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上海市环保局《关于开展部分社会服务类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限下放到乡、镇、街道试点工作的通知》(沪环保评[2014]386号)及上海市嘉定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嘉定区部分社会服务类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限下放街镇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嘉环局[2014]8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前期此项工作推进情况,在外冈镇行政区划范围内,我镇接受上海市嘉定区环境保护局委托,实施部分行政审批事项,并负责相关环保日常管理工作。
委托事项包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的“社会事业与服务业”下的餐饮场所、娱乐场所、洗浴场所和一般社会服务设施等4个类别的报告表和登记表的环评审批、试运行审批和环保验收的审批,以及相关的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
我镇将在试点工作中严把项目审批关,依法行政,并按照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做好相关环境审批事项的主动公开工作,审批事项全过程纳入本市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信息平台。
上述事项的委托时间自2017年7月1日起,同时启用上海市嘉定区环境保护局行政许可相关专用印章。我镇受理窗口联系方式和工作时间为:
窗口地址:外冈镇瞿门路518号510室
联系电话:021-39106668
工作时间:每周二、四,上午8:30-11: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海市嘉定区外冈镇人民政府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