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2013年度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25
根据市经信委《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度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申报工作的通知》(沪经信节(2013)9号)文件精神,2013年度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
1、落户在本市104个产业区块的生产型企业;
2、年综合能耗500吨标煤以上的企业、年取水量5万立方米以上的企业;
3、已通过环评和“三同时”竣工验收、最近一年内未受过环保处罚的企业;
4、两年内无关停并转等结构调整计划的企业。
以上申报主体中,以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为主。
二、申报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须在规定的申报时间内填写《2013年上海市清洁生产审核企业申报表(自愿性)》(见附件)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企业所在街镇、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
2、街镇按申报要求对企业报送的表格进行初审后,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盖章后报送区经委。
3、区经委经过审核和汇总后报送上海市推进清洁生产办公室。
三、申报时间
请各街镇、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汇总申报材料后于,2013年2月20日前报送至区经委经济运行科A241室。
四、联系方式
    门:嘉定区经委经济运行科
联系电话:69989175     传真:69989385
联 系 人:张加英
电子邮箱:jdjjyxk@163.com
 
上海市嘉定区经济委员会
二O一三年一月二十四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