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3692裁决书公告
发布日期:2024-02-05

上海市嘉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上海迅驰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彭运平等19人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本会已依法缺席处理,因无法向你单位送达裁决书,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嘉劳人仲(2023)办字第3692号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

一、你单位应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申请人彭运平等17人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8月15日期间工资差额人民币156308元(详见附表三);

二、对除王杏意、肖汉晖外的其余17名申请人的其他请求,不予支持。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二四年二月五日

 

 

 

 

 

 

 

 

 

 

 

 

 

 

附表三             裁决明细一览表

序号

姓名

工资差额(元)

1

曾庆奎

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工资26311元

2

伏广佳

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8月13日期间工资10253元

3

王素辉

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8月9日期间工资4946元

4

王正超

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8月9日期间工资7158元

5

王杏意

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8月15日期间工资4677元

6

肖汉晖

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8月15日期间工资4130元

7

彭银辉

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8月12日期间工资7822元

8

彭运平

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8月10日期间工资7385元

9

赵艳涛

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8月14日期间工资8066元

10

周  明

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8月12日期间工资8437元

11

梁东林

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8月15日期间工资6684元

12

彭  乐

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8月13日期间工资9702元

13

刘  洋

14

刘力勇

15

胡  波

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8月14日期间工资7071元

16

张立明

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8月13日期间工资6983元

17

刘春光

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工资18417元

18

涂  敏

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工资15620元

19

郭允超

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工资2646元

合  计

15630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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