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574通知书公告
发布日期:2016-06-13

上海市嘉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上海倍优投资有限公司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张银霞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案号:嘉劳仲(2016)办字第574号),现已审理终结。申请人张银霞在收到本会发出的开庭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之有关规定,本会决定对本案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因无法向你单位送达通知,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通知。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一六年六月十三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