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发布日期:2017-06-21

根据区委对本区巡察工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区委第二巡察组于2017年6月21日至2017年7月28日进驻嘉定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巡察组将依据《中共上海市嘉定区委关于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精神和区委的要求,对嘉定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的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属部门或单位及其党员干部进行巡察监督。主要巡察以下内容:1.尊崇党章、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情况;2.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3.执行党的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生活纪律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4.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情况;5.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等规定,选人用人和加强干部管理监督的情况。

巡察期间,巡察组将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列席有关会议、受理来信来电来访、查阅资料、个别访谈、延伸巡察等方法,广泛听取意见,深入了解情况。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嘉定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属部门或单位及其党员干部涉及上述五方面问题的信访举报。对有关个人诉求、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问题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巡察组不予受理。

巡察期间,如需反映上述方面情况的,可在工作日的9:00-17:00拨打电话:69989530、183******1548;或邮寄至:上海市嘉定区嘉罗公路800弄86号区委第二巡察组收,邮编:201822;或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jdxczyx@163.com;或投入征求意见箱内,意见箱设在建管委行政办门口,即A300-1室。

特此公告。

 

中共嘉定区委第二巡察组

2017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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