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嘉定区科技创新创业载体绩效评价及入库培育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17

根据《上海市嘉定区科技创新创业载体管理办法》(嘉科规〔2023〕2号)相关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嘉定区科技创新创业载体的建设和发展,不断提升孵化服务能力和水平,现就开展2025年度嘉定区科技创新创业载体绩效评价工作、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入库培育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绩效评价

(一)申报对象

纳入本区创新创业载体培育体系的各类载体,包含: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不含列入《关于发布2024年度上海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绩效评价结果的通知》(沪科〔2024〕411号)中,评价为优秀或良好的创新创业载体。

(二)评价内容

对创新创业载体按照运行实绩进行评价,重点评价各类载体在服务能力、服务成效、可持续发展、创新服务等方面的情况。评价期限为2024年1月1日到2024年12月31日。

二、入库培育

(一)申报对象

符合《上海市嘉定区科技创新创业载体管理办法》第二章载体培育标准,且尚未纳入区级及以上创新创业载体培育体系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已纳入市级及以上创新创业载体培育体系中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自动纳入本区科技创新创业载体管理,无需重复申报。)

三、申报时间和方式

1. 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

2. 申报绩效评价对象根据载体类型,分别填写《嘉定区科技创新创业载体绩效评价申请表》(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嘉定区科技创新创业载体绩效评价申请表》(众创空间);纸质材料一式叁份,所有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

3.申请入库培育对象填写《嘉定区创新创业载体入库培育申请表》;纸质材料一式叁份,所有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

4. 电子材料报送:请于2025年3月31日前报送至邮箱jdcxy214@163.com。

5. 纸质材料报送请于2025年4月3日前(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将纸质材料提交至嘉定创新创业大厦二楼205室科创服务站(嘉定区平城路1055号)。

6.专家评审会时间将另行通知(初定四月上旬)。

四、业务咨询

联系人:区科委 科技成果转化科 张燕、金戈

联系方式:021-69989898


 

附件:

         1.嘉定区科技创新创业载体绩效评价申请表(科技企业孵化器)

          2.嘉定区科技创新创业载体绩效评价申请表(众创空间)

          3.嘉定区创新创业载体入库培育申请表 

 

嘉定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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