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嘉定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行政审批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3-06-05
目前,《嘉定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阵地实施方案》(北部实案以外区域)已获得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原则同意的批复,现依据《上海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办法》(2010 12 30 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6 号发布)和《上海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阵地规划》(沪府[2009]44 号)的管理精神与要求,我局已会同区规划、工商等有关部门进行了恢复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行政审批前的相应准备工作,经一致讨论决定在2013 7 1 日起恢复区域户外广告审批工作,现将相关要求与规定公示如下:
一、 恢复户外广告行政审批时间
2013 7 1
二、恢复行政审批范围
恢复《嘉定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阵地实施方案》内固定点位户外广告设施的行政审批。(全区高速公路沿线红线范围内的户外广告设施除外)
三、申请主体
具有户外广告发布资质的广告公司
四、申报资料
1 、广告发布者、广告代理公司和广告主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各2 份,应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并加盖公章(市容1 份,工商1 份);
2 、所发布的广告及其代理合同复印件各2 份,应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并加盖公章(市容1 份、工商1 份);
3 、广告内容彩稿2 份(市容1 份、工商1 份);
4 、证明广告内容真实、合法的文件1 份(工商1 份);
5 、户外广告设施设置阵地使用权属证明及相关协议复印件3 份,应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并加盖公章(市容1 份、规划1 份、工商1 份);
6 1/500 1/2000 地形图,地形图上标注广告设施设置阵地具体位置5 份(市容1 份、规划3 份、申请人1 份);
7 1/500 1/2000 广告阵地规划或设施布置平面图,应标示广告设施与规划控制线的距离和所附建筑物的具体尺寸5 份(市容1 份、规划3 份、申请人1 份);
8 、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效果图4 份(市容1 份、规划1 份、工商1 份、申请人1 份);
9 、经有资质的建筑结构设计单位设计的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结构图(含平、立、剖面图及结构)应标示广告牌面及广告设施的尺寸,以及广告底部离地标高、广告设施与所附建(构)筑物结合部的结构和尺寸4 套(市容1 套、规划2 套、申请人1 套);
10 、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申请表3 份(市容1 份、工商1 份、规划1 份);
11 、上海市户外广告登记(变更)申请表1 份(工商1 份);
12 、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满2 年的,办理延续手续时需提供安全检测合格报告1 份(市容1 份);
13 、其他相关材料:嘉定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告知承诺书等
五、行政许可程序
1 、申请;
2 、受理;
3 、审查;
4 、决定。
六、行政许可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2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3 、《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
4 、《上海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办法》;
5 、《上海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阵地规划》;
6 、《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技术规范》及其相应的规划、方案与上海市市政府相应的规定。
七、行政许可条件
1 、具有广告发布资质;
2 、符合城市规划要求;
3 、符合城市容貌标准;
4 、符合设置技术规范;
5 、符合照明设施规范;
6 、符合钢结构技术规程。
八、行政审批办理期限
自申请受理后17 个工作日(对需要补正材料的,从绿化市容部门收到工商或者规划部门的补正通知之日起,办理期限中止,至申请人根据补正通知要求补全材料并经工商或规划部门认可,中止结束,办理期限继续计算)
九、收费标准和依据
不收费
十、申请表格下载
嘉定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网站:
  http://www.sz.jiading.gov.cn
十一、受理与联系方式
1 、嘉定区办证中心二楼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受理窗口(嘉定区嘉戬公路118 号)
联系电话: 69989097
2 、嘉定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署市容景观科 (嘉定区金沙路58 66 号二楼)
联系电话: 69530551
 
嘉定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嘉定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嘉定分局
0 一三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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