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会组织:
2015年度嘉定区促进社会组织发展财政资金扶持工作已经正式启动,内容包括:“社会组织财政资金资助”、“社区群众活动团队财政资金资助”和“创投项目财政资金扶持”,请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按照《嘉定区促进社会组织发展财政资金扶持办法(试行)》(嘉民〔2013〕70号)和《〈嘉定区促进社会组织发展财政资金扶持办法(试行)〉实施细则》(嘉民〔2013〕88号)要求,于2015年8月14日前将相关申请材料报送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地址:塔城路702号,嘉定区社会组织公益实践园一楼办公室;联系人:张超;联系电话:59533375;邮编:201800)。此后将不再受理。其中:
一、“社会组织财政资金资助”中部分资助内容发生变化
《嘉定区促进社会组织发展财政资金扶持办法(试行)》(嘉民〔2013〕70号)文件第四章第十二条:关于社会组织聘用的大学生(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和社会工作者(取得社会工作者资格证书的非退休人员)的补贴方式发生改变,现按照:
1、对聘用大学生的,给予每人每年1万元的人员经费补贴,一个社会组织补贴人数最多为5人,补贴年限最长不超过五年(含五年)。
2、对聘用社会工作者的,给予每人每年1万元的人员经费补贴,一个社会组织补贴人数最多为5人,补贴年限最长不超过五年(含五年)。
3、若聘用人员既是大学生,又是社会工作者的,补贴标准每人每年2万元,补贴年限最长不超过五年(含五年)。
其余社会组织财政资金资助政策不变。
二、“创投项目财政资金扶持”中部分内容发生变化
1、2015年度社区民生服务项目(即创投项目)实施周期为: 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2、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需依据“2015年度社区民生服务目录”,向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提出项目扶持申请。
相关申请表格请从“上海社会组织网”嘉定版面下载。
上海市嘉定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2015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