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为目标,坚持城乡融合发展,深化农业农村领域改革,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资打假等重点领域执法,依法保障涉农主体权益,为城乡要素平等交换、产业协同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全面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检查任务
(一)坚持政治引领,持续做好长江禁渔执法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十年禁渔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全链条打击非法捕捞、违规垂钓及非法交易行为,强化水陆联动巡查与智能监控体系建设,通过完善司法衔接机制提升执法震慑力,同步实施生态资源损害修复赔偿工作,确保十年禁渔政策在法治轨道上长效运行,切实筑牢长江大保护的生态屏障。
(二)坚持“三农”优先,持续抓好农副稳产保供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强化农业与信息、产业、科技的融合.充分借鉴上海市蔬菜产业“机器换人”示范基地的经验,积极参与无人农场建设与探索。推广绿色高效种植模式,聚焦农副产品稳产保供,确保肉蛋奶、蔬菜水果、粮油等民生必需品量足价稳,稳住百姓的“菜篮子”“米袋子”。
(三)坚持人民至上,持续管好重点领域安全
始终以"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为指引,牢固树立"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责任意识。紧盯种子、农药、兽药、饲料、肥料、农机具等农业投入品安全,筑牢动植物疫病防控屏障,严守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强化渔业安全生产监管。优化涉企行政检查,实施精准高效监管,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
三、检查计划基本内容
(一)行政执法检查主体
本计划中行政执法检查的主体为嘉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由嘉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执法大队以嘉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名义具体实施。
(二)行政执法检查方式
行政执法检查的方式主要为日常检查、专项检查、联合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三)行政执法检查对象
行政执法检查对象为由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管理且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义务的主体。
(四)行政执法检查事项
行政执法检查事项以农业农村部门权责清单为基础,根据本区农业执法实际有所侧重。(行政执法检查的具体计划、对象、项目等详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一)控制检查频次,避免重复查、随意检查等扰企问题。规范我委执法部门涉企检查行为,切实做到涉企行政检查减量提质、守底线不扰企。
(二)根据投诉举报、转(交)办、通过智慧监管等非现场检查方式发现问题等线索引起的检查为“触发式行政检查”,不计入常规检查次数,不影响年度检查计划的执行。其他检查均为有计划行政检查,检查时必须做到“证码双亮”。
(三)执法大队严格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本市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执行月度、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不得随意增加对同一对象的检查频次,确有必要增加
的,要有相关文件依据,并报分管领导审批。
附件:嘉定区农业农村委2025年行政检查计划表(区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