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3801通知书公告
发布日期:2016-02-22

上海市嘉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沐诚(上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佘亚莉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案号:嘉劳人仲(2015)办字第3801号),现已审理终结。申请人佘亚莉在收到本会发出的开庭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之有关规定,本会决定对本案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因无法向你单位送达通知,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通知。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一六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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