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计划
发布日期:2025-03-14

 

为依法履行危险化学品、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根据市应急管理部门统一部署,逐步将地质灾害、水旱灾害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综合减灾等方面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纳入职责范围,科学规范开展执法检查,结合本实际,编制嘉定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计划。

一、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

(三)《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

(四)《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五)《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

(六)《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七)《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

(八)《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年版)》;

(九)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的意见》;

(十)国家和本市其他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十二届市委五次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责任、属地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快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有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保障城市运行安全,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一个执法事项对应一个层级执法主体”的总体部署,全面落实分类分级执法要求,强化我区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指导、协调、监督职责,建立健全与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安全相适应的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模式,显著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坚决守住安全底线。

(三)主要任务

1. 突出执法计划统筹。聚焦风险等级高、危险因素多、生产规模大以及隐患突出、事故频发的“不放心”企业,统筹危险化学品、工贸等行业领域精准执法事项,整合应急管理各类专项检查要求,推动落实执法检查“综合查一次”。

2. 推进分级分类监管统筹考虑执法对象风险状况、规模体量、行政层级、执法难度,合理划分区、镇两级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职责,确定各自的监管对象和监管责任,原则上一家执法对象对应一个层级的执法主体,防止区、街镇两级重复执法检查,同时与市级检查做好对接。完善普适性检查与专业性检查相衔接、行政检查与行政处罚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全面推进区、街镇两级安全生产行政检查与执法处罚紧密衔接,提升工作合力,严控安全风险,严查违法行为。

3. 深化执法协调联动。组织开展我区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执法,会同消防部门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消地协同联合执法。逐步梳理与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联合执法场景,畅通与公检法机关的危险作业罪行刑衔接渠道。根据市应急管理部门统一部署,协同参加长三角一体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联动

4. 推进执法过程监督。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以及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全面落实计划挂网、执法亮码、法审全覆盖等创新工作要求。依托数字化平台,实施执法全过程监督,坚决纠正随意检查、重复检查、“走过场”检查等行为,坚决治理乱罚款、乱查封、乱停产等问题。

三、执法检查的方式、范围内容

(一)方式

执法检查主要分为重点检查、一般检查等方式,即对重点行业领域的重点企业开展每年不少于1次的“全覆盖”重点检查,对其他企业以抽查方式开展检查。

(二)范围

执法检查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仓储、带储存设施)、使用(核发许可证)等证后监管企业,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涉氨制冷企业,轻工重点企业存在污水处理设施的食品加工、造纸、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机械铸造企业高温熔融金属作业以及中大型工贸企业、安全培训机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等为重点。

(三)内容

全面使用“上海市统一综合执法系统”,以行政权力清单为基础,以植入执法系统的执法事项为依据,严格按照经审批同意的《现场检查方案》,逐一开展执法检查。

四、执法检查安排

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守牢底线”的原则,全年计划检查585家次,其中:重点检查424家次(占比72.5%),一般检查161家次(占比27.5%)。实施进度的月份安排详见附件1。

(一)重点检查(共424家次)

1. 重点单位全覆盖执法检查(共315家次)

实施差异化执法,精准有效监管。全年完成对315家区级重点单位的“全覆盖”执法检查。其中对11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11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仓储、带储存设施)企业;4家具有化学反应的其他化工、医药企业;15家高温熔融金属作业企业(包括1家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5家涉氨制冷企业110家粉尘涉爆企业(共117家,其中1家为深井铸造企业,2家为液氨制冷企业,4家为高温熔融企业,不再重复计算家次);26轻工重点有限空间作业企业34家,其中4家为液氨制冷企业,4家粉尘涉爆企业不再重复计算家次21家近三年发生过亡人事故工贸企业22家,其中1家为粉尘涉爆企业);112家大中型工贸企业134家,其中2家为液氨制冷企业,7家为高温熔融企业,7家粉尘涉爆企业1家有限空间企业,5家事故单位,不再重复计算家次,开展“全覆盖”检查1次,合计315家次。

2. 重点时段专项执法检查(49家次)

结合国家或地区重大活动及国定节假日安全保障需要,开展重点时段专项执法检查。

1)对重点区域加油站抽查35,每家检查1,合计35家次;

2)对12家大型商业综合体,每家检查1,合计12家次;

3)对1家区级监管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消地协同联合检查1次,合计1家次。

4聚焦烟花爆竹销售单位,以证后监管为重点,根据时间节点配合局危化科对我区1家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安全条件等情况做好检查指导1次,合计1家次。

3. 专项执法检查(60家次)

1)危险化学品经营(纯批发)安全专项执法检查32家次)。结合燃气丙烷、笑气、甲醇、成品油销售等监管重点对我区危险化学品经营(纯批发)企业的合法合规和安全管理情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抽查32家,每家检查1次,合计32家次(邀请区应急管理局危化科和相关街镇参与检查,指导街镇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开展检查,避免区、镇两级在同一个月内重复检查。)

2)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专项执法检查(8家次)。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在我区的执业行为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抽查危险化学品领域企业8家,重点对法定评价范围内的我区项目报告(含外省市机构出具的我区项目报告)实地复核,每家检查1次,合计8家次。(邀请区应急管理局危化科和相关街镇参与检查,指导街镇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开展检查,避免区、镇两级在同一个月内重复检查。)

3)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专项执法检查(8家次)。对我区8家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开展“全覆盖”检查,每家检查1次,合计8家次。(邀请区应急管理局综合科参与检查,指导街镇对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开展检查,避免区、镇两级在同一个月内重复检查。)

4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专项执法检查12家次)。加强对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提升标准化达标质量,对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抽查12,每家检查1次,合计12家次。(邀请区应急管理局综合科和相关街镇参与检查,指导街镇对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开展检查,避免区、镇两级在同一个月内重复检查。)

(二)一般检查(共161家次)

在重点检查的基础上,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区属企业总部、危险化学品经营(不带储存设施)企业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工贸企业、地下空间场所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工贸行业企业、街镇计划内企业以抽查的方式开展一般检查,全年共组织抽查161家次。其中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11家次结合区重点单位检查开展,不再重复计算家次区属企业总部11家次、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工贸企业8家次、地下空间场所8家次危险化学品经营(不带储存设施)企业122家次、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工贸行业企业12家次,按照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牵头气象生态环境国动办、公安等部门组织开展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检查。

1.聚焦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重点检查的基础上以双随机、一公开形式,牵头组织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促使相关企业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抽查11,每家检查1次,合计11家次。结合区重点单位检查开展,不再重复计算家次

2.聚焦区属企业总部,嘉定区属企业的合法合规和安全管理情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抽查11家,每家检查1次,合计11家次。

3.聚焦区内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环节努力遏制因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不到位、盲目施救引起的群死群伤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开展存在有限空间作业工贸企业执法抽查,抽查8每家检查1次,合计8家次。(联合区环保部门双随机的形式开展)

4.聚焦地下空间场所,按照区地下空间管理联席会议职责分工,为认真落实本区地下空间安全管理,开展执法抽查,抽查8每家检查1次,合计8家次。(联合区国动办双随机的形式开展)

5.危险化学品经营(不带储存设施)企业开展“证后监管”,对我区危险化学品经营(不带储存设施)企业的合法合规和安全管理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抽查122家,每家检查1次,合计122家次

6.聚焦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工贸企业强化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安全管理,我区工贸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的安全管理情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抽查12家,每家检查1次,合计12家次。(联合公安嘉定分局双随机的形式开展)

五、其他监管执法工作

(一)开展重点时段、国定节假日明查暗访与调度

“两会”“进博会”等重点时段和春节、五一、国庆等国定节假日,根据上级部署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明查暗访,并依托“上海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指挥调度平台”做好远程指挥调度工作

(二)开展重点场所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和帮扶指导

依托区安委办工作平台,配合区消防等有关部门参加生产建筑转作仓储、厂中厂、园中园、出租厂房等“四不两直”安全生产督导检查,配合参加“智造空间”等安全生产帮扶指导,配合参加应急避难场所、地下空间等联合检查。

(三)开展“进博会”等重大活动安全服务保障工作

推动会展行业和相关企业进一步优化完善“标准化管理、社会化风控、清单化监管、数字化赋能”的展台布撤安全监管模式,继续开展第“进博会”等重大活动安全服务保障工作。

(四)突出加强举报投诉跟踪核查

对全区范围涉及安全生产的举报投诉件进行全量登记与跟踪,确保按期闭环与销账。对街镇应急管理部门未查实的重复举报件进行指导督查。

(五)参与联合检查督查巡查工作

按照市安委会(办)、市应急局和区安委会(办)的部署要求,组织或参与相关安全生产联合检查、督查、巡查等工作,配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高风险行业和化学实验室、新能源项目等新兴高风险领域的安全生产开展综合监管,配合完成禁毒、反恐等交办任务。

)加大属地街镇监管指导力度

    继续加大对各街镇的指导力度,指导科学编制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要求各属地在20253月10日前报区应急局备案后实施。同时,通过工贸行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工贸有限空间作业企业的抽查,实时掌握街镇年度计划及其实施进展,有效指导其开展辖区内危化、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指导街镇普适性检查与区级专业性检查相衔接、街镇行政检查与区级行政处罚相衔接。指导规范街镇安全生产第三方检查,推动建立健全第三方准入和过程管控要求。

(七)其他有关事项

继续做好安全生产违法违规和举报核查情况通报等工作,对街镇年度计划编制备案和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督促。

区应急局将根据市局统一部署,逐步承接应急管理综合执法事项。

为确保全年执法工作顺利实施,区应急局将根据实时统计分析情况,对季度、月度计划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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