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境外捐赠物资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02-03

目前,嘉定区红十字会暂不具备接收境外捐赠物资的资格,爱心企业、爱心人士如向嘉定区捐赠境外防疫物资,可通过上海市红十字会定向捐赠嘉定防疫使用,相关政策和流程如下:

免税捐赠

根据财政部最新政策,在2015年财政部、海关总署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的基础上,自20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实行更优惠的进口税收政策:一是适度扩大《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规定的免税进口物资范围、免税主体范围等,对捐赠用于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二是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进口的直接用于防控疫情物资免征进口关税。三是免税进口物资已征收的应免税款予以退还。四是免税进口物资可先登记放行,再按规定补办相关手续。

相关流程

与上海市红十字会对接,流程如下:

步骤1:接收境外物资种类,应符合国家标准为主,确定捐赠物资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医疗耗材可参考《境外捐赠物资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步骤2:与上海市红十字会境外捐赠物资联系人取得联系,也可与嘉定区红十字会取得联系,按上海市红会公告要求具体办理。

上海市红十字会联系人:赵国强  135******4981

嘉定区红十字会联系人:李  峰173******5172

步骤3:捐赠方填写《境外物资捐赠意向书》,并提供物资价值证明资料和《标准》第二条要求的三个文件。(捐赠人填写“境外物资捐赠意向书”,其中需明确捐赠物资发往“上海市嘉定区某某单位”,确保捐赠物资定向捐往嘉定区)。发送到指定邮箱:juanzeng2020@126.com

上海市红十字会审核确认后提供《接受境外慈善捐赠物资进口证明》。接收物资所在地海关为上海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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