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上海克莉丝汀食品有限公司花园浜路店: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赵春兰与你单位关于解除劳动合同争议案(案号:嘉劳人仲(2023)办字第234号),申请人赵春兰已于2023年4月10日申请撤回仲裁申请,经本会研究,同意撤回仲裁申请。因无法向你单位送达通知,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通知。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三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