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规范档案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档案检查工作办法》《上海市档案条例》,结合我区档案工作实际,制定本年度嘉定区档案局档案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一、检查人员
嘉定区档案局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档案执法人员。
二、检查对象
各镇、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区委、区政府各部、委、办、局,各区级机关,各人民团体,区属国有企业档案部门;承揽区直单位档案服务外包的档案服务企业及其他法定监管对象。
三、检查时间
2025年6月-7月,具体检查对象、时间以《档案行政执法检查通知书》为准。
四、检查方式
日常巡查、抽查等多种形式的实地检查。
五、检查内容
(一)档案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落实方面
1.对成立档案工作机构、落实档案工作领导情况的检查。
2.对建立档案工作协调机制情况的检查。
3.对建立档案移交接收、库房管理、查阅利用、保密、鉴定等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
(二)档案库房、设施、设备配置使用方面
1.对档案库房选址、安全隐患情况的检查。
2.对档案库房配备档案装具、档案用品、档案设备情况的检查。
(三)档案工作人员管理方面
1.对配备档案工作人员及参加档案业务培训情况的检查。
2.对档案工作人员调动时办妥交接手续情况的检查。
(四)档案收集、整理、保管、提供利用等方面
1.对完成年度档案归档工作情况的检查。
2.对各门类档案统一管理情况的检查。
年度行政执法检查内容确有需要增加或变更的,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以及市档案主管部门、区法治工作部门要求适时动态调整。
上海市嘉定区档案局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