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948裁决书公告
发布日期:2026-06-24 来源:上海嘉定 浏览次数: 次

上海市嘉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上海鑫昇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任梦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并已依法缺席处理,因无法向你单位送达裁决书,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嘉劳人仲(2026)办字第948号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

对申请人任梦要求确认2026年1月12日至2026年3月11日期间申请人任梦与你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请求,予以支持;

对申请人任梦要求确认2026年3月12日至2026年3月17日期间申请人任梦与你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请求,不予支持。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当事人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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