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区委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市委要求,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查摆常委班子“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明确了加强作风建设的整改方向和具体措施。在此基础上,由区委主要领导同志主持,研究提出了区委常委会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紧扣“为民务实清廉”主题,立足“求真察实情、动真改问题、认真立规章”,把专项整治作为狠刹“四风”的重中之重,把建章立制作为祛除病根的治本之策,把党性修养作为党员干部的安身立命之本,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活动成效的评判标尺,以好的作风全面有序推进整改落实和制度建设各项工作,确保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善始善终、善作善成,惠及群众、取信于民。
二、基本原则
——坚持领导带头。常委班子及成员带头做起,即知即改、真抓实改,以上示下、树立标杆。整改方案由区委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对存在的问题,由班子成员主动认领,连同自身查摆的问题一并整改。
——坚持聚焦重点。在普遍整改的同时,聚焦“四风”突出问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和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以钉钉子精神狠抓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防止以整改工作问题代替整改作风问题,切实把教育实践活动的思想认识提高转化为具体实践。
——坚持即知即改。区委常委会从教育实践活动初始就强调不等不靠,对基层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能够解决的马上解决,方案中已实施的项目即体现了即知即改的要求。
——坚持开门整改。整改方案通过一定方式公开,定期通报整改进展情况,形成解决问题的压力和动力,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评判,以群众满意度来衡量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效,不以自我感觉代替群众评价。
——坚持活动增效。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把主要精力放在科学谋划事关嘉定现代化新型城市建设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问题上,放在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上,做到活动开展与中心工作两手抓、两促进、两不误。
三、整改事项
共有六个大类、68项整改事项:一是增强群众观点,服务基层群众,共13项;二是严肃党的纪律,从严管理干部,共17项;三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保障群众安居乐业,共16项;四是弘扬艰苦奋斗精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共8项;五是强化监督问责,确保政令畅通,共8项;六是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共6项。
(一)增强群众观点,服务基层群众
针对联系服务群众不够扎实、社区服务体系不尽完善、基层工作负担过重等突出问题,对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作出制度性安排,努力办成几件实事好事,解决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
1.密切联系服务群众
整改事项(01):联系群众不紧密,对群众的意见建议,跟踪、督办、反馈不及时、不深入。
整改目标:以直接联系为主要方式,以维护群众利益为核心,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了解群众、学习群众、服务群众、引导群众,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整改措施:制定《嘉定区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意见>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建立健全调查研究、基层联系点、基层挂职任职、定期接待群众来访、与干部群众谈心、征集群众意见、党员承诺践诺、党代表直接联系群众等制度,创新方式方法,推动党员干部更好地优化作风、服务群众。
牵头领导:周金林、董依雯
责任部门:区委组织部、区委办公室
整改时限:2014年内出台《实施办法》,持续推进。
整改事项(02):服务群众不到位,解决问题的力度和效果还不理想。
整改目标:建立工作机制,推动各单位和党员干部进一步转变作风,更好地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和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整改措施:制定《嘉定区“换位体验察实情”工作长效机制》,引导党员干部换位体验工作对象、换位思考民生工作,寻找工作短板和服务盲点,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
牵头领导:周金林、董依雯
责任部门: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委办公室
整改时限:2014年内出台《长效机制》,持续推进。
整改事项(03):区域内各级各类党组织、党员支持参与区域化党建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心不够,作用发挥不明显、不平衡。
整改目标:围绕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事务,聚焦共同目标、共同需求、共同利益,构建更加完善高效、顺畅协调的区域化党建领导体制和协商议事联动机制。
整改措施:制定《嘉定区深入开展区域化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区委为主导,街镇党委(党工委)为核心,村居党组织为基础,服务群众为重点,着眼打破行政隶属关系或单位、部门和行业壁垒等障碍,通过组织共建、人才互动、党员联管、活动互助等方式,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完善服务群众工作体系,进一步聚合各方力量,促进资源整合,推进区域共治善治。
牵头领导:董依雯
责任部门:区委组织部
整改时限:2014年内出台《实施意见》,持续推进。
整改事项(04):部分基层党组织联系服务群众不扎实,自觉性、内生力不强。
整改目标: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服务功能,健全基层党组织联系服务群众机制。
整改措施:制定《嘉定区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在完善区域化党建为支撑的资源整合体系、推进以基层群众自治为特色的群众自我服务方法等方面提出具体目标和推进措施,分类建立农村、社区、“两新”组织、区属企业和机关事业不同领域创建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分类考核指标,使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方式、工作方式、活动方式更加符合服务群众的需要。
牵头领导:周金林、董依雯
责任部门:区委组织部
整改时限:已出台《若干意见》,持续推进。
整改事项(05):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问题和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解决不力。
整改目标:聚焦民生根本问题,整合党政组织资源,联合社会各方力量,强化公共服务职能,更加全面、更加系统、更加有效地服务群众、改善民生。
整改措施:继续深化“零距离服务群众工程”,制定《嘉定区“零距离服务群众工程”长效运行机制》,围绕群众的愿望呼声和意见建议,确定服务项目,加强动态管理,落实各方监督,强化评估考核,着力解决好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牵头领导:董依雯
责任部门:区委组织部
整改时限:已出台《运行机制》,持续推进。
2.完善社区服务体系
整改事项(06):在推进嘉定经济社会建设、调整利益结构过程中,关心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不够。
整改目标:努力办成几件在群众中有影响力、群众得实惠的事,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整改措施:统筹考虑群众的迫切愿望、现实需要和本区财政实力,紧紧围绕公共服务、社会养老、动迁安置等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不断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进一步破解民生领域的一些“老大难”问题,把改革发展成果更好地体现到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上。
牵头领导:杲云
责任部门:区政府办公室及相关部门
整改时限:2014年内完成阶段性目标,持续推进。
整改事项(07):社区服务体系不尽完善,群众办事不够方便。
整改目标:对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作出制度性安排,解决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
整改措施:落实《嘉定区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的意见》,凡是与社区基本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密切相关的政务咨询、受理、办理、出证等服务,均纳入受理服务中心受理。
牵头领导:杲云
责任部门:区民政局、区科委
整改时限:已实施,持续推进。
整改事项(08):行政服务中心涉及企业、群众办理的项目,以及其他职能部门中与群众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项目下沉社区不够有力,造成企业、群众办事费时费力。
整改目标:进一步完善基层行政服务职能,真正做到方便于民。
整改措施:对全区实施的涉及企业的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及汇总分析;建立区级部门与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项目下沉对接机制,不断充实完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服务事项和内容;逐步把职能部门中与群众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且由基层实施更有效的政府公共服务及便民服务事项,最大限度地下沉社区。
牵头领导:费小妹
责任部门: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审改办、区民政局
整改时限:2014年8月起实施,持续推进。
整改事项(09):老旧小区社区服务用房配置不足。
整改目标:满足社区居民对于公共服务功能用房的需求。
整改措施:制定《关于嘉定区老旧小区社区用房建设资金的补贴办法》,按照利民便民、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力争用3—5年的时间,由区、街镇两级出资,采取购买、租赁、置换、新建等方式,对面积不足400平方米的社区用房进行改扩建,全面改善老旧小区服务用房条件,有效拓展社区居民活动空间。
牵头领导:杲云
责任部门:区社建办
整改时限:2014年内出台《补贴办法》,持续推进。
整改事项(10):社保卡网点过少,群众补换社保卡需要来回奔波,费时费力且耽误就医取药。
整改目标:实现社保卡网点和办理功能全覆盖,方便群众办理。
整改措施:加快推进增设社保卡网点工作,在所有网点开设社保卡补、换卡业务;加强宣传,扩大居民知晓率。
牵头领导:费小妹
责任部门:区科委
整改时限:2014年内完成网点增设,持续推进。
3.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整改事项(11):对各部门名目繁多的检查评比考核工作把关不严、整合不够,导致村居接受各种检查评比考核种类过多,台账数量过大,基层负担较重。
整改目标: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对检查评比考核工作整合,避免重复检查、重复统计,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整改措施:制定《嘉定区关于加强和规范村居台账(含报表)的若干意见》和《村居综合管理系统建设方案》,开展村(居)委会工作台账专项清理规范工作,推进村居社会管理信息系统和人口信息等平台的数据对接,逐步实现村居管理基础数据“统一采集信息、多方即时共享、条块实时互动”。
牵头领导:周金林
责任部门:区委农办、区社建办、区科委
整改时限:已出台《若干意见》,持续推进。
整改事项(12):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常态化管理和考评不尽科学高效。
整改目标:实现区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零台账”。
整改措施:制定《关于进一步优化嘉定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管理规定》,通过建立完善网络信息服务平台、开展实地督查、强化社会监督等途径,凸显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群众性,真正激发精神文明创建的活力和效能。
牵头领导:林峻
责任部门:区文明办
整改时限:已出台《管理规定》,持续推进。
整改事项(13):统筹全区差异化发展不够,工作中存在简单化倾向,习惯用“一刀切”的标准应对复杂多样的基层工作。
整改目标:完善标准,分类指导,提高考核政策的科学化水平。
整改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街镇、部门考核体系,完善差别化考核政策,避免“一刀切”。根据街镇的不同定位和发展阶段,调整考核体系、考核项目、考核权重等,增强考核的针对性、操作性、指导性。进一步淡化GDP考核,增加对村居社会治理的考核权重,引导基层干部在抓好转型发展的同时,把更多精力转移到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上来。
牵头领导:周金林
责任部门:区委政研室、区人社局
整改时限:已对2014年考核政策作出调整,持续推进。
(二)严肃党的纪律,从严管理干部
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时有发生、干部培养选拔和分类管理机制不够健全等突出问题,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激励干部以良好的作风为民干事创业,提高干部队伍整体水平。
1.强化思想政治建设
整改事项(14):个别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弱化,各级党组织没有较真管、从严管。
整改目标:切实提升党员领导干部党性修养。
整改措施:按照2013-2017年全国、上海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要求,认真贯彻中组部《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加强理想信念和道德品行教育的通知》精神,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党性教育的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党性教育现场教学基地,每年举办党性教育专题班,五年内将全区区管干部轮训一遍,改进教育培训方法,提高党性教育质量,强化岗位实践锻炼。
牵头领导:周金林、董依雯
责任部门: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
整改时限:2014年内出台《实施办法》,持续推进。
整改事项(15):领导干部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不到位,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存在好人主义思想,对下属及时提醒、严厉批评不够。
整改目标:从严干部教育和管理,加强日常管理监督。
整改措施:修订《中共嘉定区委关于领导干部谈心谈话的实施意见(试行)》,区委书记带头,每年至少与班子成员谈心谈话2次,经常与街镇、委办局等有关领导干部谈心谈话,沟通思想、融洽关系、交流工作、增强合力。
牵头领导:马春雷
责任部门:区委办公室
整改时限:2014年完成《实施意见》修订,持续推进。
2.规范廉洁从政行为
整改事项(16):一些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交往中存在违规收送礼品现象,各单位礼品收缴管理工作不够规范。
整改目标:进一步明确关于禁止违规收送礼品的纪律要求,规范对上缴礼品的处置流程,加强对违规行为的查处。
整改措施:制定《嘉定区贯彻<关于本市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内交往中收送礼品的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明确纪律要求和工作流程;礼金一律上缴区财政,礼物及有价证券、支付凭证通过拍卖、扶贫帮困、慰问、捐赠等渠道处理;每年对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收送礼品情况进行一次登记统计;一旦发现违规违纪问题,严肃处理。
牵头领导:单少军
责任部门:区纪委、区财政局、区民政局
整改时限:已出台《实施细则》,持续推进。
整改事项(17):部分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不强,未能充分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自身廉洁从政要求不够严格。
整改目标:进一步提升党员正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履责意识,增强廉洁从政的行动自觉。
整改措施:制定《嘉定区各街镇和区委区政府各委办局党员正职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办法(试行)》;每年全体对象进行书面述责述廉,组织部分对象向区纪委全委会口头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加强评议结果的运用。
牵头领导:周金林、单少军
责任部门:区纪委
整改时限:已出台《工作办法》,持续推进。
整改事项(18):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并开展抽查核实。
整改目标: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进一步发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在从严管理监督干部中的作用。
整改措施:督促领导干部规范、完整填报个人有关事项。制定《嘉定区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联系工作机制工作规则》;完善抽查核实信息查询流程,按照机关、事业、企业三个类别各5%的比例随机抽取核查对象,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核实;在对抽查信息进行比对的基础上,分门别类提出审查意见和处理建议,加强报告核查结果的运用和处理。
牵头领导:董依雯
责任部门:区委组织部
整改时限:已出台《工作规则》,持续推进。
3.改进干部选拔任用
整改事项(19):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整改目标: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追究,有序规范实施。
整改措施:①根据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结合实际,修订完善《嘉定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初始提名办法(试行)》,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推荐责任制。②在全委会提名推荐党政正职人选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提名推荐主体,探索推行非定向无任用署名推荐,建立“一次推荐、分次使用、循环补充”的工作机制。
牵头领导:董依雯
责任部门:区委组织部
整改时限:2014年内完成《办法》修订,持续推进。
整改事项(20):南北区域之间、条块之间干部交流的政策措施研究不够。
整改目标:进一步完善干部交流机制,搭建干部交流平台,丰富干部岗位经历。
整改措施:①搭建统筹配备区管干部的综合比选平台,统筹考虑干部素质、能力、经历、专业、性格等多种因素,统筹考虑主要负责同志、班子成员之间的协作配合、优势互补,统筹考虑年轻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全面分析班子结构、发展需要和岗位匹配度等,着眼于大平台比选、培养性交流、制度性交流,积极推进街镇、委办局、区管企业之间干部的交流任职,切实增强班子的整体合力与工作活力。②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干部基层经历的有关规定,对缺少两年基层工作经历的处级后备干部有计划地安排到相应岗位进行任职,进一步丰富岗位经历。
牵头领导:董依雯
责任部门:区委组织部
整改时限:已实施,持续推进。
整改事项(21):优秀年轻干部储备不足,能力素质有待提升。
整改目标:着力建设一支综合素质好、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与嘉定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后备干部队伍。
整改措施:①继续组织实施“双百”工程、“成长”工程,使年轻干部进一步开阔视野、经受锻炼、积累经验、增长才干。②根据年轻干部成长规律和培养需求,实施信访一线跟学,组织开展现场教学,聘请导师带教,开展“微课题”调研、网上专题学习、公益服务等,加快年轻干部成长成才。③开展处级后备干部专项调研,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实践、面向群众的原则,组建若干个调研组分赴各单位,通过访谈了解、现场观摩、查阅材料等方式,全面掌握各单位后备干部情况,构建好干部人才“蓄水池”。
牵头领导:董依雯
责任部门:区委组织部
整改时限:已实施,持续推进。
整改事项(22):基层干部能力、素质与新形势要求不相匹配,结构不尽合理,稳定性差,后继乏人。
整改目标:进一步加强村居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整改措施:继续深化“班长工程”,进一步拓宽培训对象,丰富培训内容,优化培训模式,切实提升基层党组织书记的工作水平和能力。扎实推进“基石工程”,通过十大模块化培养计划,力争到2015年在全区建立一支300人左右的村居正职后备干部队伍、一支1000人左右的村居副职后备干部队伍。
牵头领导:董依雯
责任部门:区委组织部
整改时限:已实施,持续推进。
4.加强干部队伍管理
整改事项(23):少数党员干部曲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由明转暗,出现“廉而不勤、廉而不为、懒政惰政”等“为官不为”现象。
整改目标:坚决纠正“为官不为”等不良风气,引导党员干部按制度办事、按上级要求办事,奋发有为、主动作为。
整改措施:进一步落实本区《贯彻中央、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相关规定的实施办法》,严格执行相关配套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勤政廉政教育,规范用权行为,锤炼良好作风,抵制“庸懒散奢”,确保政令畅通。加强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开展作风和效能测评,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坚决予以纠正曝光,对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牵头领导:周金林、单少军、董依雯
责任部门: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办公室
整改时限:已实施,持续推进。
整改事项(24):对干部日常工作状态、工作效能和工作业绩缺少及时发现和监管机制,干部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好人主义现象普遍。
整改目标: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管理,激励督促干部改进作风。
整改措施:①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区管干部日常管理的实施办法》,落实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②建立政务网信息化管理平台,推行机关干部全程工作记实制度,建立健全干部监督管理联动机制,加强对干部“德能勤绩廉”的全方位考核。
牵头领导:周金林、董依雯
责任部门:区委组织部、区委办公室、区科委
整改时限:2014年内出台《实施办法》、完成平台建设,持续推进。
整改事项(25):现行领导干部外出报批制度不够规范,要求不够统一,缺少可操作性。
整改目标:完善领导干部外出报批制度,在全区领导干部中予以严格执行。
整改措施:修订《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外出报批工作的通知》,严格审批程序,加强领导干部队伍规范化管理。
牵头领导:周金林
责任部门:区委办公室
整改时限:2014年内出台《通知》,持续推进。
整改事项(26):基层党委(党工委、党组)履行党建责任制不平衡。
整改目标:进一步加大对基层党建责任制工作的指导和推进力度。
整改措施:制定《关于建立基层党委(党工委、党组)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述职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具体可操作的述职方式和述职流程,切实加强基层党(工)委落实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意识,提高基层党(工)委书记总揽全局、抓人促事的能力和水平。
牵头领导:马春雷、周金林、董依雯
责任部门:区委组织部
整改时限:2014年内出台《实施意见》,持续推进。
整改事项(27):对基层干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目标:加强对村居干部管理,促进村居干部认真履职,进一步健全村居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群众自治机制。
整改措施:制定《村居主要负责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村居党组织书记任期内调动备案制度》,完善农村“四议两公开”、社区“两委议事”等民主议事协商平台,切实加强村居党组织领导下的群众自治,拓宽基层群众自治的范围和途径,丰富群众自治的内容和形式,确保群众有序参与。
牵头领导:董依雯
责任部门:区委组织部
整改时限:2015年内出台《制度》,持续推进。
整改事项(28):党外人才队伍建设的系统性有待加强。
整改目标:完善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工作体系。
整改措施:发挥区委党校、区社会主义学院教育培训阵地作用,创新教育培训形式,加强分层分类指导,放大“同心大讲堂”品牌效应,不断提高党外代表人士的综合素质。深化区委组织部、区委统战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经常性沟通协调,积极拓宽党外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挂职锻炼和轮岗交流渠道,切实加大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和实职安排力度。
牵头领导:陆奕绎、董依雯
责任部门:区委统战部、区委组织部
整改时限:已实施,持续推进。
整改事项(29):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
整改目标:建立健全区、镇两级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机制。
整改措施:完善《区、镇两级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制度》,多层次搭建联谊交友平台,推动更多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保持经常联系,掌握思想动态,听取意见建议,解决实际困难,持续提高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合作共事能力,广交深交一批经得住考验、关键时刻起作用的挚友诤友。
牵头领导:陆奕绎
责任部门:区委统战部
整改时限:已实施,持续推进。
整改事项(30):区内社会组织人才可享受的优惠政策不健全,社会组织发展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
整改目标:让社会组织优秀人才享受区内人才同等优惠政策,促进区域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整改措施:制定《嘉定区社会组织人才扶持办法》,着力引进、培养和扶持各类急需的社会组织专业人才,优化本区社会组织发展环境。
牵头领导:周金林
责任部门: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人才办
整改时限:2014年内出台《办法》,持续推进。
(三)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保障群众安居乐业
针对社会治理存在薄弱环节、城市管理难题破解不力、城市公共安全存在隐患等突出问题,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1.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整改事项(31):联勤和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工作的发现和处置机制不完善,信息资源有待进一步整合利用。
整改目标:完善联勤和城市网格化管理体制。
整改措施:加强条块融合和跨部门合作,提高行政效能;规范人员管理,提高巡防队伍专业素质;推进标准化建设,强化联勤联动。
牵头领导:倪耀明
责任部门:区联勤和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
整改时限:已实施,持续推进。
整改事项(32):外来人口无序增长,滋生各类社会问题。
整改目标:实现全区外来人口“总量控得住、结构能优化、素质能提升、管理有办法”的目标。
整改措施:完善人口规模综合调控体系,理顺人口管理工作机制;出台并运用好“两个合法稳定”认定的操作细则;探索以房管人创新试点。
牵头领导:倪耀明
责任部门:区发改委、区公安分局、区社工委
整改时限:已实施,持续推进。
整改事项(33):交通服务配套不够完善,难以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出行需求。
整改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积极创建“公交城区”,为广大市民群众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的出行环境。
整改措施:以“公交便利出行”专项规划为指导,加快推进公交基础设施建设,不断优化区域公交线网布局,增加公交运能配置,提升公交信息化水平,切实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能力。积极开展地面公交文明行业创建活动,提高公交服务质量,努力让公共交通更便捷更具吸引力。
牵头领导:杲云
责任部门:区交通局
整改时限:已实施,持续推进。
整改事项(34):部分行政办公场所、公共建筑、居民小区内手机信号不稳定,移动通信基站建设滞后于城市发展。
整改目标:进一步加强移动通信网络建设,让群众共享智慧城市建设成果。
整改措施:对信号薄弱及盲点地区进行全面梳理,明确重点整改区域和问题关键点。按照先易后难以及共建共享的原则,明确时间节点和具体工作目标,力争早日实现移动通信网络基本全覆盖。
牵头领导:费小妹
责任部门:区科委
整改时限:已实施,持续推进。
整改事项(35):公共文化设施投入的决策机制不完善。
整改目标:搭建群众民主参与公共文化决策的沟通平台和监督平台,建立更加合理、均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整改措施:建立区、镇(街道)两级公共文化管理议事会,推进公共文化决策参与及重大文化项目的公众听证,充分发挥群众在公共文化建设和发展中的促进作用。建立工作通报制度,定期通过议事会通报公共文化建设情况;重大公共文化决策前,召开议事会进行意见征询;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对公共文化服务设施、项目运行、经费使用等开展民主评议和民主监督。
牵头领导:林峻
责任部门:区委宣传部、区文广局
整改时限:2014年内完成区级议事会组建工作;2015年推进街镇议事会组建工作。
整改事项(36):村(居)民自治水平有待提高。
整改目标:增强基层自治组织自治功能和服务村(居)民能力。
整改措施:制定《村居自治组织依法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和《村居自治组织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划清“行政权力”与“自治权利”界限,实现政社良性互动。
牵头领导:杲云
责任部门:区民政局、区社建办、区农委
整改时限:2015年前出台《清单》,持续推进。
2.整治城市管理难题
整改事项(37):对创建工作长效管理机制重视不够,存在“重突击、轻长效”现象。
整改目标:提升城市整体面貌,助推城市品质发展,力争获得“全国文明城区提名资格”。
整改措施:按照全国文明城区创建标准,聚焦难点问题,深入推进创城“十大”专项整治行动,积极开展创城工作区领导专项实地督查活动,稳步提升嘉定城市常态化管理水平,切实落实好创城为民、惠民理念。
牵头领导:周金林、林峻
责任部门:区创城办、区文明办
整改时限:已开展“十大”专项整治和区领导实地督查,持续推进。
整改事项(38):社区违法违章建筑屡禁不止。
整改目标:坚决遏制社区违法违章建设行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整改措施:贯彻落实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违法建筑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建立快速发现的三级巡查机制,整合房管、物业、城管等多方资源,注重前置管理,推行建立社区、物业公司“门禁关”工作制,强化源头管控,进一步加大对新增违建的拆除力度,对正在搭建的新增违建,做到“早发现,早干预”,及时制止、处置违建行为。组织力量排摸、梳理整治对象,针对性地制定“一户一案”整治工作方案,拆除一批别墅小区的已建违法建筑。
牵头领导:杲云
责任部门:区拆违办
整改时限:已实施,持续推进。
整改事项(39):“群租”等问题难以得到有效治理。
整改目标:着力解决“群租”问题,消除小区安全隐患。
整改措施:加大房屋出租管理力度,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充分利用小区电子屏幕、告示栏、黑板报等方式对住宅小区群租行为整治相关政策进行广泛宣传,营造共治共管的舆论氛围。针对“群租”矛盾突出、居民投诉集中的住宅小区组织相关部门开展集中整治,及时化解矛盾,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加入代理经租的行列,建立规范健康的租赁市场。
牵头领导:杲云
责任部门:区房管局
整改时限:已实施,持续推进。
3.维护城市运行安全
整改事项(40):治安形势日益严峻,“两抢”、入室盗窃、“八类”刑事案件等数量居高不下。
整改目标: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整改措施:整合各类资源,继续深化治安防控“六张网”建设,构建强有力的工作推进格局;强化宣传引导,构筑牢固的防控基础;坚持专群结合,完善网格化人防体系;加快机制创新,推动治安防控跨越式发展。
牵头领导:倪耀明
责任部门:区综治办、区公安分局
整改时限:已实施,持续推进。
整改事项(41):社会矛盾多发易发,信访稳定形势复杂严峻。
整改目标:进一步完善源头治理工作体系。
整改措施:加强源头控制,建立健全大调解工作机制,深入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分析,搭建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创新信访工作机制,落实分级分责和“三人小组”制度化解信访突出矛盾,强化责任考核和情况通报,完善领导包案和督查工作机制;规范街镇综治中心和村(居)综治联勤工作站运作,完善特殊人群管控工作;健全应急处置预案。
牵头领导:倪耀明
责任部门:区综治办、区信访办、区司法局
整改时限:已实施,持续推进。
整改事项(42):对民族宗教领域矛盾问题提前把握不足,存在被动应对现象。
整改目标:健全民族宗教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工作体系。
整改措施:推动区民族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化、规范化运行,每年分析研判形势、研究部署任务不少于2次,不定期召开工作协调推进会,进一步提升源头预防、快速反应、妥善处置能力。完善民族宗教领域多发易发矛盾纠纷的排查和预防机制,健全少数民族流出地政府与流入地政府协同管理机制,细化突发性、群体性事件专项应急处置预案,重点防范境内外敌对分子、涉疆涉维和邪教人员等不稳定因素。
牵头领导:倪耀明、陆奕绎
责任部门:区委统战部、区委政法委、区民宗办
整改时限:已实施,持续推进。
整改事项(43):部分生产型企业员工居住场所存在安全隐患。
整改目标:进一步加强社会治理,突破城市管理难题,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整改措施:对所有生产型企业员工居住场所进行排查,摸清家底,制定整改方案;按照方案的时间节点,条块联动,堵疏结合,对涉及安全隐患的场所进行专项整治;强化日常监管和督查机制,形成常态化管理。
牵头领导:费小妹
责任部门:区安监局
整改时限:已制定整改方案,2014年9月全面启动,持续推进。
整改事项(44):城市防汛防台基础建设薄弱。
整改目标:改善本区防台防汛设施,有效解决大暴雨天气道路、下立交、地下空间(车库)等积水问题,提高整体抗风险能力。
整改措施:积极编制新一轮防汛除涝规划,提高全区整体防汛能力,推动防汛除涝从以自排为主逐步转向以强排为主,加快推进防汛设施改造,抓紧完成21条道路(居民小区)积水点改造,完成5个下立交增设驼峰、二路供电和机泵改造,完成600个市政下水道窨井防坠网改造,完成居民小区地下车库出入口防汛设施改造,完成江桥、望新两个圩区工程建设。
牵头领导:杲云
责任部门:区防汛办
整改时限:相关防汛设施已在2014年主汛期前完成,其他工作持续推进。
整改事项(45):区域交通秩序有待改善,非法营运问题较为严重。
整改目标:进一步加强整治,切实维护区域客运秩序。
整改措施:深入开展打击整治专项行动,依法打击非法经营的“黑车”,加强客运管理,提升监管能力,营造安全、畅通、有序、文明的道路客运环境。
牵头领导:杲云
责任部门:区交通局、区公安分局
整改时限:已实施,持续推进。
整改事项(46):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存在漏洞。
整改目标:加大打击力度,严防各类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
整改措施:制定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计划,按照“五个最严”的要求,对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严防各类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进一步加大人、财、物投入,加强视频监控等电子化设备应用,不断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积极采取联合执法、错时监管等措施,有效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牵头领导:杲云
责任部门:区食药监分局
整改时限:已实施,持续推进。
(四)弘扬艰苦奋斗精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针对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时松时紧、长效机制不够健全等突出问题,严格落实中央各项规定,建制堵漏,加强管理,防微杜渐。
1.严格贯彻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相关制度
整改事项(47):存在办公用房面积超标的问题。
整改目标:及时制止并纠正本区办公用房使用中的违规行为。
整改措施:制定本区《关于清理整改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的工作方案》和《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区级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的意见》,认真清理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超面积占有、使用办公用房以及多处占用办公用房、已办理离退休手续干部占用原单位办公用房等问题。
牵头领导:杲云
责任部门:区机管局
整改时限:2014年7月至2014年底前整改完毕。
整改事项(48):公务接待、因公出差、举办会议等公务活动存在超规格、超标准现象。
整改目标:加强财政经费管理,降低行政成本。
整改措施:根据《上海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上海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上海市市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研究制定本区相关制度规定。
牵头领导:杲云
责任部门:区财政局、区机管局、区合作交流办
整改时限:2014年内出台制度,持续推进。
整改事项(49):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不严格。
整改目标: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
整改措施: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的规定》,进一步细化执行因公出国(境)任务时有关交通、食宿、公务活动等方面的经费管理要求,加强审核、监督工作。
牵头领导:杲云
责任部门:区财政局、区外事办
整改时限:2014年内出台《规定》,持续推进。
整改事项(50):公务用车不够规范。
整改目标: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整改措施:制定《嘉定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明确公务用车配备标准、更新条件、购置手续、经费使用和日常管理等,严格按规定用途调度使用公务用车,严禁公车私用。
牵头领导:杲云
责任部门:区机管局
整改时限:2014年内出台《办法》,持续推进。
2.加强财政性资金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整改事项(51):“三公”经费管理制度不健全,消费控制不严格。
整改目标: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整改措施:压减财政预算,坚持长期过紧日子,重点压缩“三公”经费开支,2014年“三公”经费使用原则上不允许突破2013年实际发生数,实行月度、季度跟踪统计和预决算公开。
牵头领导:杲云
责任部门:区财政局
整改时限:已实施,持续推进。
整改事项(52):对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重视不够,相关政策不健全。
整改目标: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实现政府部分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
整改措施:制定《嘉定区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实施办法》,建立健全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相关制度和配套政策,研究细化《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目录》和《承接政府服务的社会组织资质条件及目录》,规范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范围和程序。
牵头领导:杲云
责任部门: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编办
整改时限:2014年内出台《实施办法》,持续推进。
整改事项(5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推进不快。
整改目标:积极推进各项农村改革,切实增强农村发展活力。
整改措施:加大宣传和考核力度,提高镇、村对加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合力。认真贯彻落实市农委等相关部门即将出台的文件,妥善解决社区经济合作社的投资主体问题,积极推进拟改制为社区经济合作社的村加快完成改制工作。加强对完成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村的激励,增强基层工作动力。
牵头领导:杲云
责任部门:区委农办、区集资办
整改时限:已实施,持续推进。
整改事项(54):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方面的监管还存在薄弱环节,损害农村集体和群众利益行为时有发生。
整改目标:加大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力度,重点构建以制度化建设为基础、规范化管理为重点、民主化监督为保障、信息化运用为支撑的监管体系。
整改措施:围绕农村集体土地和物业租赁、资金补贴发放等重要权力运行事项,运用信息化手段搭建监管平台,加强专项监察,促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透明化。
牵头领导:单少军
责任部门:区监察局、区农委
整改时限:2014年底前将全区所有农村集体土地和物业租赁情况纳入网络监管平台,持续推进。
(五)强化监督问责,确保政令畅通
针对工作中抓协调督促不力、监督问责不严等突出问题,坚持动真碰硬,敢破瓶颈,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整改事项(55):工作中抓落实不够、抓问责不够,造成一些重点工作推进浮于表面,成效不足。
整改目标:加大党委对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力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整改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委督促检查工作的实施办法》,建立完善督查工作机制,对上级和区委重大决策部署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督促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牵头领导:周金林
责任部门: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
整改时限:已实施,持续推进。
整改事项(56):全区建设用地规模超红线且用地分布分散、结构不合理、用地效率不高,土地资源的紧缺限制了产业发展。
整改目标:加大对产业园区二次开发和转型升级的督查推动,力争园区的经济质量、产业布局、创新活力、资源效益等显著增强。
整改措施:加强对全区104、195、198地块现状的详细排摸,认真研究分析各产业园区的空间布局、产业特色、资源要素和发展方向,制定产业园区二次开发“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推动条件成熟的园区先行试点二次开发工作,启动试点区域规划修编;制定各类扶持和配套服务政策,完善园区二次开发工作机制、考核机制,进一步加快园区转型。
牵头领导:费小妹
责任部门:区经委、区产业项目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整改时限:已制定“行动计划”,持续推进。
整改事项(57):对区内涉及危化、木制品、低端物流等落后产能的企业和相关市场管理不到位,存在周边环境差、安全隐患多等问题。
整改目标:加大落后产能调整力度,在环境、人口、安全等方面落实有效监管措施,不断提升企业能级,推动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大劣势企业的结构调整力度;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加快推进198区域用地减量化工作;建立腾出土地和厂房再利用的后评估机制,统筹盘活资源,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
牵头领导:费小妹
责任部门:区经委
整改时限:已实施,持续推进。
整改事项(58):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不够。
整改目标:加大对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区委实施办法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推动全区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
整改措施:进一步落实《关于本市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的办法》,多渠道、多手段地进行明察暗访,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信访举报严查快办,建立健全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
牵头领导:单少军
责任部门:区纪委、区监察局
整改时限:已实施,持续推进。
整改事项(59):在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问题处理上,有关标准、要求、程序等不够统一明确。
整改目标:进一步规范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问题处置要求和程序,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
整改措施:认真落实《上海市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上海三十条实施办法的处理办法》,明确工作流程,加强业务指导。
牵头领导:周金林、单少军
责任部门:区纪委、区监察局
整改时限:密切关注市《处理办法》的出台并贯彻落实。
整改事项(60):对本区各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方面的监督检查时松时紧、不够持久。
整改目标:加强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顶风违纪行为。
整改措施:认真落实《关于贯彻落实市纪委、市监察局<关于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加强监督检查的通知>的通知》精神,会同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开展检查,并组织政风行风监督员等进行明察暗访。
牵头领导:单少军
责任部门:区纪委、区监察局、区委督查室
整改时限:已实施,持续推进。
整改事项(61):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工作规定过于原则,操作性不强,落实不够到位。
整改目标:进一步细化规定要求,加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力度。
整改措施:根据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本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实施办法》,明确相应工作要求和流程,重点围绕“一案三查”,对违反或未能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的,严肃开展责任追究。
牵头领导:周金林、单少军
责任部门:区纪委、区监察局
整改时限:密切关注市《实施办法》的出台并贯彻落实。
整改事项(62):反腐倡廉监督机制不够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合力有待进一步巩固深化。
整改目标: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监督机制,组织协调本区各监督主体形成反腐倡廉工作合力。
整改措施: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至少一年两次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判线索;加强与执纪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深挖大案要案;进一步整合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媒体监督、群众监督等力量,延伸监督触角。
牵头领导:周金林、单少军
责任部门:区纪委、区监察局
整改时限:已实施,持续推进。
(六)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针对学习系统性不强,深入基层不够,会议文件过多等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学习、调研、议事、决策、会议等方面制度,充分发扬民主,不断提升常委会领导能力和工作水平。
整改事项(63):对全区工作统筹不够,过于注重形式、创新、特色、品牌,抓基层基础工作不扎实,正确的政绩观树立不牢固。
整改目标: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进一步转变发展观念,形成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
整改措施:修订《区委常委会加强自身建设的若干意见》及《区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发挥好区委常委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政治领导核心作用,当好政治坚定、创新实干、团结协调、勤政廉政的表率。
牵头领导:马春雷
责任部门:区委办公室
整改时限:2014年内完成《若干意见》及《议事决策规则》修订,持续推进。
整改事项(64):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三重一大”制度缺少细化执行标准。
整改目标:建立健全《区委常委会关于“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确保民主集中制的有效落实。
整改措施:对《区委常委会关于“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作出修订,重点针对决策前酝酿和决策后执行跟踪两个环节,细化有关事项标准和程序,并要求各单位参照修订和执行,加强监督检查。
牵头领导:马春雷、单少军
责任部门:区委办公室、区纪委
整改时限:2014年内完成《实施办法》修订,持续推进。
整改事项(65):政治理论学习抓得不紧,存在学用脱节现象。
整改目标:完善常态化政治理论学习机制,建设学习型领导班子,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提高领导干部运用理论指导实践的工作能力。
整改措施:加强学风建设,完善区委中心组和领导干部学习报告会制度,通过领导干部讲党课、理论宣传、座谈研讨、集中培训等多种形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带着职责使命学、带着实践要求学,坚持学与思、知与行相结合,深入查找不足,明确努力方向,推动实际工作。
牵头领导:马春雷、林峻
责任部门:区委宣传部、区委办公室
整改时限:已实施,持续推进。
整改事项(66):会议、文件、简报数量过多、质量不高,占用基层较多时间和精力,资源浪费现象较明显。
整改目标:有效减少会议、文件和简报数量,提高办公效能。
整改措施:制定《关于进一步精简和规范会议、文件简报的若干规定》,开发会议管理系统,改进会议召开方式,提高会议质量。推进党政机关网上办公,减少各类文件、简报、资料的纸质报送、传阅和办理。
牵头领导:马春雷
责任部门: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
整改时限:2014年内出台《若干规定》、完成系统开发,持续推进。
整改事项(67):针对发展中的瓶颈问题、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调研不够深入,对深层次矛盾把握不足,运用调研成果推动工作的思路和举措不多。
整改目标:改进下基层考察调研工作,提高调研成果运用价值。
整改措施:每年年初就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全区发展大局的重点问题,确定重点调研课题,由常委牵头负责组织开展专题调研,提出决策方案,抓好调研成果转化。建立健全区委常委基层联系点制度,对常委联系基层作出明确规定,及时了解掌握基层工作情况,帮助总结提升基层经验,协调解决基层实际困难,切实加强对基层工作的联系、服务和指导。
牵头领导:马春雷
责任部门:区委办公室
整改时限:2014年内出台制度,持续推进。
整改事项(68):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知情明政渠道不广,党际政治协商效果还不明显。
整改目标:推进民主协商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
整改措施:制定《中共嘉定区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同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政治协商的意见》,将规范政治协商与健全科学决策机制相结合,严格落实定期通报(一年2次分别由区委书记、区长通报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党建工作情况)、双月座谈、学习交流、交心谈心等制度安排,优化细化协商程序,科学安排协商内容,完善意见反馈机制,切实增强党际政治协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牵头领导:马春雷、杲云、陆奕绎
责任部门:区委统战部、区委办公室
整改时限:已出台《意见》,持续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