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嘉定区公租房租赁价格年度调整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5-01-22
根据《本市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10﹞32号)、《贯彻(本市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的若干规定》(沪房管保﹝2010﹞436号)和《嘉定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嘉府发﹝2012﹞55号)相关政策规定对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价格进行年度审核调整,根据专业评估及机构的租赁价格评估结果且经区住房保障中心备案后确定了2015年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价格。现将惠民家园公租房项目租赁价格调整公布如下: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的公租房租赁价格上浮以2014年公租房价格为基数,一居室上浮60元、二居室上浮80元、三居室上浮100元;公租房(人才公寓)租赁价格上浮以2014年公租房(人才公寓)价格为基数,一居室上浮50元、二居室上浮70元、三居室上浮90元。
此租赁价格执行期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凡执行期间签署的租赁合同(含续签合同)均以此租赁价格为准。
2015年1月1日前已签订的租赁合同,按原合同执行不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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