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街镇法宣办,各集团公司、区内各企业: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按照《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上海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区安委会决定于6月1日至30日与全市同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为了更好地宣传和普及安全生产法律知识,区依法治区办、区综治办、区法宣办、区安监局、区人社局、区总工会、区司法局决定在6月1日至6月30日举办嘉定区新媒体安全生产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嘉定区依法治区办、嘉定区综治办、嘉定区法宣办、嘉定区安监局、嘉定区人社局、嘉定区总工会、嘉定区司法局
新媒体平台支持:嘉定法宝(微信)
二、参与对象
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企业职工(包括外来务工人员)
三、活动要求
各有关单位、各街镇法宣办,各集团公司、区内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新媒体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制定相应工作计划,组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企业职工(包括外来务工人员)在6月1日零时至6月30日24时登录嘉定法宝微信竞赛平台参加竞赛。活动将通过竞赛平台实时汇总公布各单位参赛人数排名。
四、竞赛形式
1、此次安全生产法律知识竞赛在“嘉定法宝”微信平台上开展。
2、参赛者订阅“嘉定法宝”公众号,或扫以下二维码进入参与。
嘉定法宝
五、奖项设置
1、本次活动设一等奖5名,奖励价值300元的奖品;二等奖20名,奖励价值 100 元的奖品;三等奖50名,奖励价值 50 元的奖品;鼓励奖100名,奖励价值20元的奖品。
2、根据活动参赛人数、获奖人数情况,由嘉定区依法治区办、嘉定区综治办、嘉定区法宣办、嘉定区安监局综合评定,授予嘉定区新媒体安全生产法律知识竞赛优秀组织奖。
3、具体奖励办法见竞赛活动平台上公布的评奖办法。
六、其他说明
1、竞赛活动的命题人员、软件设计人员及区法宣办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活动,以上人员答题取得成绩均属无效。
2、如分数相同者,则以并列名次计。
附:嘉定区新媒体安全生产法律知识竞赛试卷
嘉定区依法治区办
嘉定区综治办
嘉定区法宣办
嘉定区安监局
嘉定区人社局
嘉定区总工会
嘉定区司法局
201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