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在对医疗器械流通领域进行日常监管及专项检查中,发现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名单见附表)存在以下情况:
1、企业市场主体资格依法终止(营业执照无效),但未依法注销(取消)企业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者《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企业不在其《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载明的经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且无法取得联系的,企业去向不明。经现场检查确认,企业不再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经责令限期改正,不能保证产品安全、有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上海市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我局拟注销(取消)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现予第一次公示。
公示时间: 2025 年 5 月 14 日到 2025 年 6 月 12 日。如有异议,请有关单位在公示期内与我局联系,否则,视为对注销(取消)其相应证书无异议。
联 系 地 址:上海市嘉定区迎园路955号410室
联 系 电 话:59992861
特此公示。
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