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冈镇2016年初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园)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16-03-10
外冈镇2016年初中、小学、幼儿园
招生入学(园)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6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6〕5号】的要求和外冈镇的实际情况,现就本镇2016年招生入学工作提出以下具体实施细则:
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为了使2016年的招生工作规范、有序,成立“外冈镇2016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的招生工作,下设入学报名信息登记点,做好适龄少年儿童入学的信息登记和材料审核工作,确保他们规范入学。
二、小学阶段招生入学工作
(一)报名条件
凡年满6周岁(2009年9月1日-2010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应当入小学一年级接受义务教育。
1、本镇户籍儿童入学:户口簿户主为其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本人,且持有相应直系亲属或本人的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住房。
2、人户分离儿童入学:根据镇教委制定的《外冈镇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学生登记入学实施细则》(附件1),4月23日前交现就读幼儿园审验核实的《居住地回执》、户口簿和本镇住宅类房产证等。(房产证地址认定截止日期为2016年4月23日)。
3、随迁子女入学:(1)儿童有效期内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上海市居住证》。(2)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者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满3年(从首次发证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且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就业失业登记证》)。
4月23日为本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截止日,所登记的入学信息不再变动。
(二)信息登记办法
1、运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试行小学一年级新生网上信息登记。公办幼儿园适龄儿童家长在幼儿园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在看护点适龄儿童和未入园的适龄儿童家长在镇教委登记点登记入学信息,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在进行入学信息登记时,家长应明确作出在户籍地就读或居住地就读的选择,一经选择,不可更改。
2、外冈镇设立三个入学信息登记点,分地段和时间段进行信息登记(见附件2)。信息登记时,家长填写《外省市户籍学生在外冈镇就读申请表》(见附件四),对提供的相关信息和灵活就业信息进行比对确认。如与实际情况不符,应到有关部门补办或更正信息,再到指定登记点进行入学信息登记。
(三)报名复验时间地点
5月21日适龄儿童赴镇教委指定各小学进行报名复验。
(四)报名复验需要携带的材料
1、本镇户籍儿童和人户分离儿童: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相应的住宅类房产证、《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需携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等。
2、随迁子女: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适龄儿童本人的《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等证件。
(五)发放入学告知书
6月30日前,镇教委将根据现有教育资源情况进行合理统筹安排,完成小学招生工作。于8月15日前完成发放入学通知书工作。
三、初中阶段招生入学工作
(一)本镇户籍小学毕业生入学
5月21日(星期六)小学毕业生持“就近免试入公办初中入学告知书”到预录取学校报名。报名时,家长须带学生,携带户口簿、相应的住宅类房产证、《居住地登记回执》、《小学毕业生学籍证明》、预防接种证等相关材料进行报名复验。
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的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含港澳台)五年级学生,如需在本市就读六年级的,于4月9日前至镇教委完成备案,备案后于4月9日—4月23日携带相关证件到嘉定区教育局登记点办理入学登记手续,由区教育局根据学生居住地所属的街镇统筹安排入学。
(二)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入学
5月21日(星期六),随迁子女小学毕业学生到指定学校申请。家长须带领学生,填写《外省市户籍学生在外冈镇就读申请表》(见附件四),携带户口簿、预防接种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者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满3年(从首次发证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且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就业失业登记证》)、学生本人有效期的《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小学毕业生学籍证明》等证件,进行现场报名复验。
备注:初中报名验证学校不一定是录取学校。
(三)发放入学告知书
5月30日前,公办初中完成对已登记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信息登记、分类、整理等工作。6月30日前,镇教委组织人员完成对学校整理的信息复核工作。中学于8月15日前完成发放入学通知书工作。
四、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
(一)报名条件
凡年满3周岁(2012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幼儿,可以报名入园。
1、本镇户籍幼儿入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为本次公办幼儿园招生对象。(1)本区户籍,户主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幼儿本人,且持有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住房的。(2)本市户籍,父母或幼儿本人持有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的。(幼儿的户籍、住宅类房产证的认定截止日期为2016年4月23日)。
2、非本市户籍幼儿入园:严格以“两个合法稳定”为基本条件,根据区域内教育资源配置情况予以统筹安排。父母一方在外冈镇办理的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父母一方在外冈镇满3年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从首次发证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和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在外冈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的灵活就业登记证明。
(二)登记时间地点
符合报名条件的于5月14日到各公办幼儿园登记点提出申请(见各公办幼儿园招生告示),通过学校审核再递交镇教委复核后统筹录取。
(三)登记需要携带的材料
1、本镇户籍幼儿:家长须带领幼儿,携带区域内房产证(产权人为直系亲属或幼儿本人)或房屋租赁合同、户口簿、预防接种证等材料。
2、随迁子女:家长须带领适龄幼儿,携带携带区域内房产证(产权人必须仅为父母或幼儿本人)或房屋租赁合同、户口簿、预防接种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幼儿本人的《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等证件。
(四)发放入学告知书
各幼儿园于6月30日前完成招生工作,并于7月20日前完成发放入园通知书工作。 
五、其它事项
1、加强对招生政策的宣传力度,利用镇级网站、校园网、宣传栏等宣传途径,及时向社会、家长公开各种招生政策、意见和方案的宣传工作,确保公开透明,减少矛盾产生。
2、对没有相关信息或审核不通过的,一律不予接收入学。
3、报名就读民办小学的学生可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请关注各民办学校招生的网上信息。
     4、外冈镇教委根据中小幼学额情况,按照《2016年外冈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随迁子女入学统筹积分试行管理办法》,视积分分值高低,统筹安排,依次录取随迁子女就读。 
     5、随迁子女儿童或小学毕业生《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上的实际居住地址,应与父母所持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上的实际居住地址相一致。
6、6月30日为小学、初中受理就近入学学生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
7、7月20日,幼儿园下发录取通知书;8月15日,中、小学下发录取通知书。
     外冈镇教育委员会
二O一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外冈镇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学生登记入学实施细则》
附件二:《外冈镇入学报名信息登记点一览表》
附件三:《外冈镇非本市户籍学生就学申请告知书》
附件四:《外省市户籍学生在外冈镇就读申请表》
附件一:
外冈镇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学生登记入学实施细则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6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6〕5号】, 为落实居住在外冈镇的本市户籍学生办理义务教育及幼儿园入园就学工作,特制订以下实施细则:
一、办理居住登记申请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外冈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瞿门路518号)申请办理《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并获取《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
2、4月23日为《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认定截止日。
二、提出就读申请
申请人(申请就读幼儿园:5月14日;申请就读小学、中学:5月21日)到居住地所划定校区的学校提出就读申请。申请时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 《入学信息登记表》(入学一年级新生)
●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
● 家庭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 房产证原件、复印件或租房合同原件、复印件
● 预防接种证原件
● 学籍证明或离园证明
三、安排就读
外冈镇教委根据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本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学生入学。原则上居住地为其直系亲属或本人的房产证地址的,根据区教育局划定的校区归口入学;居住地为直系亲属或本人的租房地址的,根据其实际居住的年限长短等情况予以统筹安排。
四、联系方式
外冈镇教委:联系电话为39106673 
外冈小学:联系电话为59587304 
望新小学:联系电话为59938239
外冈中学:联系电话为39106448
 
附件二:
外冈镇入学报名信息登记点一览表
 
街  镇
登记点
登记点地址
登记日期
登记时间
联系电话
外冈镇
外冈小学
外冈镇外青松公路218号
4月16日
8:00-16:00
59587304
4月19日
13:00-16:00
4月21日
13:00-16:00
望新小学
外冈镇望安路741号
4月16日
8:00-16:00
59938239
4月19日
13:00-16:00
4月21日
13:00-16:00
外冈镇教委
外冈镇瞿门路518号
4月18日——4月23日
8:30-16:00
39106673
 
 
 
 
 
 
附件三:
外冈镇2015年非本市户籍学生报名复验告知书
根据《关于嘉定区2015年初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园)工作的实施意见》(嘉教【2015】12号)文件精神,外冈镇教委将为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办理入学申请,具体如下:
幼儿园入园申请:
时间:2016年5月14日(星期六)
地点:
外冈南片——外冈兰郡幼儿园(恒荣路518号);
外冈北片——外冈幼儿园(玉川路588号);
葛隆幼儿园(葛隆村608号);
望新片——望新幼儿园(外钱公路974号);
小学入学申请: 
时间:2016年5月21日(星期六)
地点:
外冈片——外冈小学(外青松公路218号)
 望新片——望新小学(望安路741号)
中学入学申请:
时间:2016年5月21日(星期六)
地点:外冈中学(恒飞路688号)              
届时请家长携带相关材料:
1、家庭户口簿原件;上交复印件(包括首页、反映父、母和学生本人信息的页面)。
2、父母一方在外冈镇办理的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者父母一方在外冈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的连续3年有效灵活就业登记证明原件(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和有效期内满3年在外冈镇办理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原件(从首次发证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上交复印件各一份。
3、学生有效期内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上海市居住证》,上交学生居住证复印件。
4、购房产证或租房合同原件,上交复印件。
5、预防接种证原件,上交复印件。
6、幼儿园:《入学信息登记表》、离园证书原件,上交复印件;小学和中学:学籍证明原件,上交复印件。
请按指定时间、地点办理申请手续,过时不候。
咨询电话:39106673(教委)
监督电话:39106656(信访)
友情提醒:
1、请详实提供上述要求材料,如果材料不符合要求,请到相关部门补齐材料。
2、受理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为6月30日。
3、您所登记的学校仅为镇教委安排的登记地点,最终录取的学校由教委根据提供材料情况视各校资源统筹安排。如因个人原因不愿入读安排的学校,视作自动放弃。
 
 
附件四:       外省市户籍学生在嘉定区就读申请表
                                                                                      NO.           
学生姓名
 
性别
 
出生地
 
出生日期
 
户籍地址
 
民 族
 
居住
证号
 
身份证号
 
 
 
 
 
 
 
 
 
 
 
 
 
 
 
 
 
 
现就读学校
(幼儿园)
 
现就读年级
年级
申请就读年级
年级
现居住地址
 
联系电话
 
父母姓名
 
工作
单位
  
联系
电话
 
 
 
 
父亲
身份证号
 
父亲
居住证号
 
已在本镇
(街道)
居住年限
 
母亲
身份证号
 
母亲
居住证号
 
所在镇
(街道)
教委意见
 
负责人签名:
 
 
2016年 月 日
学校意见
    
根据文化程度安排在      年级就读。
 
负责人签名:
2016年 月 日
需提供的材料
以下各项材料除注明项之外,其余的均需提供原件、复印件。
1.身份证明材料:家庭户口簿。
2.居住与工作证明材料:①父母一方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父母一方满3年的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且连续3年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的有效灵活就业登记证明;②学生本人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③区域内房产证(产权人必须仅为父母或幼儿本人)或房屋租赁合同。
3.其他材料:①预防接种卡;②转入学生(学籍卡(盖章的复印件)、转学联系单(原件));小学毕业生(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原件)、毕业证书、嘉定区小学毕业班学生学籍证明单(原件))。
相关说明:
1.转学手续一般应在新学期开学前一周内办理,因故不能按期办理的,最迟不得超过开学后一周;
2.在本区就读期间将使用上海教材;
3.初中毕业后不能在本区参加中考(符合上海市中考条件的除外);
4.请用蓝色、黑色钢笔或水笔填写,字迹须工整、清楚;
5.所提供的材料如有虚假后果自负;
6.街镇教委和学校各设材料审核员,细致审核并签名;
7.本表一式二份:学校、街镇教委各保存一份。
友情提醒:
嘉定区各学校在新生招生过程中不向学生家长收取任何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包括爱心费、建设费、实物等)。
监护人签名:                                                                                                                                                 2016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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