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规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执法行为,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现制定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2024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项目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以及《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权责清单》中有关行政执法事项的规定,对下列项目开展执法检查: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事项。
二、检查对象范围
行政区域内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
三、检查主体
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执法大队。
四、 检查方式
(一)依据举报投诉等线索实施检查
依据举报投诉人通过来电来访等渠道反馈、上级交办、其他部门移送等来源的案件线索,符合人社行政执法事项范围的,对用人单位实施检查。
检查内容:
1、举报、上级交办、其他部门移送: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
2、投诉:投诉人反映的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二)双随机检查
随机产生检查单位、选派执法检查人员,上门实地检查,并将查处结果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1、妇女权益保障专项检查
聚焦妇女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重点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工资支付情况、休假情况及女职工权益保障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违法行为。广泛宣传女职工权益保护相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企业女职工招聘和用工行为,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检查对象:全区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相关用人单位。
检查比例:20%。
检查内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工资支付情况、休假情况及女职工权益保障情况。
2、劳动用工监管专项检查
重点对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企业开展监督检查,了解其许可决定公示情况、工时制度执行情况、加班费支付情况、行政许可执行期限等事项,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及时督促整改,进一步加强工时制度管理,营造良好用工环境。
检查对象:按照专项检查工作要求,全区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各类用人单位。
检查比例:15%。
检查内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工资支付情况、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情况及登记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