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上海沪芃达企业咨询有限公司: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刘丽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案号:嘉劳仲(2023)办字第1321号),现已审理终结。申请人刘丽于2023年6月27日申请撤回仲裁申请,经本会研究,同意撤回仲裁申请。因无法向你单位送达通知,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通知。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三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