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932通知书公告
发布日期:2022-10-31

上海市嘉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上海星黛月实业有限公司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石鹏与你劳动争议案(案号:嘉劳人仲(2022)办字第1932号),现已审理终结。申请人在收到本会发出的开庭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之有关规定,本会决定案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因无法向你单位送达通知,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通知。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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