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3579应诉和开庭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23

上海市嘉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上海馨联动力系统有限公司: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揭厚与你单位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争议案(案号:嘉劳人仲(2024)办字第3579号),因无法向你单位送达应诉及开庭通知,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日,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本会定于202412101330分在上海市嘉定区金沙路28号207室第八仲裁庭开庭审理,未按期参加仲裁活动,本会将依法缺席裁决。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四年十月二十三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