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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墅沟水闸禁止通航的通告
发布日期:2013-01-25
各相关水运企业、码头、船舶业主:
根据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嘉府[2012]147号)文件精神,现决定从2013年2月10起,取消墅沟水闸照顾性通航,禁止各类船舶从墅沟水闸通行。
特此通告!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上海市嘉定区交通运输管理局
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区公安分局
二O一三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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