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市场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处理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cjg.jiading.gov.cn)上查阅。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59999000转“信息公开”分机。
一、概述
2016年,区市场局以市场监管体制改革、部门合并为契机,认真贯彻执行《条例》、《规定》和区委区政府、相关市局文件精神,以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为目标,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全年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保障
区市场局成立以来,立即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分管局领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局领导的充分重视和支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则纳入局《行政制度汇编》,行文下发。同时,要求各单位(部门)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细化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各业务科室的职责,形成了各部门齐抓共管的良性工作机制。根据市工商局《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和保密审查工作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评分标准》要求,在健全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信息发布协调等机制的基础上,建立实行信息公开机构源头介入文件公开属性认定机制,确保工作出实效。
(二)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建设
一是人员方面,在区政府投资服务办证中心设有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接待窗口,并落实专人负责来人、来电接待。在硬件方面,配备了公司登记事项查询点专用电脑、外网电脑、OA系统电脑以及打印机、电话、传真等设备。同时,通过办公室条线专题培训、窗口工作人员培训会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信息公开培训。二是按规定完成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数据统计、公文类目录信息备案等工作,进一步夯实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三是强化对内培训。我局依托条线业务培训,积极组织干部学习使用0A政府信息公开处理系统,正确掌握流程处理方法,并依法对内网OA政府信息公开系统中的依申请公开件进行处理。
(三)夯实基础工作,做好日常事务
一是做好依申请办理相关工作。2016年,共接收政府信息公开274件,领导阅批率和按时办结率达100%。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4件,未发生复议被撤销情况。二是按时做好主动公开材料上报工作。依托“嘉定区市场监管局”门户网站,及时做好行政公文、监管信息、政务公告等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建立主动公开目录,并及时予以更新。认真做好公文类信息公开目录备案的及时更新与报送工作,对公开目录的信息如序号、索取号、信息名称、产生日期以及发布机关等基本数据项目,一一提供明确,以方便公众查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2016年底,累计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0条,其中公文类信息60条,行政处罚信息102条,食品药品、药化械监管信息30条,新闻动态49条,党建信息22条,便民提示37条;在“嘉定市场监管”政务微博发布信息129条,
(一)主动公开范围
包括区市场局机构职责、内设机构、部门领导、联系方式、市场监督管理相关文件、行政处罚决定信息、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等。
(二)主动公开途径
1、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主渠道作用。运用“区市场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方便市民查阅区域市场监管相关政府信息;通过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区市场局”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受理”栏目方便市民向我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状态;通过区行政服务中心对外窗口,受理群众来电来人咨询,方便群众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2、拓宽其他信息公开渠道。依托“嘉定市场监管”政务微博,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市场监管、服务发展、行政执法类政府信息。全年通过“嘉定市场监管”政务微博,共发布各类信息129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6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74件,其中,网上申请149件,信函申请124件,当面申请1件。申请信息内容主要涉及行政处罚决定书信息,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信息,投诉举报处理情况,食品生产许可证信息,电梯验收合格证明信息等。
(二)申请处理情况
在291件申请中,“同意公开或部分公开”的76件,占总数的27.7%,主要涉及行政处罚决定书,移送函等信息。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等情况
2016年度,共有4件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的行政复议申请,均系维持。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区市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建立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拓展工作内容等基础工作方面稳步推进,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期限相对较长。
下阶段,我局将一如既往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窗口接待,妥善处理每一件依申请公开,力求在百姓对政府信息日益关注的今天,为其能申请到正确而有用的政府信息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一是严格依照流程开展工作。我局充分利用信息化OA平台,严格依照相关制度与手续,做好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系统登记,确保每步工作都留下轨迹。二是加强学习提高技能。下阶段,依托多形式的培训,使各单位(部门)熟练掌握各类表式的运用以及操作流程,确保依申请公开件的处理能够及时准确。同时,通过开展对窗口专职人员的业务、理论等方面培训,加强其接待和受理能力,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提升窗口整体形象。
六、说明与附表
(一)其他说明
本年报统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
(二)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统 计 指 标 | 代码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1100 | 条 | 429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1110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1120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10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20 | 条 | 300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30 | 条 | 129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40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50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2100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2210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2211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2220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2221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2230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2240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2250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3100 | 件 | 274 |
1.当面申请数 | 3110 | 件 | 1 |
2.传真申请数 | 3120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3130 | 件 | 149 |
4.信函申请数 | 3140 | 件 | 124 |
(二)申请办结数 | 3200 | 件 | 274 |
1.按时办结数 | 3210 | 件 | 274 |
2.延期办结数 | 3220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3300 | 件 | 274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3310 | 件 | 32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3320 | 件 | 31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3330 | 件 | 13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3340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3341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3342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3343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3344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3345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3346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3350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3360 | 件 | 34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3370 | 件 | 164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3380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4000 | 件 | 4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4100 | 件 | 4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4200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4300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5000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5100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5200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5300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6000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7000 | 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8100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8200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8300 | 人 | 3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8310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8320 | 人 | 3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8400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9100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9200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9300 | 人次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