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发布日期:2024-07-15

一、工作目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上海市坚持对标改革持续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相关要求,扎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确保全面深化改革,构建与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打造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执法环境,建立健全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制度体系,提高行政执法检查效能,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激发市场活力,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努力为文旅业发展创造有力法治支撑、最优营商环境和可靠安全保障,为企业等经营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现就嘉定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制定本计划。

、工作内容

1.检查主体:嘉定区文化和旅游局执法大队

2.检查对象范围:嘉定区文化市场经营主体

3.检查项目:对文化、文物、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体育、版权等领域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工作。

4.检查方式:

分级分类监管:在体育场所、演出场所、电影放映经营场所、印刷企业、网络文化企业、旅行社等领域实施分级分类监管。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市场监管的基本方式。

“互联网+监管”:持续加强对线上涉嫌违法违规线索的核查研判,提高问题发现率。

专项检查: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结合文化市场特点开展专项检查。

其他:对通过投诉举报、线索转办、上级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违规个案线索,要立即依法予以处置查办。建立健全联合抽查检查机制,结合时间节点和业务需求,加强和其他执法部门的协作,实施跨部门联合检查。除有投诉举报、上级交办、线索移送或重点领域专项行动部署等情形外,全年对全市所有文化市场经营主体完成一次全覆盖检查,原则上每年不得超过两次。

5.检查比例:原则上根据市区两级行政执法事项标准开展行政检查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的贯彻执行工作,切实将本计划作为优化营商环境、减少随意检查重复检查的重要举措予以落实。要对照工作计划,根据辖区或领域的实际情况,强化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规范性和计划性,统筹开展日常行政执法检查工作。

2.强化综合监管。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形成职责权限更加清晰、方式方法更加精确、协同联动更加高效、数字赋能更加充分的跨部门、跨领域综合监管机制,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精准有效监管,强化条块结合、区域联动,实现两级文化执法机构线索共享、案源共享、结果共享。

3.强化数字赋能。提升“互联网+监管”能力,继续优化信息技术在文化市场各个领域监管中的应用,推进在线监管、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控预警等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提升问题发现能力。进一步完善指挥监管系统的功能建设,打破数据壁垒、畅通信息共享,实现文化市场经营主体检查信息全透明,提高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靶向性和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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