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887裁决书公告
发布日期:2026-08-14 来源:上海嘉定 浏览次数:

 

上海市嘉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上海望云养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翟文晨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已依法缺席处理,因无法向你单位送达裁决书,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嘉劳人仲(2026)办字第1887号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

一、你单位应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申请人翟文晨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期间工资差额人民币91141元

二、你单位应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申请人翟文晨2024年度绩效工资人民币54000元;

三、对申请人翟文晨的其他请求不予支持。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当事人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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