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升菊园新区公共场所管理和整体水平,增强卫生监督信息透明度,保护公众身体健康。菊园卫生监督部门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标准与规范,结合“菊园新区公共场所(五小行业)卫生考核评分标准”,每月对新区公共场所开展巡查工作。积极推进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联合市场管理所开展公共场所证照制度、卫生设施、环境状况、病媒防治、禁烟控烟等专项检查和动态监管,提升新区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水平。
根据日常监督检查情况,菊园新区爱卫会联合卫生监督、市场管理部门开展2017年上半年度公共场所卫生合格单位评选工作,29个公共场所单位被评为“嘉定区爱国卫生合格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