回潮现象均未能通过网格化机制及时发现。
牵头部门:区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区生态环境局、区联勤网格化中心、区城管执法局、各街镇
整改时限:2019年年底
整改目标:进一步加强街镇生态环境监管力量,提高街镇环境保护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水平,增强及时发现、处置隐性环境违法问题和隐患的能力。
整改措施:
(1)配强生态环境监管力量。各街镇要严格执行《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保机构设置,配强监管人员,健全镇级生态环境保护协调机制,确保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序推进。
(2)推进先进技术手段运用。要借助区公安分局、区联勤网格化中心的“智慧公安”和“雪亮工程”等,加强排查,及时发现偷乱倒各类垃圾以及一些较为隐蔽的其他环境违法事件,查处散乱污和“两违”企业。
(3)推行第三方专业监管机制。各街镇要聘请第三方生态环境专业机构,作为镇级生态环境监管补充力量和技术支撑,配合和指导各自区域内环境监管工作,高效完成各项生态环境环保任务。
20.即知即改、边整边改措施有待加强
督察转办件整改落实过程中,发现存在压力层层削减、整改行动迟缓的现象,导致部分督察组转办的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
牵头部门:区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各相关职能部门、各街镇
整改时限:2019年年底
整改目标: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督导,加强生态环境工作考核,及时完成各项交办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
(1)明确责任。根据各单位的管理职能,迅速认领各自任务,找出问题原因,采取果断措施,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于较为复杂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方案,明确时间节点,有序推进整改工作。
(2)强化督导。区委、区政府通过挂牌督办、跟踪问效等方式,监督整改进展情况,实现闭环管理,整治一项、核查一项、销项一项。区整改办牵头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和现场核查,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的,予以催办、通报、约谈等,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对于督察整改推进不力、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