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51通知书公告
发布日期:2021-04-30

上海市嘉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上海琪贝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杨静与你单位关于确认劳动关系的劳动争议案(案号:嘉劳人仲(2021)办字第151),申请人杨静已于2021427申请撤回仲裁申请,经本会研究,同意撤回仲裁申请。因无法向你单位送达通知,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通知。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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