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履行危险化学品、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科学规范开展执法检查工作,结合本区实际,编制《嘉定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
一、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
(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四)《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
(五)《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
(六)《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
(七)《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年版)》;
(八)《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的意见》;
(九)国家和本市其他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强化党政领导责任、属地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要求,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着力从源头上防范重大安全风险,从根本上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按照“信用+风险+科技+无接触”的新型涉企检查模式,强化我区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指导、协调、监督职责,以高水平安全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以信用监管为基础。强化对全区危险化学品和工贸重点单位的排摸,以及相关生产安全事故、行政执法和投诉举报等信息的数据归集,构建安全信用等级画像,对不同信用等级的企业实施分类分级监管。
——以风险防范为核心。精准标记全区危险化学品和工贸重点单位的安全风险标签,持续完善各类安全风险的标准化执法事项清单,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对重大安全风险“全覆盖”,提升执法精准化水平。
——以数字科技为支撑。利用“一网统管”“上海市统一综合执法系统”“上海市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危险化学品企业监测预警平台”“安嘉行城市安全数字监管平台”等数字化平台,提高风险隐患监测预警水平,全面开展移动执法和常态化指挥调度,全力提升执法效能。
——以无接触模式为导向。依托各类数字化平台的大数据碰撞,重点识别行政合规类执法事项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探索开展预警提示、在线处置等非现场执法,将指导服务挺在监管执法之前,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三)主要任务
1.全面强化执法联动。持续优化年度计划、深化季度计划、细化月度计划,坚持执法对象和事项月公示,合理划分执法层级,统一规范执法事项。实时掌握街镇年度计划及其实施进展,有效指导其开展辖区内危化、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推动建立普适性检查与专业性检查相衔接、行政检查与行政处罚相衔接的工作机制。
2.深入推进综合执法。梳理压缩、整合归并区安委办和应急管理系统各类专项检查、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着力组织开展综合性专项执法。不断增强行政检查的计划性,逐步减少非计划检查占比,将临时性专项行动任务及时纳入当月(当季)计划检查的范畴进行统筹安排。牵头组织开展以危险化学品实体发证企业和重点工贸企业为主的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执法,确保跨部门联合执法不少于“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总量的15%。会同消防部门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消地协同联合执法。
3.不断加强执法监督。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严格依据执法事项清单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指导手册开展行政执法,严格实施计划执法“检查码”告知和行政相对人评议工作,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和依法不予处罚原则。严格防止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过度执法、机械执法、逐利执法等不作为乱作为突出问题,并按照统一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和监督行动。
三、执法检查的方式、范围、内容和分工
(一)方式
执法检查主要分为重点检查、一般检查等方式,即对重点行业领域的重点企业开展每年不少于1次的“全覆盖”重点检查,对其他企业以抽查方式开展一般检查。
(二)范围
执法检查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仓储、带储存设施)、高温熔融、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涉氨制冷企业,以及存在污水处理设施的食品加工、造纸、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企业和存在高温熔融金属作业的工贸企业、安全培训机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等为重点。
(三)内容
全面使用“上海市统一综合执法系统”开展执法检查。计划检查以行政权力清单为基础,以植入执法系统的执法事项清单为依据,严格按照经审批同意的《现场检查方案》逐一开展检查。督查、巡查等非计划检查按相关文件要求开展。
(四)分工
执法检查由区应急局执法大队组织开展,按照分级分类监管的原则,原则上不邀请属地应急管理部门参与。重点检查中涉及区重点单位和专项执法检查的,邀请区应急管理局相关业务科室参与检查。
四、执法检查安排
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守牢底线”的原则,全年计划检查580家次,其中:重点检查485家次(占比83.6%),一般检查95家次(占比16.4%)。实施进度的月份安排详见附件1。
(一)重点检查(共485家次)
1.区重点单位“全覆盖”执法检查(共304家次)
以“三位一体”执法检查方式为主,全年完成对204家区级重点单位的“全覆盖”执法检查。其中对13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11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仓储、带储存设施)企业;4家具有化学反应的其他化工、医药企业;1家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14家高温熔融金属作业企业;54家粉尘涉爆企业(共57家,其中1家为深井铸造企业,2家为高温熔融企业,不再重复计算家次);3家涉氨制冷企业(共5家,其中2家为粉尘涉爆企业,不再重复计算家次),开展“全覆盖”检查2次,共计200家次。对29家存在污水处理设施的食品加工、造纸、皮革、毛皮、羽毛生产企业;75家大中型工贸企业,开展“全覆盖”检查1次,共计检查104家次。总计检查304家次。(名单详见附件2)
2.重点时段专项执法检查(55家次)
结合国家或地区重大活动及国定节假日安全保障需要,开展重点时段专项执法检查。
(1)对重点区域加油站抽查41家,每家检查1次,合计41家次;
(2)对12家大型商业综合体,每家检查1次,合计12家次;
(3)对1家区级监管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消地协同联合检查2次,合计2家次。
3.专项执法检查(126家次)
(1)危险化学品综合性专项执法检查。聚焦危险化学品仓储管理、危险化学品企业老旧装置和装置设备带“病”运行、重点关注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化工医药企业安全生产、化学品登记和鉴定分类、危险化学品企业检维修、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等重点领域,结合重点单位检查开展,不再重复计算家次。(邀请区应急管理局危化科参与检查,指导街镇对危化品企业开展检查,避免区、镇两级在同一个月内重复检查。)
(2)工贸综合性专项执法检查。聚焦粉尘防爆、高温熔融金属作业等专项,结合重点单位检查开展,不再重复计算家次。(指导街镇对工贸企业开展检查,避免区、镇两级在同一个月内重复检查。)
(3)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专项执法检查(8家次)。 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在我区的执业行为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抽查危险化学品领域企业8家,重点对法定评价范围内的我区项目报告(含外省市机构出具的我区项目报告)实地复核,每家检查1次,合计8家次。(邀请区应急管理局危化科和相关街镇参与检查,指导街镇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开展检查,避免区、镇两级在同一个月内重复检查。)
(4)危险化学品经营(纯批发)安全专项执法检查(20家次)。结合燃气、笑气、成品油销售等监管重点对我区危险化学品经营(纯批发)企业的合法合规和安全管理情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抽查20家,每家检查1次,合计20家次(邀请区应急管理局危化科和相关街镇参与检查,指导街镇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开展检查,避免区、镇两级在同一个月内重复检查。)
(5)近三年发生过亡人事故工贸企业专项执法检查(22家次)。对22家近三年发生过亡人事故的工贸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状况开展检查,每家检查1次,合计22家次。(邀请区应急管理局调查评估法规科和相关街镇参与检查,指导街镇对工贸企业开展检查,避免区、镇两级在同一个月内重复检查。)
(6)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专项执法检查(7家次)。对我区7家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开展“全覆盖”检查,每家检查1次,合计7家次。(邀请区应急管理局综合科和相关街镇参与检查,指导街镇对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开展检查,避免区、镇两级在同一个月内重复检查。)
(7)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专项执法检查(16家次)。加强对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提升标准化达标质量,对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抽查16家,每家检查1次,合计16家次。(邀请区应急管理局综合科和相关街镇参与检查,指导街镇对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开展检查,避免区、镇两级在同一个月内重复检查。)
(8)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执法检查(28家次)。为强化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安全管理,对我区工贸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的安全管理情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抽查28家,每家检查1次,合计28家次。(邀请相关街镇参与检查,指导街镇对工贸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检查,避免区、镇两级在同一个月内重复检查。)
(9)清剿特种作业证假证专项执法检查(17家次)。根据市执法总队《关于集中开展清剿特种作业操作证假证巩固2023行动成效专项执法的通知》,对2023年市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市公安部门,查获的集“假证件、假网站、假客服”案件涉及假冒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制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假证所涉及的单位和个人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每家检查1次,合计17家次。(邀请区应急管理局综合科和相关街镇参与检查,指导街镇对特种作业操作证开展检查,避免区、镇两级在同一个月内重复检查。)
(10)区重点单位跨区域交互检查(8家次)。迎接、参与市局组织的区重点单位跨区域交互检查8家次。
(二)一般检查(共95家次)
在重点检查的基础上,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工贸行业企业、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工贸企业、地下空间场所、街镇计划内企业开展一般检查,全年共组织抽查95家次。其中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13家次、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工贸行业企业8家次、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工贸企业8家次、地下空间场所8家次,按照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牵头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气象、消防等部门组织开展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检查。
1.聚焦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重点检查的基础上以“双随机、一公开”形式,牵头组织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促使相关企业全面提升本质安全度,共检查13家次(占牵头“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总数的35.14%)。
2.聚焦区内工贸行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推动工贸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使用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夯实企业危险品安全管理基础,深化开展工贸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执法抽查,共抽查32家次(其中8家次联合区消防救援部门以双随机的形式开展)。
3.聚焦区内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环节,努力遏制因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不到位、盲目施救引起的群死群伤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开展存在有限空间作业工贸企业执法抽查,共抽查32家次(其中8家次联合区环保部门以双随机的形式开展)。
4.聚焦地下空间场所,按照区地下空间管理联席会议职责分工,为认真落实本区地下空间安全管理,开展执法抽查,共抽查16家次(其中8家次联合区建管委以双随机的形式开展)。
5.聚焦烟花爆竹销售单位,以证后监管为重点,根据时间节点配合局危化科对我区2家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安全条件等情况做好检查指导工作,共检查2家次。
五、其他监管执法工作
(一)开展重点时段、国定节假日明查暗访与调度
在“两会”“进博会”等重点时段和春节、五一、国庆等国定节假日,根据上级部署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明查暗访,并依托“上海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指挥调度平台”参与远程指挥调度。
(二)开展重点场所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和帮扶指导
依托区安委办工作平台,对生产建筑转作仓储、厂中厂、园中园、出租厂房等开展“四不两直”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对“智造空间”等开展安全生产帮扶指导,对应急避难场所、地下空间等开展联合检查。
(三)开展“进博会”等重大活动安全服务保障工作
推动会展行业和相关企业进一步优化完善“标准化管理、社会化风控、清单化监管、数字化赋能”的展台布撤安全监管模式,继续开展第七届“进博会”等重大活动安全服务保障工作。
(四)突出加强举报投诉跟踪核查
对全区范围涉及安全生产的举报投诉件进行全量登记与跟踪,确保按期闭环与销账。对街镇应急管理部门未查实的重复举报件进行指导督查。
(五)参与联合检查督查巡查工作
按照市安委会(办)、市应急局和区安委会(办)的部署要求,组织或参与相关安全生产联合检查、督查、巡查等工作,强化高风险行业和化学实验室、新能源项目等新兴高风险领域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配合完成禁毒、反恐等交办任务。
(六)加大属地街镇监管指导力度
继续加大对各街镇的指导力度,指导科学编制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要求各属地在2024年3月10日前报备区应急局后实施。同时,通过工贸行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工贸有限空间作业企业的抽查,实时掌握街镇年度计划及其实施进展,有效指导其开展辖区内危化、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建立健全街镇普适性检查与区级专业性检查相衔接、街镇行政检查与区级行政处罚相衔接的工作机制。指导规范街镇安全生产第三方检查,推动建立健全第三方准入和过程管控要求。
(七)其他有关事项
继续做好月度执法统计、季度执法通报等工作,对街镇年度计划编制备案和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区应急局将根据市局统一部署,逐步承接应急管理综合执法事项。
为确保全年执法工作顺利实施,区应急局将根据实时统计分析情况,对季度、月度计划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