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3-18
各镇、街道宣传科、文明办、妇联、委办局妇工委: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精神,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2015年春节团拜会上关于“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以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继续积极探索,广泛深入地开展家庭文明建设活动,以好的家风支撑起好的社会风气”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全国妇联、市妇联关于开展2015年寻找“最美家庭”活动要求,结合嘉定开展家庭文明建设工作的实际,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妇联决定,2015年继续在全区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积极传承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的家庭美德,引导广大妇女争做“慈母、孝女、贤妻、善邻”,切实使广大妇女和家庭在全过程参与中接受生动鲜活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53月—10
二、活动主题
弘扬家庭美德,建设和谐嘉定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我身边的最美家庭”寻找活动
各街镇、村居要立足全区13个“家庭文明建设指导服务中心”、400余个“妇女之家”,普遍开展寻找我身边的“最美家庭”活动。从增强活动的参与性、开放性、互动性入手,策划开展好“晒家庭幸福生活,议良好文明家风,讲家庭和谐故事,展家庭文明风采,秀家庭未来梦想”五个环节的各类活动,既要符合群众需求,又要注重群众受益。每个“妇女之家”要做到“两个必须”:必须设立“最美家庭”光荣榜,“最美家庭”光荣榜必须一年四季常设常新,使寻找活动真正成为群众天天看得见、随时能参加、不断受教育的常态化工作。所有“妇女之家”都要设立好家风好家训宣传展示台、家庭幸福照片展示栏,举办“最美家庭”故事会、好家风好家训评议会等活动。2015年寻找“最美家庭”活动,还将向区级机关、驻嘉部队延伸。
(二)开展“好爸好妈好宝宝”评选活动
结合嘉定区第十一届“活力宝宝”主题展示活动开展“好爸好妈好宝宝”评选活动,进一步保障我区“活力宝宝”健康发展,推动儿童发展重难点指标的落实,提高本区0-6岁婴幼儿家庭教养水平,倡导低碳生活理念,促进平安家庭建设。
(三)开展“我家的最美瞬间”摄影征集活动
结合青少年暑期活动,开展“我家的最美瞬间”摄影征集活动,晒出家庭生活幸福瞬间,述说照片背后的温情故事,展示家庭美德和家庭文明新风尚。
(四)开展“我家的阳台我做主”低碳生活进家庭活动
以暑期活动为契机,与区绿化市容局联合开展“我家的阳台我做主”低碳生活进家庭活动,增强学生低碳环保意识,以小手牵大手的方式,在家庭成员中传播低碳生活理念,倡导绿色生活方式。
(五)开展“我家的家训我来讲”活动
与区文明办联合开展“好家风好家训”讲座、故事征集等活动,动员、宣传、引导广大家庭关注家训文化,鼓励群众通过读家训、写家训、议家训来培育良好家风,积极探索传统家训文化融入现代社会的新思路。
(六)开展家庭教育宣传周暨最美家庭主题活动
以家庭教育宣传周为契机,开展最美家庭表彰展示活动,利用生动活泼的形式集中展示最美家庭的风采,倡导健康和谐的生活方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家庭美德正能量。
四、活动安排
具体活动时间安排如下:
1、开展“我身边的最美家庭”寻找活动(3月—8月)。
2、开展“好爸好妈好宝宝”评选活动(5月—6月)。
3、开展“我家的最美瞬间”摄影征集活动(7月—8月)。
4、开展“我家的阳台我做主”低碳生活进家庭活动(7月—8月)。
5、开展“我家的家训我来讲”活动(8月—10月)。
6、开展家庭教育宣传周暨最美家庭主题活动(10月)。
五、活动要求
1、要注重寻找“最美家庭”的过程
各街镇妇联及相关部门在组织实施活动中注重寻找“最美家庭”的过程。要在基层“妇女之家”、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社区家庭文明建设指导服务中心”等阵地,张贴活动宣传画、播放活动宣传片等,根据群众需求策划开展相关活动,引导妇女和广大家庭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拥护者、积极倡导者、自觉实践者,以良好家风沁润社会,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风尚。
2、要注重营造活动的声势规模
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和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及时报道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进展情况。要充分发挥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传播作用,将“自媒体”作为宣传推广寻找“最美家庭”的新途径,注重吸引年轻群体的参与,引领更多群众共同讲好家庭故事,共同汇聚“发现美、传播爱”的社会正能量。要深入挖掘和宣传群众身边的“最美家庭”及感人故事,最大限度扩大群众的参与率。
3、要注重建立借势借力的工作机制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前的重要任务。各街镇妇联要注重和相关单位的联手联动,注重建立借势借力的工作机制,常态化推进寻找“最美家庭”工作,把寻找“最美家庭”、培育优良家风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基础工作抓实抓好,充分发挥妇女在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方面的独特作用,大力倡导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的家庭文明新风,激发民众见贤思齐、崇德向善的内在力量,共同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提升全社会道德水平。
六、推选工作的时间节点及要求
1、推选全国及市级最美家庭
全国“最美家庭”将于515日在京揭晓表彰。请各申报单位于330日前将本区域、本单位的1户“最美家庭”材料上报区妇联维儿科,区妇联将组织选拔评审,于410日之前,择优选送1户家庭至市妇联参加全国“最美家庭”评选,同时择优选送5户家庭至市妇联参加“海上最美家庭”评选。
2、推选区级最美家庭
嘉定区“最美家庭”将于10月份进行表彰。请各申报单位于830日前按照附件1中的名额分配将相关材料报区妇联维儿科,区妇联将组织评审并予以宣传表彰。
3、推选方式
凡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在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认可的家庭,均可参与“最美家庭”申报。采取组织、社会推荐、个人自荐、主办方评定的方式产生嘉定区“最美家庭”,并召开表彰大会,授予荣誉证书并进行适当的物质奖励。
申报家庭需填写“最美家庭”推荐表(其中的主要事迹1000字左右,字体可以缩小,不要空白,不要附页),一式两份,内容真实、具体、生动,集中体现申报家庭的典型事例。活动期间,各单位需每月底报送活动开展情况,包括参与家庭的数量、家庭的故事、活动信息、活动照片等。
 
  真:69989031  
 
 
 
中共嘉定区委宣传部
嘉定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嘉定区妇女联合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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