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的开局之年。嘉定区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决策部署,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切实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提升嘉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抓手,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现将嘉定区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积极履责,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充分发挥区委在推进全区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作用
区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2019年,成立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区司法局,并设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强化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对全面依法治区的顶层设计、总体布局、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的职责和功能,统筹规划嘉定法治建设总体布局。分别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协调小组5次专题会议。根据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印发《嘉定区2019年法治工作情况报告》(嘉委依法治区委〔2019〕4号)。
(二)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总体规划和绩效考核
建立健全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体制机制,制定《中共上海市嘉定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与责任分工》,涵盖加强区委对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提高法治政府建设的能级和水平等五大方面共60条具体指标,逐条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制定《嘉定区关于全面依法治区“三责四化”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构建“三责闭环”责任体系和“四化协同”工作体系。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作为全面依法治区的主载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已纳入到区委对区级机关、街镇的年度绩效考核。
(三)法治化改革发展,各部门齐抓共管
结合机构改革后新的部门设置和人员调整情况,区委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适当调整,继续发挥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并按照规定报告和公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均签订《推进法治建设责任书》。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上,就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作了专题部署。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成立嘉定区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共同体,由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司法机关、相关政府部门等专业机构以及相关企业代表组成。推进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支持区政府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对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全部在法定时间内办复。组织区政府分管领导、全区20余家委办局、街镇分管领导参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旁听、讲评“三合一”活动。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对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办复率达100%。
(四)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区委在选人用人上坚决贯彻法治思维,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依法依规办事的原则,牢固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思维的用人导向,把法治能力作为选拔任用的硬性指标,着力将那些坚持依法依规履职、能干成事又不出事的干部选拔上来。在干部推荐与考察中,不仅看干部学历、能力、经历,更对考察对象依法办事的情况进行重点考察,充分考察干部的政治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挑选出实绩突出、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干部。
(五)党委集体学法制度化、常态化
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化、常态化。2019年邀请市级专家教授举办法治专题讲座3次,把全面依法治国、法治建设主题纳入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2019年下半年,在全区组织开展“学用新思想,奋斗新时代”主题宣讲活动,将依法治国和法治建设作为重要内容之一,向基层单位提供了《国运与法治——新中国法治建设的回顾与展望》《从法制走向法治,实现民族复兴的第三次革命——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思想解读》《法治体系视角下的司法体制改革》等宣讲课程。同时,连续六年组织“法治嘉定建设”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每期培训区管干部100余人。
二、2019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为嘉定打造创新活力之城提供法治保障
召开全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审议推出8方面32项举措,其中22项为已推行改革的再深化再创新,10项是2019年新增的举措。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成立了由31家成员单位组成的我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小组,力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全方位覆盖。梳理展示惠企政策清单,在嘉定门户网站营商环境板块开设专栏集中展示。积极推进《上海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施计划》涉及我区相关工作的落实。牵头组织28个部门、128家企业参加市营商环境试测评,梳理汇总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出台了《关于建立上海市嘉定区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共同体的意见》,采用联席会议的工作机制,并召开专题会议。探索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相关规定,截止2019年10月底,适用《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作出不予处罚68件,为各类企业特别是新业态、创新型企业发展提供更加包容的法治环境。继续推进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市场准入、产业发展、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未经审查不得提交审议。
(二)不断提高行政效能和政务服务水平
1、深入推进以“一网通办”为重要标志的政府“放管服”改革。一是推动行政审批事项承诺时限压减。全区各行政审批部门按照行政审批承诺时限比法定时限平均减少70%的工作目标,对本部门审批事项进行梳理研究,形成本部门办理时限压减清单。至2019年底,全区30家审批部门实现行政审批事项承诺时限平均压减比例为70.35%。同时,集中修订办事指南要素。各行政审批部门按照新的承诺时间,对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要素进行修订,并通过“一网通办”门户对外发布。二是做好取消调整审批事项工作。2019年,市政府分二批取消调整了36项行政审批等事项,我区涉及9项,其中,取消7项,调整2项。为确保取消调整事项落实到位,我区积极对各相关部门进行跟踪督查,确保了取消、调整的事项全部及时落实到位。三是全面落实“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根据《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复制推广一批浦东新区自主改革“证照分离”改革试点举措的通知》精神,涉及区级“证照分离”改革试点事项14项,我区各相关部门及时跟市条线主管部门进行对接,各项试点举措已按照要求实施。四是深化行政审批告知承诺。扩大告知承诺事项范围,2019年,通过告知承诺方式开展审批的办件量共计1500余件。
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2019年,全区各监管部门共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310余次。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委参与,分别对全区医疗机构、教育培训机构进行了联合抽查。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严格执行《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沪府令17号),制定本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并予以公布。对以区政府、区府办名义发文的74件文件进行法律初审,对15件规范性文件提出相关法律审核意见,并按规定将区政府制发的9件规范性文件提交市政府以及区人大常委会进行备案。同时,做好各街镇、委办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2019年没有发生在行政复议中要求审查、或者法院通过司法建议要求修改的不合法、不合理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了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经清理,目前区政府发文的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31件,决定废止2件,宣布失效22件,拟修改2件。开展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经清理,未发现与清理要求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
(四)推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1、大力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深入开展调研,组织召开专题培训会,建立“三项制度”协调机制,积极推进落实“三项制度”的各项任务要求。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开展全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并对优秀行政执法案例进行表彰。健全执法人员培训管理制度,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轮训、新上岗行政执法人员基础法律知识培训,进一步提升本区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养。
2、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加大市场监管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开展违规涉企收费治理,落实进博会、节假日等重要时段市场价格监管,强化学前教育、医疗机构等重点领域收费检查。深入开展保健品市场领域广告、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强化广告监测。开展集中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开展“质检利剑”专项行动、违法销售超标电动车整治排摸等专项执法。
3、全面推进综合执法改革。按照市委编办统一部署,稳妥推进我区相关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协同区交通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农业农村委等部门立足机构执法职能整合调整,制定完善改革方案,确保改革相关任务切实落实。
(五)推进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
1、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贯彻落实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一是着力提升公开实效。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认真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就业创业、养老服务、户籍管理、涉农补贴、教育等14个与民生相关的重点领域公开事项和公开标准开展梳理排摸,并强化梳理结果的实际运用,实现了公开工作对推动落实全区重点工作任务的有效促进。积极组织各单位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政府开放日”活动,通过面对面公开发布、解读等方式,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服务水平。二是规范公开申请答复。及时按照新条例的新口径、新要求,对《嘉定区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规范》等工作制度进行修订完善,确保本区公开申请答复工作流程机制符合新条例要求。
2、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在“上海嘉定”门户网站专门开设重大行政决策专栏,集中公开了区政府计划重点推进的决策事项,并将公众参与履行情况作为决策草案合法性审查的重要内容。在重大行政决策起草过程中,主动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信息,广泛征集公众修改意见,并及时将意见收集、采纳情况向社会公布。全年区政府的10个重点决策事项均履行了草案公众意见征询程序。此外,我区还针对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及重大民生事项等决策事项,创新邀请利益相关方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等政府有关会议,通过吸收听取公众意见,进一步汇聚众智、凝聚共识、形成合力,实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3、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进一步提升办案质量。开展“六个一”《行政复议法》实施20周年宣传活动,通过宣传版面巡展、线上宣传等形式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的社会知晓度和公信力。截至2019年11月,我区行政复议案件共收案127件,立案受理112件,受理案件共审结122件(含旧存26件),结案率108.9%。在审结案件中,其中64件作出了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案件维持率为52.5%;27件因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而终止审理,占结案数的22.1%;驳回复议申请22件,占结案数的18%;纠错(撤销、确认违法、责令履职)的案件9件,占结案数的7.4%。加强行政应诉工作,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 组织开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旁听、讲评“三合一”活动。
(六)构建法治化多元矛盾纠纷解决机制
积极构建多元纠纷化解机制。不断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积极探索访调、诉调、警调对接机制,大力化解矛盾。不断创新调解方式,继续完善“不见面的人民调解服务”,在完成全区36个服务点设置的基础上,试点开展“医患纠纷调解+互联网”工作模式,为医患双方提供更高效方便的人民调解服务。加强信访矛盾化解工作,成立区信访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引入律师等社会力量参与信访矛盾化解,进一步完善信访复查复核工作制度。
(七)深入推进宪法法律宣传和普法工作
1、深化宪法学习工程。通过一个全覆盖、一本青少年学习手册、一系列基层宪法宣讲、一部宪法微视频等“十个一”工作任务实施深化宪法学习工程。制作全市首本《宪法》青少年学习读本,并结合读本,在全区各个中小学校及12个街镇所属区域爱心暑托班内开展青少年宪法学习宣讲,覆盖人数达4万余人。拍摄“我与宪法”微视频《国之庆 宪之声》,通过微信朋友圈、学习强国等多渠道推广,72小时内曝光次数、点击次数、点赞评论量等总计高达387372次。
2、开展法治宣传专项行动。开展“法治嘉定 美好家园”普法依法治理专项行动,以“法企同行 优化营商”“法润民生 净化社会”“法护家园 美化生态”为分主题开展系列活动。推动法治文化传播。联合“嘉定法宝”百姓艺术团,打造法治原创沪剧小戏《退休打工要懂法》,并在全区开展基层文化法治巡演活动,覆盖社区居民88327人。用好“嘉定法宝”新媒体联盟。依托四家较有影响力的自媒体,90余万粉丝基数,为重大法宣活动及节点推送图文消息。举办“法治文化与基层善治”首届长三角基层依法治理论坛分论坛暨第二届上海市嘉定区法治论坛。
3、落实普法责任机制。召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联席会议,明确2019年普法责任制10项重点工作任务。创新实行“三项制度”,即《嘉定区重点普法目录公布制度》、《嘉定区普法依法治理通知单工作制度》、《嘉定区基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则》,为基层切实履行法治宣传教育职能提供了基本指引。
(八)着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1、加强城市管理和专项执法活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将所有生活垃圾产生单位、住宅小区、公共场所纳入双随机检查。开展对街镇市容作业公司“混装混运生活垃圾”进行执法整治,积极联合市容管理部门开展约谈告知工作。截至2019年底,生活垃圾分类检查累计教育劝阻相对人 1932 人次,立案处罚 95 起,处罚金额 6.4 万元。重点聚焦小区内“违法搭建、破坏房屋承重结构、破坏房屋外貌、占绿毁绿、占道堆物、非法小广告”等六类突出环境问题,做好城管执法进村居工作,进一步加大教育劝导和执法力度。
2、优化社会治理新格局。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工作协同机制,进一步完善和深化基层治理的制度建设,夯实基层自治的法治基础。一是继续培育发展四类社区社会组织。以满足社区群众需求为导向,对符合成立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统一采取降低开办资金准入门槛,放宽办公场地要求,简化办理手续的扶持政策,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2019年新成立社区社会组织12家,其中社区生活服务类7家,社区公益慈善类1家,社区文体活动类3家,社区专业调处类1家。二是鼓励社会组织承接市、区两级社区公益服务项目。落实项目督导检查、绩效评价和第三方审计工作,确保公益项目完成质量。三是发挥区、镇两级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作用。加强区、镇两级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在政策引导和办事咨询方面的作用,针对辖区内社会组织特点广泛开展培训活动,组织全区规模的培训活动12场,街镇范围培训活动近百次。
3、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标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区)创建工作各项目标任务,推动本区信用体系建设制度机制日益健全、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功能不断提升、公共信用信息应用场景不断拓宽、分级分类监管和联合奖惩机制逐步健全,完成各项创评材料台账的准备和上报。2019年8月,我区成功创建国家第二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区)。
4、提升法律服务工作能级。持续完善线下、线中、线上“三位一体”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规范化建设,实现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有效融合。统筹各类法律服务资源,做到“应驻尽驻”。在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的基础上,成立社会组织“嘉定律管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对村居法律顾问的选聘、培训、管理和考核等工作,实现村居法律顾问从“有没有”到“优不优”的质效升级。
三、本区主要负责人2019年度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扩大)会议,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定下发《嘉定区推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年度法治建设重要工作和重点项目亲自研究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协调、重点任务亲自督办检查,推动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深化各级法治政府建设领导体制机制,各街镇成立“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工)委书记担任组长,由镇长(主任)、人大主席、政法书记担任副组长,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不断健全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机制。
四、2019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19年来,我区的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有: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决策后评估等制度需进一步完善;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需继续大力推进,需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记录仪的配备、完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基层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行政调解工作机制有待健全。针对上述不足,分析原因,主要有: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还有待提升;行政执法等制度的推进落实力度还不够。
五、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推进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审批事项的取消和调整工作,确保改革举措落地生效。深入推进“告知承诺”、“容缺预审”,梳理公布实行告知承诺、容缺预审的事项清单,进一步规范相关工作程序。二是全面落实“证照分离”改革试点。认真做好行业许可证的取消简化、告知承诺、优化准入等改革举措落实工作,解决准入不准营的问题,帮助企业尽快开业经营。三是推进“一网通办”广泛深度应用。“一网通办”从“侧重行政权力事项”向“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并重”转变,做好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梳理,推动公共服务事项接入“一网通办”,提升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深度。四是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市场监管领域实现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更大力度推动跨部门联合检查,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问题。充分运用“互联网+监管”平台,完善各项功能使用,与审批服务有效衔接,推进审批数据、监管数据的互联互通。
(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
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备案审查流程,进一步加强对街镇和委办局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规范性文件要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限报送备案,确保报备率、报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100%,充分发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功能和作用。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实行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加强规范性文件的评估和清理工作。
(三)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等工作机制,探索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制度、决策后评估制度和责任追究、倒查制度。
(四)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严格执行《上海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健全完善本区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强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建立行政执法日常检查监督机制,继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优秀执法案例评选等活动。
(五)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监察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继续开展行政应诉出庭、旁听、点评“三合一”活动,开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能力培训。进一步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健全。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认真做好财政预决算、征地拆迁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务公开培训,提高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全面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等各类调解工作。推进非诉讼争议解决中心建设,建立健全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多调联动的非诉讼争议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好律师、人民调解等力量参与法治信访建设,持续打好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建立行政复议委员会,着力提升行政复议的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水平。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示范点建设,汇编发布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创新案例。
(七)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制度保障
建立法治政府建设定期联系制度、情况报告制度、督察考评制度和新闻宣传制度。定期召开法治政府建设专题会议,研讨交流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分析解决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瓶颈难点问题,并适时开展业务培训。认真贯彻《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通过书面督或实地督的形式,对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全面督察。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中的新举措、新成效和新经验的梳理总结,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