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598-2601应诉和开庭公告
发布日期:2021-09-18

上海市嘉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上海炳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吕君、汝林、程文文、耿蔓蔓与你单位关于劳动报酬的劳动争议案(案号:嘉劳人仲(2021)办字第2598-2601号),因无法向你单位送达应诉及开庭通知,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日,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本会定于2021122日13时30分在上海市嘉定区金沙路28号207室第八仲裁庭开庭审理,未按期参加仲裁活动,本会将依法缺席裁决。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一年九月十八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