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上海市嘉定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25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22年上海市嘉定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5日

 

 

2022年上海市嘉定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2年,本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上海工作重要指示要求,以人民为中心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引导、服务、监督以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效应,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透明政府建设,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主要工作如下:

一、聚焦标准规范,持续夯实政务公开基础

(一)强化政府公文备案和集中规范公开。持续依托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做好新增非密公文全量备案工作,确保全量覆盖、要素齐全、格式规范。加强历史公文转化公开,对未开展过公文公开属性认定的公文进行公开属性认定,定期对公开属性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公文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转为主动公开,并在门户网站“依申请转主动公开”栏目集中发布。公开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要显著标识有效性或有效期。强化政府公文分类展示,鼓励围绕市民企业办事创业需求和关注热点,新增特色主题分类,确保分类准确、便于查阅。

(二)提升依申请办理服务和保障水平。严格落实法定职责,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答复。依申请办理过程中,强化与申请人的直接沟通,准确了解申请人诉求,提高答复的及时性和针对性,对无法向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的依申请件,要在告知书中说明理由。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1〕132号),规范做好案件受理、审理工作。妥善处理涉及依申请的投诉举报。持续完善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常态化审查机制,对依申请渠道予以提供的政府信息开展审查,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及时转化公开。鼓励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集中的工作领域和热点问题开展分析研判,对因政府工作存在短板造成依申请矛盾集中的,要研究解决实际问题。

(三)深化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严格对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流程,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推动全领域标准目录中综合政务、重点业务板块内容与网站主动公开目录的直接对应和融合应用。结合区域和领域特点,优化更新本区26个试点领域事项标准目录,以事项目录超链接或集成公开的方式,重点突出各领域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情况。加强与市级部门的沟通衔接,定期开展政务公开全领域标准目录的自查自纠,进一步优化目录内容和展示。区地区办要加强条线指导,各街镇要落实属地责任,对照本市《居(村)务公开基本目录》,结合区域特点,加快完成本区居(村)务公开标准目录体系建设。强化实地督查,确保目录内各事项信息上墙上栏,及时准确公开。

(四)强化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成果运用。聚焦办事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强化政务数据落地共享,加快工作成果开发应用。以企业和群众“高效办成一件事”“清晰读懂一件事”为标准,对办事服务信息加以集成、优化、简化,汇总编制主题服务包、办事一本通等综合性公开产品。对与市民企业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查询量大的信息,要采用场所公示、电子档案、“扫码看”“掌上查”“脸谱等级”等方式和形式,进行场景化公开,方便社会公众第一时间获取。

二、聚焦社会关切,持续提升政策解读水平

(一)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质量。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工作机制,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行政机关制发的对市民企业权益产生影响的政策文件(含工作部署类文件)均要开展解读。文件起草单位要通过多种方式,收集、提炼社会公众对政策的普遍关注点和疑虑点,针对文件中与市民企业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条款和政策事项,确定解读重点。解读材料要突出核心概念、新旧政策差异、影响范围、管理执行标准及注意事项、惠企利民举措及享受条件等实质性内容,精准传递政策意图。探索政策预公开阶段解读,各单位年内至少选择1个政策文件开展决策草案解读。针对政策施行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积极开展跟踪解读、多轮解读,对咨询、意见、建议较为集中的内容,要有针对性地予以解答。合理确定解读渠道,综合选用文字解读、图示图解、视频动漫、新闻发布会、专家访谈、场景演示、短视频、集中政策宣讲等解读形式。对重要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要协调主要新闻媒体、重点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转发转载,提高政策知晓度和到达率。

(二)推进重要政策和解读材料精准推送。依托“一网通办”平台,持续开展教育、人才、就业、税务、市级支持资金等领域的重要政策及解读材料的精准推送工作。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面向特定领域或群体的政策性文件,均要开展精准推送。各单位要用好“企业专属网页”平台,梳理汇集涉企政策和举措,适时开展“政策礼包”“办事提醒”“免申即享事项”等内容的精准推送,推动政策个性化、主动化供给。相关单位要强化推送结果效应分析,持续提升推送政策的含金量和点击率。强化线下政策推送,各单位要整合力量资源,对市民企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办事需求量大的政策,开展“政策进社(园)区”“政策进楼宇”等定向精准推送,讲明讲透政策重点,实现“政策找人、政策找企业”。

(三)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拓展线上政民互动渠道,依托“上海嘉定”门户网站政策发布页面“网民留言”功能,及时收集社会公众对政策的意见建议。文件起草单位负责对相关留言进行答复,解答政策咨询,答复期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对反映集中的问题,要通过二次解读等方式进行回应。在政府网站政民互动版块开设网上咨询功能,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对相关留言进行答复,答复期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简单问题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答复。规范健全留言选登机制,公开内容包括留言时间、答复时间、答复单位和答复内容等。定期梳理更新常见问题解答库,集中回应共性和普遍疑问。

(四)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和全流程公开。继续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按照“应入尽入”的原则,确定本单位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于3月31日前主动向社会公开。以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为试点,归集展示决策草案、草案说明(政策预解读)、决策背景、公众意见建议收集和采纳情况、公众代表列席决策会议情况、决策结果、重大决策风险评估、专家论证、效果评估等信息,推动全链条公开、全方位解读、全过程参与、全时段回应。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要综合选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途径。决策文件出台后的10个工作日内,决策承办单位要向社会详细公开前期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通过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民意调查等其他公众参与方式征求意见的情况,也要一并向社会公开。提高涉企决策的靶向性和质量,将定向听取相关行业及企业代表的意见作为涉企政策进入决策程序的前置条件。推进决策审议过程公众参与,各单位年内邀请公众代表列席本单位决策会议不少于1次,列席代表的意见发表和采纳情况要向社会公开。鼓励通过公开报名遴选的方式确定列席代表。有条件的单位可以选取适当议题,对议题审议过程进行在线直播。

(五)推动政府开放活动常态化。结合年度重点工作、重大工程和重要政策发布时点,围绕“一网通办”“一网统管”、营商环境、民生保障、公正监管、公共安全等公众广泛关注的领域,常态化开展政府开放活动。政府开放活动期间要设置答疑、座谈或问卷调查等环节,安排领导干部、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现场解答参与代表的疑问,听取、吸收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鼓励通过云直播、VR展示等新形式,多渠道开展政府开放活动。8月为全市政府开放月,各单位要提前统筹部署,至少安排一次主题开放活动,活动现场要设置、显示“政府开放月”醒目标识,形成规模和品牌效应。

三、聚焦重点领域,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一)深入推进财政和审计信息公开。持续深化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逐步完善预算公开规范性,进一步扩大财政预算公开范围。认真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夯实预决算公开基础,确保公开内容的及时性、真实性与完整性,同时依法依规处理涉密信息,共同推进提高本单位预决算公开质量。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结合本区实际情况,逐步推进财政政策绩效目标和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公开试点。进一步优化公开平台和栏目设置,对信息量较大的部门预决算、单位预决算栏目编制目录,增强网站导航和检索功能建设,提高查阅便捷性。审计机关要依法依规公告审计结果,对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事关老百姓切身利益的审计项目,及时将审计结果情况进行公开,最大限度地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实时发布嘉定区空气质量数据,公开各监测站点实时空气质量状况,定期发布水环境质量和声环境质量。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创新监管理念和方式,及时全面公开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抽查情况、查处结果等信息,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公开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情况、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受理情况、拟审批公示和审批决定等信息,公开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定期发布各类生态环境管理信息。组织开展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等向公众开放,有条件的环境监测设施、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危险废物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设施定期向公众开放,充分利用各类媒体资源扩大公众开放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三)深入推进教育卫生领域信息公开。继续优化细化各级各类招生考试信息的公开,重点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实施细则、公办学校对口招生区域范围、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录取办法等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强化中考改革政策的信息发布和配套措施的政策解读。进一步规范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信息公开制度,对机构资质、教师资质、收退费标准、培训内容以及聘用外籍人员情况等信息,在机构办学场所显著位置进行公示,接收社会监督。开展中小学信息公开事项梳理和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工作试点,探索建设基础教育信息公开标准化平台。围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强化公共卫生信息公开,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信息发布工作,加大核酸检测相关服务、新冠疫苗接种政策等信息的推送力度。继续推进区医疗机构服务监管信息化平台建设,进一步细化公共卫生服务监管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四)深入优化涉企服务信息供给。强化涉企政策集成公开,依托企业服务云集中公开产业发展、准入标准、资金补贴、项目申报、人才引进、减税降费、科技创新等企业关心关注的各类信息。鼓励梳理汇总国家、市、区、园区等各级相关政策,开发“政策体检”“办事日历”等增值功能,便利企业精准查询适配政策。通过“一网通办”企业专属网页、企业服务专员、现场解读、综合政策宣讲、办事流程演示等渠道和方式,加大政策推送力度,提高政策到达率。提高政府监管透明度,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做好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的集中公开。加强窗口服务,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精准、便捷的政策咨询。加强涉企执法信息的公开,以案例解读等方式,减少企业违法行为。

(五)深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和配置领域信息公开。依托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严格按照公共资源交易和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公开各类相关政府信息,加强信用记录、投诉举报处理结果、监管处罚等信息的集中公开、动态更新工作。进一步强化工程建设招投标全过程信息公开,对依法必须采取招标方式的项目,要公开市场主体信用、招标人违约投诉渠道、中标结果异议投诉渠道和方式、招标代理人行为记录、评标专家行为记录、行政处罚等监管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外,以项目归集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中标结果、合同订立及变更等信息,做好在线投诉受理并及时公开处理决定。

未涉及上述重点领域的其他部门要结合本部门重点业务和年度重点工作,强化与市级条线部门的沟通衔接,自行确定本系统年度公开重点领域,明确细化公开内容和要求,抓好重点领域公开任务落实。

四、聚焦平台载体建设,持续优化公开服务功能

(一)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维护。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工作机构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和法定责任主体职责,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发布、日常巡查等工作,确保信息发布流程完善、内容准确、导向正确,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对长期无法更新的栏目要及时调整,并相应调整全领域公开目录。根据实际变化动态调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标注修订时间。按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内容要充分体现落实上级及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情况。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重点工作,合理设置法定主动公开栏目,公开内容要系统完备,突出业务属性,分类清晰,方便社会公众便捷、全面获取重点政府信息。政务公开板块与其他板块内容交叉重复的,要注重衔接,坚持数据同源。

(二)推动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协同联动。落实好政务新媒体分级备案要求,严格底数管理,建设以“上海嘉定”为龙头的政务新媒体矩阵。各单位应加强政务新媒体内容建设,提高信息原创比例,强化与区政府网站的稿源互通,杜绝重形式、轻内容和过度“娱乐化”。积极发挥政务新媒体的传播优势,加大对重要政策文件和可视化、趣味化解读的推广力度,各单位负责解读的区政府文件应同时在本单位政务新媒体发布解读材料及政策原文链接。围绕政府工作重点和社会公众关注热点,合理调整设置网站专题专栏,兼顾查阅便利性和内容更新频次。提升网站普查全面性和科学性,根据栏目内容分类分级设置更新要求。落实专人负责“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留言处理答复工作,加强留言答复审核把关,确保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答复。

(三)优化线下公开渠道和政府公报。进一步强化区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功能建设,提高在专区开展重要政策现场解读、综合政策辅导、办事流程演示等活动的频次。各街镇要充分发挥“我嘉·邻里中心”等载体作用,推动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深度融合,试点建设1个镇级政务公开专区,打造市民群众“家门口”的便民服务站。对土地征收、旧区改造、义务教育入学、就诊就医、养老服务、村务居务、区域环境数据等面向特定区域和人群的公开事项,要通过公共查阅点、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方式,实行定点、定向公开。因工作完成导致公开点撤销的,要通过其他适当方式,保证市民群众的知情权和查阅权。拓展区级政府公报选登内容,将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政策解读材料纳入选登范围。优化公报赠阅点设置和赠阅范围,在厉行节约的前提下确保应赠尽赠、赠刊见刊。

五、聚焦监督保障,持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一)健全组织领导和协调保障。加快推动政务公开和业务工作统筹考虑、统一布局、同步推进,协调解决政务公开的纵深发展和疑难瓶颈问题。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关心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年内至少专门听取1次工作汇报。各单位要在年度预算中,安排政务公开工作经费,确保政策解读、政府开放日、平台建设等工作顺利开展。结合区域和业务重点,在本工作要点印发后30日内发布本单位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重点工作和重点任务,实时跟进推动,确保落实到位。

(二)加强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各单位要配齐配强专业队伍,抓好人员梯队建设,保持政务公开队伍基本稳定,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发生变动时,要逐项做好工作交接,并第一时间向区政府办公室备案。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政务公开列入公务员初任培训课程。各单位年内组织政务公开通识培训不少于1次。

(三)强化监督问责和考核评估。细化分解年度重点工作和重点任务,强化对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不定期开展督促和检查,实时跟踪推进,年中通报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约谈单位主要领导。适时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逐项核查核销,对未完成的依法督促整改。继续开展第三方评估,各单位要对照评估问题明细,认真开展整改工作。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在政府绩效考核中权重不低于4%的指标要求,年度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

 

附件:2022年上海市嘉定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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