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3066应诉和开庭公告(被二)
发布日期:2017-12-25

上海市嘉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上海易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袁有芳与你单位及上海劳动服务有限公司关于工伤待遇的劳动争议案(案号:嘉劳人仲(2017)办字第3066号),因无法向你单位送达应诉及开庭通知,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日,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本会定于2018年3月12日9:00在上海市嘉定区金沙路28号105室第三仲裁庭开庭审理,未按期参加仲裁活动,本会将依法缺席裁决。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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