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杨浦区菁国客运社行政处罚决定书,按照当事人上海市杨浦区菁国客运社提供的送达地址邮寄送达,已于2023年02月26日退回,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视为已送达。特此公示 上海市嘉定区交通委员会执法大队 2023年0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