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持续优化一流营商环境,切实提高行政检查工作效能,结合本区规划资源管理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法治自然”工作部署,优化行政检查方式,完善行政检查机制,规范行政检查行为,持续提高行政检查效能,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提供保障。
二、检查任务
对部、市下发卫片遥感监测发现变化图斑所在区域开展核查,查清图斑影像的变化原因,并通过比对涉案地址的规划资源行政审批相关信息,判定是否属于违法违规用地和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情形。
(一)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国土资发〔2010〕21号)。
(二)检查对象范围:部、市卫星遥感检测到的疑似违法变化图斑所在区域涉及的单位。
(三)检查方式:对无用地审批的变化图斑开展实地核查,对经核实属于违法违规的,及时立案查处、移交问责,重拳打击耕地“非农化”问题,有序处置耕地“非粮化”问题,以“长牙齿”的硬措施,强化执法震慑力,形成高压态势。
(四)检查时间: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各一次。
(五)检查比例:对涉及违法线索的图斑进行全覆盖检查。