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嘉定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17日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承办单位 | 决策完成时间 |
1 | 编制《上海市嘉定区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规划纲要》 | 区发改委 | 一季度 |
2 | 确定2021年区政府要完成的与 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实事项目 | 区府办 | 一季度 |
3 | 修订《上海市嘉定区政府投资 项目管理办法》 | 区发改委 | 一季度 |
4 | 修订《上海市嘉定区政府质量奖 管理办法》 | 区市场监管局 | 一季度 |
5 | 编制《嘉定区2021-2023年生态 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 区生态环境局 | 二季度 |
6 | 编制《嘉定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 区体育局 | 三季度 |
7 | 编制《嘉定区推进城市数字化 转型行动方案》 | 区科委 | 三季度 |
8 | 编制《关于推进嘉定区绿色生态 城区的创建申报的工作计划》 | 区建管委 | 四季度 |
注:该目录实施动态管理,如有新增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及时纳入目录,调整后的目录重新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