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一巡视组于2014年11月10日至2015年1月9日对我区进行了巡视,并于2月12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主体责任,切实把做好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区委高度重视市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切实承担起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先后召开4次区委常委会,研究推进整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难点问题,确保反馈问题和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
一是全面提高思想认识。区委认真组织学习中央和市委关于巡视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学习市委关于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明确要求。通过学习,大家深刻认识到,巡视是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这次市委巡视组对嘉定的巡视,是对嘉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一次高标准、严要求的把脉会诊。市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中肯深刻、点到要害;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明确具体、符合实际。为此,区委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巡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忧党意识、从严管党治党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把巡视整改工作抓严抓实抓细。
二是切实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区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区委书记马春雷同志任组长,区委副书记、区长杲云同志和区委副书记周金林同志任副组长。先后召开6次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的疑难杂症。区委书记马春雷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多次组织召开整改专题会议,研究工作举措,推动相关部门协商研究解决问题。区委常委和区政府副区长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职责分工范围内的整改工作。全区各级党组织积极对照整改事项,各负其责、抓好整改。区纪委机关和区委办公室、区委组织部负责协调、推进、督办等工作,推动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三是具体落实责任分工。制定《中共嘉定区委关于对市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分解整改任务,逐项明确牵头领导、牵头单位、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确保巡视整改不留盲区、不留死角。整改方案制定后,区委召开全区巡视整改工作动员会,马春雷同志主持会议并进行动员部署,要求以更强的韧性、更严的举措有力有序有效抓好巡视整改工作,把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引向深入。各牵头单位根据整改方案的分工,明确专人、配备力量,结合实际抓好整改工作,确保每个问题、每个事项都认真对待、落实到位。
四是从严狠抓问题整改。对市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坚持“一事一改、一案一查”,始终紧抓不放、一查到底。能立即整改的,第一时间抓好整改落实;短时间内无法完成整改的,制定整改时间表,力争尽快完成。对涉及违纪违法的,该查处的认真查处,应诫勉、教育的严肃诫勉、教育。同时,坚持标本兼治,把抓点上问题整改与抓面上长效机制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研究制定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有效机制,提高常态长效管理水平。
二、围绕解决突出问题,不折不扣抓好市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
(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关于部分领导干部亲属子女在其管辖范围内经商办企业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专项谈话。区委分别与有关干部进行个别谈话,重申党纪党规,了解核实情况,听取个人意见,对存在问题的要求限期整改,没有问题的作出廉政承诺,并当场发放《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整改承诺表》以及相关政策法规,明确要求领导干部不得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经商办企业等行为提供便利或谋取利益。二是督促落实整改。根据市委巡视组反馈的部分领导干部家属在嘉定区有企业的情况,目前10人已完成整改,2人正根据整改要求办理相关手续。三是制定监管制度。根据上海市《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试行)》精神及要求,对区管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开展一次专项清理,落实从严管理干部要求。
2、关于街镇招商企业(经济城)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调查取证,分类处理。针对市委巡视组指出的一些经济城费用开支较大,违规列支请客送礼、考察旅游等费用,以及假发票报销等问题,组织专门力量查清事实,已对13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立案调查。二是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对全区33个经济城费用管理情况开展专项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费用支出预算编制不细化、费用签批手续不完整等问题,责令相关街镇和经济城进行自我整改。三是着眼规范,建章立制。督促各经济城严格执行《嘉定区关于招商引资工作纪律规定(试行)》,要求专题招商活动应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重大资金使用需经集体决策,重大事项实施报告制度。研究制定《嘉定区关于进一步规范经济小区财务管理的若干意见》,明确经济小区开展日常公务活动必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和相关财经纪律规定;严格执行公务支出报销程序和报销标准,未经规定程序报批的各类支出,一律不准报销。四是加强监管,常态长效。要求各经济城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相关制度,并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各街镇每年安排所属财政、审计部门或者聘请第三方机构对经济小区进行财务收支专项审计;区级监督部门对各经济小区的规范营运开展专项检查和联合检查,对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对违规行为督促整改。
3、关于工程、土地领域存在廉政隐患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查清问题,严肃处理。对市委巡视组指出的一些工程项目未按规定招投标、违法分包、超预算追加投资等问题进行核查,有关问题线索移送区纪委作进一步调查处理。二是规范管理,落实整改。督促区建设行业管理部门加强业务指导,确保每年不少于两次针对项目审批流程管理和招投标监管方面的专业培训。加强项目日常监管和巡查,加大对违法转包等不良行为的处罚力度,情节严重的,纳入市、区两级不良名单管理。在项目前期审批阶段,明确要求建设开发主体不得以简化审批手续等理由擅自压缩项目规模、规避审批,并督促项目审批部门严格把关,不得擅自降低审批门槛,确保项目审批质量。三是建章立制,完善制度建设。制定《嘉定区建设工程不良行为名单记录暂行办法》,并配套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嘉定区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管理意见》,加大对工程建设领域不良行为的监管和打击力度;制定《嘉定区政府投资项目投资监理管理办法》,统一选择合格的投资监理机构,加强项目成本控制和资金管理。
4、关于基层财务管理松懈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调查取证,严肃查处。对市委巡视组指出的某镇资产公司存在的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组织专门力量查清事实,已对5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立案调查。二是开展会计法执法检查。在全区开展《会计法》执法检查,对被查单位的大额费用支出、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以及相关经济业务进行逐笔核查,并出具财政检查报告。对检查认定的违规违法行为,给予有关被查单位及单位主要负责人行政处罚。
5、关于基层资产管理松懈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调查取证,摸清情况。经核查,查清了某镇资产公司在厂房及土地出租中存在的租赁期限偏长、租金价格偏低等问题。二是分析历史成因,分阶段处理。对于2014年1月1日之前签订的租期过长、价格过低的合同,实行协商解决,采取变更或修改补充原合同等方法实施整改。对2014年1月1日以后签订的合同,严格按照《嘉定区关于加强农村集体房屋和土地出租管理的指导意见》实行。三是开展面上合同梳理,建设租赁监管平台。对全区各街镇土地和物业租赁合同进行梳理,强化对租赁合同的监管。在此基础上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不规范的合同实施整改。
6、关于基层干部贪腐情况反映较多问题的整改情况。对市委巡视巡视组指出的某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欠巨额赌债、并恶意逃债,某镇动迁指挥部工作人员赊账不还以及某镇司法所所长未按规定发放亚信峰会安保志愿者补贴等问题,已查清事实,并对某镇动迁指挥部工作人员、某镇司法所所长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某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继续追踪处理。
(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关于个别领导干部组团到台湾出访,严重违反相关规定问题的整改情况。市纪委已作处理,撤销其职务、降低职级。一是区委坚决拥护市纪委对其严重违纪问题作出的处理决定,教育引导全区各级干部引以为鉴。二是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的若干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因公出国(境)工作的补充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因公赴台工作的意见》,确保落实到位。三是细化工作要求,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工作中人员、行程、经费管理的通知》,在出访人员审核、经费管理、服务机构管理、廉政审查等方面进一步加强管理。编制《因公出国及赴港澳工作手册》、《因公出国及赴港澳出访手册》、《因公赴台工作手册》,并向组团单位、外事专管员和所有出访人员发放。
2、关于区机关食堂有超标准接待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规范管理。督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食堂公务接待管理的若干意见》,明确公务接待用餐标准和食堂管理要求。二是强化监督。细化机关食堂公务接待具体操作流程,对各类菜肴和酒水饮料价格明码标价和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财务监管部门定期对公务接待部门公务接待经费开支进行统计核对,严格按照对应财务科目进行记账列支,公开接待经费支出情况。三是严格报销。严格执行《嘉定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细则》,财务部门严格审核报销的要素是否齐全、流程是否规范,仔细审核每笔接待费用支出金额和标准,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
3、关于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超标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明确任务。根据市委对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总体部署,区委迅速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对全区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清查摸底。二是限期整改。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若干要求》,加强对各单位整改工作的指导和督促,确保整改到位不走样。目前,全区已100%完成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腾退办公用房面积16027.37平方米,并全部造册登记。三是建章立制。起草《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的意见》,待市政府相关管理意见下发后进行修改完善,并印发实施。
4、关于会议偏多偏长,存在以会议抓落实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统筹管理,严格审核和控制临时提请召开的全区性大会,能够由各部门自行召开的会议不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召开;推动时间接近、参会人员基本相同的会议合并召开。二是改进会议召开方式,积极倡导开短会、讲短话,严格控制领导讲话时间和交流发言人数,有效缩短会议时间;合理确定会议出席范围和人数,坚决做到与会议内容不直接相关的人员一律不陪会,并通过专题会、现场会等形式提高会议效率和针对性。三是大力推广使用会议信息化管理系统,以信息化手段进一步规范会议管理。今年一季度,全区累计通过会议信息化管理系统发送会务通知868条,环比下降26.2%。
5、关于居委会台账偏多,网上台账有增加趋势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梳理精简台帐报表。对现有37个委办局涉及180多本台帐表单,进行3次梳理,村居台账报表从原先的184本260张,精简为28本137张。二是积极研发信息系统平台。邀请专业设计公司参与村居社会管理信息系统的设计建设,实现与区级政务办公平台的对接。加快推进台帐电子化记录,无特殊情况的不再采用纸质台账记录。三是规范台帐准入管理。制定实施《关于加强和规范村居台帐(含报表)的若干意见》,明确凡需要建立的台帐,必须报区村居社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方可下达执行。
(三)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方面
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未得到有效落实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增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区委常委会健全完善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区委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及时掌握全区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坚持做到“四个亲自”。区委常委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把业务和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通过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加科技”等手段,规范权力运行,加强权力监督。二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保障。严格执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两个实施办法”,明确工作举措。开展街镇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述职评议工作。研究起草《嘉定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将根据市纪委有关要求作进一步修改完善。三是严厉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定《嘉定区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细则》,深化嘉定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积极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坚持基层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以区纪委为主,2014年区纪委会同区委组织部考察提拔了2名基层纪委书记;坚持查办腐败案件以市纪委领导为主,加大办案力度。四是加强和改进巡察工作。制定《关于区委巡察组反映问题线索的处置管理规定(试行)》,加强巡察成果运用。2014年11月至今,区委巡察组已对4家单位开展巡察,共发现问题34个,提出巡察意见和建议20条,向区纪委移交有关问题线索3个。五是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制定《嘉定区委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健全谈心谈话制度的实施意见》,及时给干部拉拉袖子、敲敲警钟。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邀请市纪委领导作了2次专题辅导讲座。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从严治党”系列重要论述精神,今年3月至10月,在全区部署开展“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活动,针对性地开展专题学习教育。六是坚持不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嘉定区贯彻<关于本市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内交往中收送礼品的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做到礼金上缴、登记、处置“三统一”;出台《嘉定区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试行)》,进一步明示有关纪律规定,提出工作要求。
2、关于对土地、工程、资金等重点领域的廉政风险防范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健全规章制度。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出台《嘉定区建设和管理工作委员会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嘉定区规划土地管理局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嘉定区财政局关于加强资金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整改意见》、《嘉定区土地储备中心、嘉定区房屋土地征收中心资金拨付及经费支出管理办法》、《嘉定区政府投资项目投资监理管理办法》,进一步堵塞漏洞。二是梳理廉政风险环节。对规划和土地领域最容易出现风险的审批、验收、执法等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对新调整风险岗位和人员进行科学评估,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和方案。依托“制度加科技”,将规划编制与审批、土地管理审批、综合执法验收业务工作纳入在线监测系统,加强权力运行制约监督。三是加强资金监管。制定《嘉定区土地储备成本认定办法》,加强对成本核定的监督。严格执行《嘉定区区级预算管理办法》,强化预算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的绩效评价。四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通过多种途径,依法向社会公开职权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图和裁量权基准。着力规范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的操作流程,健全经营性土地出让、地价补缴的定价评估机制和公示制度,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透明度。
3、关于基层管理相对薄弱,村级干部的资源支配权力过大,监管措施不健全、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建立监管平台,强化权力监督。开发建立农村集体土地和物业租赁监管平台,对合同基本信息、合同履行情况、签订合同的决策形式进行公开。目前,该平台已在全区推广,计划今年6月底前完成全部合同的录入工作。二是深化产权改革,实施政经分离。制定实施《嘉定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和《嘉定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奖励实施方案》,明晰财权、事权,实现政经分离。三是建章立制,规范权力使用。制定《关于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的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居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村级社会公共事业支出范围和管理的指导性意见》,强化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意识。四是深化村务公开,强化村民监督。健全村务监督机制,并制定有关章程范本和样张,便于实际操作。
4、关于区纪委落实监督责任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统筹协调,积极拓展案源。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注重从行政执法、刑事移送、审计监督、信访部门等方面挖掘案源。加强与法院、检察、公安、审计等机关和部门的协作,发挥办案人才库作用,形成办案合力。二是加强制度建设,推动基层办案。制定《关于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查办腐败案件以区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规程(试行)》、《关于开展2015年度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查办案件综合评估考核工作的方案》等制度规定,调动基层纪委办案积极性。今年1-3月,全区纪检监察组织共初核各类线索92件(次),立案53件。三是发挥案管功能,提高办案效能。由区纪委迅速成立5个调查组,集中精力对有关问题进行查处。建立查信办案督促督查机制,强化两次集体研判。加强问题线索督办,开发案件管理信息系统,提高办案效率。四是依纪依法办案,发挥治本功能。制定《嘉定区关于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的暂行规定》、《嘉定区纪检监察办案质量指南》、《嘉定区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手册》等,加强办案工作管理。发挥案件治本功能,以发生在身边的违纪违法案件为蓝本,每年拍摄警示教育片,下发基层组织学习观看。查究案件背后的深层原因,督促职能部门建立相关监管平台、建制堵漏,防微杜渐。
(四)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拔任用干部方面
1、关于一些建设项目追加大额投资,未作为“三重一大”事项上会决议问题的整改情况。重新修订《嘉定区委常委会关于“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更加明晰“三重一大”事项范围,从原先的11项扩展至28项,特别是针对大额资金使用问题,明确追加投资额超过预算额10%以上的重点项目必须经区委常委会集体讨论决策。更加突出严格责任追究,追责条款从5条扩展至10条,在查明情况、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分别追究领导集体和个人的相应责任。更加突出监督检查,要求各单位“三重一大”事项上报一级备案,并把“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情况列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的必查内容,确保落实到位。
2、关于有的镇将大笔财政资金出借给集体企业、村民委员会和私营企业,且未经“三重一大”决策问题的整改情况。已查清事实,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的同时,督促有关单位积极落实整改。同时,严格规范各街镇财政资金出借行为,对确需出借的临时急需款项,严格限定借款对象、用途和期限。
3、关于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存在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大有关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复核力度。结合2014年度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审查,对10名干部个人有关事项进行复核,根据复核结果对9名报告不实的干部分别情况进行处理。二是强化报告制度的权威性和报告纪律的严肃性。结合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录入工作,进行认真审核,发现错报、漏报问题的,要求有关领导干部及时正确报告、补充报告,并作出情况说明。
4、关于干部交流不够,尤其是公权力集中及重要岗位的领导任职时间过长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对区管干部在同一岗位任职满10年的情况以及任现职满8年的情况进行全面梳理,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对必须交流的人员提出交流任职方案,对应当交流的制定交流计划,并研究制定区管干部跨部门交流实施办法。二是开展全区性干部工作专项调研,全面掌握区管领导班子和区管干部履职情况,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跟踪了解、分析研判和优化调整。
5、关于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限期消化存量,严格控制增量。对全区超职数配备干部情况进行核查统计,严格按照上报市委组织部的整改方案执行。定期对各单位区管干部超职数整改情况、岗位空缺情况进行梳理,通过按制度退休、“削峰填谷”、转任企事业领导人员等办法,确保2016年底完成整改任务。二是加强编制管理,严格核定职数。进一步完善本区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对领导干部职数配备情况进行实时跟踪监督。加强事业单位干部配备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严格核准事业单位领导职数,严格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设置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职数并实施聘任。三是加强对违规问题的查处和追责。把执行编制、职数管理规定情况列为区委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以及党委(党工委、党组)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的重要内容,对有关责任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整治任务或整改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严肃批评,对违规配备干部的严肃追究党委(党工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6、关于混编混岗较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针对全区机关混编混岗人员情况进行排摸,要求各单位对于混编混岗干部的任命一律予以整改,混编混岗人员履历表中相关工作经历不予认可。制定机关清理规范混编混岗情况的实施办法,切实加强公务员岗位管理制度建设,规范人员管理,稳妥推进混编混岗整改工作。
7、关于有几名处级干部仍违规在企业兼职,未予及时清理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着力开展点上复核、整改工作。针对市委巡视组指出的11名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未如实申报的情况,分类施策、即知即改,目前8人整改完毕,1名退休干部拟退出公务员身份,2名干部组织免职程序已经完成。二是稳步推进面上“回头看”、规范工作。制定下发《嘉定区关于组织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清理“回头看”工作的通知》,探索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本区领导干部企业兼职清理工作全面、稳妥、有效。
三、持续抓好后续整改,不断深化巩固巡视整改成果
经过前阶段努力,我区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还需继续努力、不断深化。下阶段,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市委以及市纪委和市委巡视办的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把巡视整改工作与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结合起来,与深入持久强化作风建设结合起来。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主动开展“回头看”,巩固已取得的整改成效;对尚未全部完成或需要逐步解决的,按照既定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紧盯不放,直至整改完毕。
一是更加坚定落实“两个责任”。深刻认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复杂性,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坚持有责必问、有违必处、有违必究、有案必查、有禁必止。引导各级党委和纪委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更加有效用好巡察这把利剑,对腐败案件多发、易发的单位部门加大工作力度,让心存侥幸者感到震慑常在,同时推动各级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不断强化对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
二是更加注重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坚持标本兼治,针对巡视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定期开展专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防线;同时制定和完善一批管长远的有效制度,推动从严管理常态化、长效化。着力完善作风建设制度,对已经出台的外事、差旅、外出请假等“八项制度”以及招商引资工作纪律规定等,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同时聚焦重点领域,再出台一批制度规定和办法。着力完善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以“忠诚、干净、担当”为目标,研究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双向考察风险防控机制,同时贯彻落实区干部日常管理办法,强化对干部的记实考实。着力拓展监管平台,不断深化“制度加科技”监管模式,持续完善网络监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信息管理系统、食品安全责任监管网络监察系统“三张网”,拓展农村集体土地和物业租赁监管系统功能,扎紧制度的笼子。
三是更加有效推动工作开展。以本次巡视整改为新的起点,根据中央“四个全面”的战略部署,牢牢把握市委一手抓发展,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一手抓党建,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保嘉定各项工作想在长远、干在实处、走在前列。通过正风肃纪,把巡视整改成果体现在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上,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全面对接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着力打造自主创新产业化引领区,建设宜业宜居现代化科技城,实现产城融合、宜业宜居、功能完善、生态良好、治理有序、文化文明,争当建设现代化新型城市的探索者和先行者。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21)69989500。
电子邮箱:xszg@jiading.gov.cn。
来信请寄:上海市嘉定区博乐南路111号,嘉定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信封上注明“对嘉定区关于巡视整改落实情况的意见建议”)。
中共上海市嘉定区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